【人民報消息】2005年12月17日,明慧網上報出的兩條消息格外引人注意:「34歲孫桂鳳被『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折磨致死」、「甘肅省豫劇團琵琶演奏師劉植芳被『法制學校』迫害致死」。兩條無辜、善良的生命同樣被用殘忍的方式剝奪。案件雖然在兩個不同省的不同地域發生,案發地點卻同樣帶着「法制」的標籤。 是巧合、還是偶然?都不是。如果經常瀏覽明慧網,就會發現,六年來,在各類「法制培訓中心」、「法制學校」、「轉化班」 以及各級、各類派出所、勞教所、拘留所等發生的這類迫害舉不勝舉。法律執行部門和國家機器本應作爲公正的保障,保證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權利。但是,爲了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和講真相的權利,這些所謂「法制」部門充當了徹頭徹尾的違法犯罪機構,所使用的迫害方式包括:酷刑、精神折磨(洗腦)、性侵犯以及人身侮辱等。 本文歷數目前仍在中共權力層的羅幹,把持中共政法系統大權,迫害無辜中國民衆的六宗罪,一方面是希望更多民衆了解到迫害真相,另一方面是希望更多的中國人看清中共惡黨本質,擺脫邪惡,自主選擇自救之路。 ◆ 一宗罪: 「610」首犯 施暴力打擊真理 99 年江澤民出於妒嫉決定打壓法輪功。6月10日,江直接命令成立了一個專職鎮壓法輪功的機構「610辦公室」(下簡稱「610」)。「610」直接受羅乾和李嵐清指揮,遍及全國城市、鄉村、機關學校。六年多來,羅幹在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時,不遺餘力。 據追查國際調查的結果,7月20後,羅幹在實施江對法輪功的「羣體滅絕」政策上起主導作用,從1999年至今,他直接參與制定了對法輪功一步步升級的打壓政策。羅還在多次會議上和講話中直接要求全國的政法機關等加大力度鎮壓法輪功,並親自到全國各地進行督陣、「蹲點」,每到一地,當地對法輪功學員的關押、酷刑迫害包括致死案例都會增加。 以近期明慧刊登的消息爲例:「2004年10月,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公安部長周永康來河南後,親自部署了對河南大法弟子新一輪的迫害。各地市惡徒瘋狂非法抓捕、綁架大法弟子到洗腦班,對那些被非法關押到期的、加期的大法弟子綁架送洗腦班繼續迫害。」 明慧2004年11月24日報導:「據可靠消息,首惡羅幹最近在湖南境內,並在省會長沙組織培訓所謂的「懲治×教骨幹培訓班」,懷化多名修煉者被綁架。羅幹近期流竄湖南,懷化多名修煉者被綁架。」 2005 年6月29日明慧報道,「羅幹流竄到四川,兩名成都大法弟子被綁架。」11月3日明慧報導:「10月18日,南昌地區有3名法輪功學員被捕,後又有九人陸續被非法抓捕,現有1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岱家山洗腦班。……可靠消息表明,曾(慶紅)、羅(幹)二人10月間曾來南昌,10月18日,有人看見曾慶紅出現在南昌八一廣場剪綵,10月19日即出現抓人事件。」 大量事實表明,羅幹作爲「610」系統首犯,對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責任;對數以百萬計法輪功學員的被強制洗腦、非法拘留和酷刑折磨負有直接責任;對有據可查的至少2792名法輪功學員的死亡負有直接責任;對超過十萬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勞教和酷刑折磨負有直接責任;對上千名被強制關押在精神病院進行精神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責任。 ◆ 二宗罪: 凌駕法律 迫害不擇手段 根據追查國際調查的結果:「羅乾等人利用個人的權力,以國家政府的名義所制定的有關法輪功的一系列政策、規定、措施,致使億萬法輪功學員被傷害,幾十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禁、勞教、判刑。嚴重違反了中國刑法第十四條、憲法第三十七條和監獄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已構成犯罪。 羅幹策劃、指使、縱容公安執法部門知法犯法,嚴重違反了中國憲法第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四十一條、五十一條和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以及刑法第十三條、十四條、二百四十三條和二百五十四條的規定,已構成嚴重犯罪。」 另外,羅幹還觸犯了中國簽署的「國際反酷刑公約」以及「聯合國禁止羣體滅絕性屠殺公約」的有關條款。 羅幹迫害法輪功是不擇手段的,最典型的就是法輪功學員高蓉蓉遇害的案例:法輪功學員高蓉蓉因不放棄信仰被瀋陽市龍山教養院獄警電擊毀容。2004年10月5 日,多名法輪功學員將其成功地解救出,並把其遭殘害而毀容的照片公佈於世。公安部將高蓉蓉走脫事件定爲「26號大案」。羅乾親自批示,從省市到縣區爲此層層開會傳達佈置搜尋。在羅幹授意下,遼寧省政法委、「610辦公室」、檢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門聯手封鎖高蓉蓉的消息。
瀋陽魯迅美術學院財務處法輪功學員高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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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蓉蓉2004年5月7日被酷刑折磨,臉上 是電燒灼傷。照片是受傷10天后拍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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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期間,瀋陽周邊各市、地區的公安局和鐵路、民航、油田的公安部門先後接到抓捕高蓉蓉的指令,並收到一份落款爲瀋陽市司法局的「協查通報」。這份「協查通報」還下發到市區的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各個信息站、房產中介、家政服務公司等處。 遼寧省、瀋陽市「610辦公室」、瀋陽市公安局和公安局國保大隊按羅乾的批示嚴密部署,派出大批公安、特務等人員祕密深入到車站碼頭、所有公共場所不分晝夜監視。利用一切手段,監聽、偵查、跟蹤當地法輪功學員。一方面抓捕高蓉蓉,一方面迫害講真象和參與營救高蓉蓉的法輪功學員。 參與營救的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孫士友被綁架後,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刑警大隊對其毆打併電其陰部,叫囂:「電別的地方能看到(指高蓉蓉被毀容一事),這回電看不到的地方!」並用大頭針刺入其指甲中。孫士友的岳母(馬廉曉)、妻子、妻姐也因「26號大案」被關押到張士教養院洗腦班。馮剛等法輪功學員因參與營救而被綁架,被關押在張士教養院洗腦班。有消息說,馮剛因絕食13天曾被送入馬三家監管醫院,目前情況待查。被捕的還有馮剛的妻子王娟。另有劉慶明也因參與營救高蓉蓉而於2005年2月被綁架,現關押在沈新教養院。 2005年3月6日,高蓉蓉再遭綁架。高蓉蓉遭綁架後一直絕食抵制迫害。高蓉蓉被綁架後曾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遼寧省檢察院告訴家屬:案子歸「專案組」了,中央610直接操控此事。 2005年6月10日,當高蓉蓉的父母去馬三家要人時,一個王姓院長(男,新任院長,原是管理科的科長)說:「一開始我們就不想收高蓉蓉,是『上邊』壓的。現在『上邊』什麼時候讓見讓放我們聽『上邊』的。」 據目擊者說,高蓉蓉在醫大搶救期間,很多不明來歷不知道是哪個部門的人把醫大所有的門都把守得嚴嚴的。 2005年6月16日,高蓉蓉在醫大一院急診室去世,年僅37歲。 ◆ 三宗罪: 導演「自焚」 欺騙輿論 爲迫害鋪路 2000年底,當江澤民本人感到其發動的迫害法輪功運動難以支撐之時,羅幹爲其策劃了「天安門自焚」事件——
新唐人電視臺製作的影片《僞火》獲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2002年1月製作) 2001 年1月23日下午,在天安門廣場發生了所謂的五人「自焚」事件。新華社在事發兩小時後就向全世界發佈了英語新聞,一口咬定他們是法輪功學員。通常新華社的每一篇報導都要經過上級的層層批准,而這次對這等罕見大事的報導卻一反常態地迅速!事件發生後,海外法輪功學員把中央電視臺的錄像畫面進行慢鏡頭分析,從中發現的諸多疑點,說明這場「自焚」事件完全是一場有預謀的騙局。 香港《開放》雜誌2001年4月報道:據消息人士透露,國家安全部自己承認:「天安門自焚事件」從策劃醞釀階段開始都是國安部根據羅乾的指示安排的,自焚者的每一個行動都在國安部操縱監控之下。國安部對事情的安排是非常周密的,包括自焚後滅火的時間,救護車的準備,新聞報道的措辭和發佈的時間都是多次祕密開會精心佈置的。幕後操縱者是江澤民、羅幹。參與策劃「自焚事件」的一些國安人員,他們也知道法輪功會有平反的一天,他們知道江澤民、羅幹心狠手辣會殺人滅口,已經把事件的過程寫成報告和錄音磁帶交給親戚保管,以備萬一。 早在 2000年9月6日海外中文媒體《自由時報》就報道,「據北京高層人士透露,中央政法委決定,由於誘騙法輪功學員自殺存在相當大的難度,將由羅乾親自指揮,在各地犧牲一批打入法輪功內部的公安人員,由公安機關誘騙有關」線人「,致死後冒充爲法輪功學員自殺,精心佈置現場,務必使死者呈痛苦表情,嫁禍於法輪功。每個死者由公安機關負責賠償家屬三萬元。爲防止在公安機關混入法輪功學員的人員中引起混亂和恐慌,中央政法委要求絕對保守祕密。」 ◆ 四宗罪:懲善揚惡 鼓勵罪犯 羅幹利用金錢、名譽與地位等做誘餌,刺激各級不法官員及警察加大迫害力度,抑善揚惡。新華社2001年2月26日報道,包括羅幹在內的中央610辦公室,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上百個團體和271位個人進行表彰。在這次表彰中,負責毆打、綁架、搶劫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的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地區分局政委陳友,以及因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殘忍而臭名昭著的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所長蘇境等在表彰大會上發言,向3000多名與會者(大部份是參與迫害的)宣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經驗。 ◆ 五宗罪: 延續迫害 不遺餘力 在迫害發動者江澤民退出權力高層之後,羅幹、曾慶紅知道自己罪責難逃,於是死心塌地、不遺餘力地要將迫害進行到底。 據新唐人電視臺報道:2005年9月,曾慶紅和羅幹在中國國內分別操縱自己掌控的特務系統和公安系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新一輪大規模抓捕。9月7日起,光是在黑龍江省就有鶴崗市的超過90人,大慶市陳常秀等16人、哈爾濱市張月芳等14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遼寧、吉林、河北、廣東、湖北、山東、四川、河南、北京、安徽等省市也出現類似的大規模抓捕。報道說,這是曾慶紅、羅乾和江澤民想把胡錦濤和溫家寶拉下水,讓他們也背上迫害法輪功的責任。 另據明慧報道,2005年9月胡錦濤出訪北美前夕,廣東從北方調配了500多名警察、特務,甚至有防化部隊,到廣州參與監控與迫害大法弟子。據悉羅乾親自調動。緊接着,廣東高州、廣州、雲浮、肇慶、珠海、深圳、汕頭、潮陽、茂名、番禺、揭陽等地出現了大規模、系統、有組織地綁架法輪功學員的行動,至少幾十人被抓。 ◆ 六宗罪:指使海外迫害
2005年12月15日,法輪功學員被受中共指使的泰國警方拘押於移民局
12月15日,法輪功學員被受中共指使的泰國警方拘押於移民局。
12 月中旬,在泰國和阿根廷兩國中使(領)館前前往抗議的法輪功學員相繼受到暴徒或迫於中共壓力的當地警方的騷擾和毆打等事件。據了解,在海外由中共指使的毆打法輪功學員的事件曾發生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香港、泰國,阿根廷等。位居權力高層、主管迫害的羅幹難辭其咎。2005年12月14日,阿根廷法輪功修煉者在國會前向羅乾等中共代表團表達抗議殘酷虐殺國內法輪功學員時,中使館派出暴徒毆打學員,其手上的橫幅和真象展板也被搶走,警察袖手旁觀,反倒是周遭阿根廷人挺身保護這羣學員。
2005年12月14日,羅幹到阿根廷期間,中共大使館派出暴徒毆打抗議的法輪功學員。打手着紅衣服、白衣服,脖子上掛有綠色牌子。(攝影:Carlos Carbone)
在現場的阿根廷人士出手阻止中共僱用的暴徒(紅衣、綠牌者)時也遭到毆打。有的甚至被打出血。 (攝影:Carlos Carbone)
據受害者描述,事件發生時,羅幹正前往阿根廷國會與副總統會面,……當時還有大批記者和示威團體人士在場,目睹了中使館毆打民衆的經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目前除了中國大陸以外,迫害法輪功的首犯羅幹已經在聯合國、比利時、西班牙、德國、臺灣、韓國、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阿根廷等國被以「酷刑」、「反人類」以及「羣體滅絕」等罪名被起訴。羅幹還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以及向美國政府提交的禁止入境名單中。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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