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自稱是執政的中共每分每秒都在提心吊膽,擔心有人去顛覆它的政權。這種提心吊膽已失態至不可理喻狀,它甚至會相信,一些讓它恐懼者的身上具有了顛覆它政權的特異功能,這種特異功能有可能隨時發力,哪怕這個人是半夜裏睡在床上,所以它就膽怯的24小時不敢眨眼的盯着你! 與一切嗜血、貪婪及殘暴無度的專制制度一樣,中共的這種制度是不需要由他人去顛覆的。這種制度下,權力機器的運動過程就是高產敵人的過程,這也正是人類歷史上所有的專制制度都不能長命的內在規律。專制的純度越高,這個專制制度的壽命即會越短,這是顛滅不止的歷史規律,「虎狼之秦」的短命足可鏡鑑。人類制度運動史已徹底地證明,人類社會是可有長生不老制度的——產生於民意的,捍衛自由、民主、法治及人權價值的制度。 幾天前,當上海市近六十位上訪者離開我的辦公室後,望着他(她)們消失在嚴寒中的背影,我抑制不住內心的深痛,不覺中熱淚湧流。腦海裏,杜陽明老人無助的眼神,老人離開時深彎着腰用顫抖着的手去扣厚厚的外套時的鏡頭,想到他們在寒冷的冬日裏仍隨時面臨的被抓捕的險惡,情久久無以自已。 近六十人的來訪者,只有三、四個人未被非法勞教過,其餘50多人無一人倖免於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勞教暴虐!今天,我才有時間坐下來長時間地讀看由他們親筆簽名的、飽含他們血和淚的控訴材料(材料中的字、詞、標點均未改動)。 「我是董春華,今年已年近七旬。因不服行政違法和暴力拆遷,我的丈夫蔡新華(72歲)赴北京上訪,被非法收容關押13天后遣送回上海,不料當天他即不明不白地突然死亡。2004年7月,我的小女兒蔡文君因赴北京上訪,被上海市長寧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此後又因她去上海市信訪辦要求行政複議,又被冠以『尋釁滋事 』的罪名勞教一年,至今被關押在上海市青浦女子勞教所。」這位老伴因在上訪時被非法關押十幾日後突然死亡,接着上訪的女兒也被非法勞教的老人寫給我的材料上寫着「一個老黨員的控訴」。 「我是上海理工大學教師劉華琳,2004年2月22日我持車票乘車上北京,在上海市火車站站臺上遭到上海市政府信訪辦206官員與另一同志的阻攔(至今車票在206官員手中),我朝出口處走準備回家,無業人員宋某和技術學校的工作人員洪某朝我衝來,那些不明身份的人圍過來對我進行人身攻擊。206官員目睹了這一切綁架、毆打行爲,沒有加以阻攔,我被打傷摔倒在地,他們數人將我拉起塞進一輛出租車內,被關進學校校長辦公室一整夜,有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參與。第二天又將我抬上面包車送到市公安局辦公室,接受長達15——16小時的審訊,前後近30小時,不給吃飯、睡覺,不允許看病,喪失人性地進行摧殘。在此期間沒有出示過任何關押的法律手續。23日深夜,公安局姓謝的警察告訴我,公安局長要對我實施『刑事拘留』,並扣上『妨礙公務』的罪名。關進監獄,我被拘留20天后又被判以548天的勞教。在關押期間我的公職被開除,私人住宅遭強遷,財產被搶劫,包括鋼琴、電腦及所有錢財。」 「在無端被關押五百多天的日子裏,憤怒、屈辱、無助交織折磨着我,我教的學生無數,他們中有幾個相信自己的老師是無罪而被政府關押的呢,高律師。」 劉新娟是這次來找我的上訪者中被上海市政府迫害的最嚴重者之一。 「2003 年2月15日,我給『市人代大會』送了三封信,16日上午8點,在去孃家的路上,發現有聯防隊員跟蹤。一下車,我被編號41954的警察和七寶派出所、新龍村聯防隊攔住。41954警察用雨傘打我,至多處青腫傷痕,我被押上警車。在派出所沒有留置手續的情況下,我被非法關押了兩天兩夜,期間41954囂張的恐嚇我,『你已經告我們了,我們一定要把你搞透搞臭,要毀掉你終生,還要毀掉你兒子,房子不讓你住,把你全國播放,你上訪沒有人相信你,我們只要一個電話』。24小時內不肯給我驗傷、療傷,後來又押我到七寶醫院,卻不讓吃醫院開的藥。18日,我被警察顧峯高、趙永林押到閩行看守所,這時才開出十五天行政拘留書。22日下午,看守所以治病爲名,押我到上海提籃橋監獄,並對監獄人員說我裝病。事實上,我當時已絕食四天,血壓也很高,身體虛弱、全身疼痛。之後,我被關進戒毒者的牢房,全身上下被捆了五天五夜,每頓只吃兩調羹食物,又不讓喝水。我被他們像死人一樣在地上拖來拖去。值班醫生看我實在不行了,就給鬆了綁,開出B超檢查。當時我已48小時沒尿了。B超檢查時,我懇求醫生,能不能幫我打個電話,醫生的回答是否定的。在此要特別指出的是,2月21日、27日,有關部門兩次派人到看守所看過我,可以肯定,他們就是在這兩次總共不到兩小時的會面裏偷偷給受盡折磨的我做了所謂的精神病鑑定。3月3號,也就是拘留十五天到期的日子,七寶派出所根據非法鑑定結論,不通知家屬又把我從看守所強送到閩行區精神衛生中心關押,醫院強制我服用精神病藥。我每天站在醫院病房的門口,通過探望其他病人的熟人才得以通知到家住附近的兄弟。在家屬多方懇求下,於3月17日被醫院關押了14天后才出院。由於在這段時間內服用精神病藥物,精神受到摧殘,暴力毆打致使後背脊椎骨錯位,無法行走,只能以輪椅代步,繼續信訪,反映被非法迫害的情況。但迫害遠沒有結束,2003年6月3 日,我坐輪椅上訪時,再次被七寶派出所強制送到閩行區精神衛生中心。由於我不肯吃藥,院方就強制我吃藥、打針。對我的反抗,醫院就動用多名醫生、護士,男性精神病人對坐在輪椅上的我進行捆綁、毆打、撕壞衣褲,使用器械撬開嘴灌藥,弄得口腔鮮血淋漓,注射針頭把臀部肌膚扎得血流不止,噴濺到牆上。醫生毫無人性,強制給我一個沒有精神病的人注射癸氟奮乃靜針劑。更爲殘忍的是,對每月只能用兩針的藥劑,醫院卻硬給我用四針。一位年輕的護士不忍心爲我注射,護士長在沒辦法的情況下邊流淚邊給我注射,因爲她們深知藥劑對沒有精神病的人的毒害作用,第二針後我便痛苦地滿地打滾。我責問醫院陸科長:『醫院怎麼可以沒有醫德』,陸科長直言不諱地叫囂:『這裏不是醫院,是監獄』。用藥後的難受感覺真的無法忍受也無法形容,沒有親身經歷的人是無法體會的,晝夜睡不着,口苦得比吃了黃連還苦,眼神呆板、遲鈍,眼睛睜不開,視力下降,連人的臉部都看不清,整個人精神崩潰,恍惚生命在慢慢離開身體。醫院知道我的生命可能出現意外,前後又爲我注射七、八針解毒劑。用藥後的第五個月,我連數字都不會數,記憶力明顯減退,完全是變了個人。醫院的一位護工實在看不過去了,偷偷對我說:『太殘忍了,你這種情況,如果是北京來人調查,我肯定實話實說』。我曾在醫院偷着借用他人手機給區長打電話,區長祕書表示知道我被關在精神病醫院,但不肯救助。主任醫生多次警告我以後不能再上訪。我兒子多次要求醫院、派出所放人,但他們互相推委,就是不放。我兒子又要求醫院出示所謂精神病鑑定書,但對方以機密文件爲由予以拒絕。我兒曾嘗試擔保出院、申請轉院等方法,均遭拒絕。多方求助無門,我兒憤然割脈寫下血書,寄往上海電視臺。然而記者的到來也不能給予任何幫助,還關照我兒,我的遭遇不要讓其他人知道。但是,作爲我們個人無法去申請鑑定,當地政府也不會允許我們輕易的去做這份明顯對他們不利的鑑定。無奈之下,我兒和我父母、兄弟只能懇求醫院、派出所放人,而派出所又逼我兒違心地多次寫下保證書,保證我不再上訪,並承擔一切後果。受盡摧殘的我終於在2004年1 月20日出院了,前後兩次我總共被醫院關押了246天。醫院還硬要收取伙食費,否則不肯放人,爲了救人只能付錢。他們給我母子縛上精神枷鎖外加威脅壓力,迫使我們無力也不敢再有反抗。任何人也無法再次承受長時間的殘忍折磨。我兒因我的悲慘遭遇而受到牽連,又爲我所受到的殘酷迫害卻無力幫助,而在心理、精神上萬分痛苦、自責。大學畢業後無心找工作。」 杜陽明老人的敘述:「2003年4月24日,我持函到閘北區信訪辦,被以莫須有『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名處以刑事拘留一個月。2003年6月3日,在街道信訪辦被警察顧某某、翁某某、信訪科長沉某某等人關押折磨近8個小時左右,將我雙手反剪,屁股坐在椅子上,頭掀到地上,身上留有多處傷痕(有照片)。最難磨滅的記憶事件是4月25日凌晨,被綁在市總監獄床上20小時,致使便溺全身滿床。讓全世界男人都感到羞辱。2003年4月24日,區政府某些掌權人,用行政手段以莫須有罪名寫下了我人生最恥辱的一頁。最不能容忍的是將我一個正直的公民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未告知所犯何事,強行押進市總監獄、醫院。2003年6月3日,芷江西街道信訪科長沉某某、顧某某、翁某某等五人將我反拗雙臂拳打腳踢,全身多處青紫。2003年6月17日,我剛出小區門口,被埋伏的警察毛國良等四人扭送到警車內,押往芷江西街道軟禁15個小時,被我脫身直接上了北京。 2003年7月10日,在北京接濟站,上海閘北公安穩定科科長李某某、蔣亦成等8人,在床上用手銬將我反銬押往東郊民巷一處地下室內,再押往上海,13天內輾轉3處。2003年7月24日被送往殷高路禁閉室,關押7天后,被送往蘇北大豐農場第二看守所,開始我冤枉加屈辱的一年半的勞教生涯。我在勞教所內,吃的是泵浦菜,喝的是帶蟲子的深井水。暑天頂着烈日搞操練,對着太陽罰站立,寒天坐在門邊遭冷凍,常常無故被打、遭電棍電擊。」 「我在 2004年11月3日晚被賀等帶到芷江派出所關了一晚,於11月4日送往大豐,我又重新失去自由,在零下4度的低溫下,將我衣褲一件一件剝光,拿走我的鞋子,讓我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每天只給我三小杯的水(糖尿病人需大量飲水)。從第三天開始每天只有一杯談談有淺黃色水,從專備的水瓶中倒出,入口微溫。喝完感覺異常,舉止煩躁不安。管教那偉等三人以心理諮詢師的身份對我測試精神狀況,指導員顧魯兵對我破口大罵,說我死了不如一條狗。」 田寶成夫婦對這幾年因上訪遭致上海市政府的野蠻迫害經歷寫了近三萬字的控訴材料給我,老夫婦幾年裏所遭受的非人性的迫害讓人痛心不已。 「我去上訪,想不到竟然被栽贓陷害,爲了抗議政府和警方嚴重侵犯人權,此後兩天我一直絕食,2003年4月27日我被強行上銬送到上海市監獄醫院,他們將我捆綁在鐵床上達9天,頭部和四肢成『大』字狀,吃飯由犯人野蠻餵食。這種『五馬分屍』式的捆綁,讓人既全身難受又無法動彈,這種非人折磨實該列爲酷刑之一。直至5月12日我才被押回閘北區看守所,這之後承辦員又多次提審我,用的全是恐嚇誘供那一套,要我認罪,並講如我態度不端正,少則勞教三年,長則徒刑十年……,其目的是嚇阻我今後再到北京告狀。這期間,他們爲達到目的,還多次恐嚇我愛人張翠平及我的兄弟姐妹,說我的罪名是『聚衆衝擊國家機關』。這種手段卑劣之極。2003年12月2日,這本來是我被刑拘期滿的日子。晚上6點許,閘北看守所一位姓朱的退休反聘獄警將我帶出4號樓的逮捕間,送進了3號樓的勞教間,並口頭通知我:『你被勞教一年零三個月』,這是什麼世道啊,我當即向他索要有關勞教我的書面材料,他說沒有。此後8個多月,我一直被關在閘北看守所,我曾多次要求看守所拿出對我實施勞教的依據,得到的回答一直是:『你的東西我們這裏沒有,上面就讓我們把你押在這裏,別的我們不管』。閘北分局承辦員蔣亦城和劉訓城等五人來跟我談條件,他們說:『你們夫妻現在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無條件投降,我們放你出去,二是堅持討公道,那就只有蹲監獄。何去何從,你們自己選擇……』。11月28日,閘北區信訪辦主任葉明也來到看守所,他罵到:『娘個戳×,你搞清楚,你們是自討苦吃!你只有無條件投降,否則,關死你 』。2004年6月22日,因悶熱難忍,我拿起紙片扇涼,一位姓劉的管教硬說我不服改造,動手打我,邊打邊說:『怎麼,還不服氣啊,你會告狀是吧,去告呀!我打的不止你一個人,很多人被我打過,打你又怎麼樣,我下午把駐所檢察員叫到你那裏,你告我好了,告訴你,以後有你苦頭吃』。第二天我向副警長孫國慶反映昨天被打之事,要求見所長,孫國慶把我帶到他的辦公室,不等我講話就一陣拳打腳踢,邊打邊說:『這是什麼地方,還有你講話的權利?打你又怎麼樣了』。我被打倒在地,他有狠命踩,我痛得大叫:『警察打人』,孫國慶跑到隔壁衛生間,操起一杆洗廁所用的拖把拚命往我嘴裏塞,還一邊說:『我叫你叫,你再叫再叫!』我的兩顆門牙當場被打掉,頭部、胸口、手臂、大腿等處被打的都是傷痕。聽到我的殘叫後,姚所長來了,我給他看傷勢,並要求做傷殘鑑定,他根本不理睬,冷冷地說:『不是你想怎麼樣就能怎樣的』」。 「高律師,我的孩子都和他們一般大,我像一個孩子一樣被他們打的滿地打滾呢!」 田寶成的老伴張翠平幾年來被上海市政府的非人性迫害敘述的更多,這裏僅摘述以下: 「有一次,魯世玉、施有才等警察又闖入我家,用一種不容質疑的口氣下令:你們知道,中央要開兩會了,現在帶你們到橫沙島散散心,你們不想去也得去。就這樣我們夫妻被強行帶到閘北分局做筆錄,隨後被3輛車押往吳淞碼頭。10月10日早晨,我們夫妻被警察帶離橫沙島,隨後我被他們單獨押往閘北看守所提審。上午10 點許,魯世玉以『非法集會示威』的罪名宣佈對我實施刑事拘留。從10月10日至16日,在閘北看守所我共被提審`19次,有時其他犯人睡覺了,警察還來提審我。提審者無一人向我告知身份,面對恐怖和威脅,我連續4天不開口,維護一個公民應有的尊嚴和沉默權。由於我連續4天保持沉默,10月14日中午起,三個不穿警服的陌生人把我帶到底樓一間約30平米的特審室後,連續28小時不鬆手銬,不讓我坐凳子,不讓睡覺,更不給我吃飯。爲了逼我開口,他們竟在我面前樹起一盞臉盆大的強光燈,燈的溫度極高,直刺人臉和眼睛,我被烤得頭暈目眩、大汗淋漓,實在忍不住時我便把臉側向一邊,警察輪番上來揪住我的頭髮粗暴地把我的臉推向高溫強光燈。一夜下來,我的頭至少有二、三十次被他們推向強光燈。這28小時中,他們換了三班人馬提審我,我四次暈倒,其中有三個便衣用皮鞋踢我,罵我裝死,要我起來。我忍不住哭出聲來,他們又罵我在演戲……。那天下半夜,一箇中年便衣晃到強光燈前,我瞥見他披着的警服,扭頭細看警號,他慌忙用手捂住喝道:『不要看,這件衣服不是我的,你不要到了外面瞎寫。』如此外強中乾、心虛膽怯,實在令人齒寒。這個中年人也是折磨我最兇的一個惡警,兩個月後,他們再度提審我時,我才知道他的警號是034054。那天,三班人馬對我輪番恐嚇:『你知道嗎,這個特審室是專門提審那些被判死刑和無期徒刑的殺人犯的,你在這裏受審,說明你的案子要判十年二十年。』我依舊一言不發,一個40來歲的便衣見我不搭腔,便無恥地挑撥我們夫妻的關係來了:『你是外地人,而且你現在已是犯人了,你老公不會要你了,說不定他身邊現在正睡着別的女人。見我仍不理會,他接着自演自唱道:『在北京,你們裏面誰是頭,是誰指揮你們到這到那的,如果你隱瞞事實就判你十年二十年。一個女便衣見我始終不吐一個字,衝我發起火來:『你這個神經病,馬上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就像日本電影《追捕》那樣,給你打針吃藥把你變成一個瘋女人,你別以爲政府沒辦法治你,放聰明一點……』」。 在一份「滬委辦發(2005)199號」官樣文件中,記述了這樣的政府政績,該文件稱:「……對在信訪活動中的違法行爲依法進行了嚴肅處理……先後有6人被勞動教養,17人被治安拘留,15人被刑事拘留。」但在一份由韓忠明、蔡文君、沉永梅聯名給我的函件中,我看到了她們對上海市政府隱瞞「政績」的揭露: 「且以下列被上海當局強行加罪關押的諸多上訪人數來駁斥此文的僞說。 如上海因拆致貧的龔浩民(上訪十年未解決)、朱東輝、王巧娟、許正清分別因到北京上訪而勞教二年半、一年九個月、一年、判刑三年,至今在押。其中龔浩民還受到審訊時用強光照眼睛、冬天赤腳跑步、朱東輝在看守所被剝光衣服雙手反銬懸吊三天三夜至昏迷並用冷水澆、用西瓜皮砸生殖器等酷刑。 又如上海的馬亞蓮被兩次非法拘留、二次枉法勞教,並違法關在看守所,剝奪訴權,還在寒冷的天氣施以剝光下身固定在『凱迪拉克』刑架上三天三夜並用皮帶勒內臟和呈大字型在病床上固定捆綁18天的酷刑,致整個脊椎骨變形,傷腳終身殘廢。現貧病交加,連生存都難以維計,更無錢治病,陷於絕境和病痛的折磨中。 上海的毛恆鳳則在勞教場所被呈大字型於2004年8月9日——17日、11月9日——12日捆綁在床上,並用口罩加厚布蒙嘴、鼻,警察坐在她胸上,用膝蓋頂下腹的酷刑。 再如王水珍因進京上訪,被誣陷脫居委會幹部的褲子,在得到市委副書記劉雲耕的「重視」下,無端判刑二年。 老實、木訥的周榮華則因凌晨3點動遷組非法強拆時,在一幫民工破門而入、綁母毆周情況下,情急中自衛、救母欲以汽油澆身來嚇退行兇者,並未真正實施,而以「縱火罪」被判刑一年。 上海因上訪被勞教者還有吳寧、徐桂寧、戴玉英、陳恩娟、徐兆蘭、劉華琳、曹仁榮、杜陽民、談蘭英、孫健、王穎、葉根生、宣雅芳夫婦、姚克健兄弟倆……,他們中最高者勞教三年。孫健、徐桂寧、戴玉英、杜陽民、田寶成、張翠平還被分別施以電棍、雙手反銬吊在鐵欄上四天三夜、冬天剝光衣服、夏天曬太陽等不同程度的酷刑。 而上海因上訪被行政、刑事拘留甚至無任何手續拘押的人數更是衆多,單因動遷上訪被拘的就已達70多人(不完全統計),其中有的人還多次被拘,如無任何手續就被拆去住房而無家可歸的沉永梅,已因上訪三次刑拘。『享受』非法遣送、監控、軟禁者更是不計其數,很多人因此致病。 更爲惡劣的是,一些上訪者被送進精神病醫院整治,並試圖用針藥、刑具「治成」真正的精神病。如毛恆鳳、劉新娟、陸春華、張忠海(出來後身體健康嚴重受損,後病亡),還有思維清晰、機智、文筆流暢的張奮奮;洪玲玲則被公安局違法關進精神病院,雖經家屬多次抗議、交涉,主治醫生也明確目前無精神病的情況下,仍堅持不放;時年75歲的孫東水、金福生二位老人因抗拒非法強遷被當場強制送入奉賢縣精神病治療中心。2004年3月28日,家屬突然接到孫東水單位辦理孫東水後事的通知。」 又是酷刑,又是扒光被迫害者的衣服,又是攻擊被迫害者的生殖器……。 我總是去打亂人們的靜寂及這個社會的歌舞昇平,這又是一篇滿浸着我同胞的血和淚的「調查報告」!被長期的麻木浸淫着的衆生正又忙碌着再過一個「盛世大聯歡」的新年,夫人提醒我,這幾日,許多人忙着收年禮、收年貨應接不暇,大多數人正陶醉在單位發給的價以千計、萬計的禮物、優惠券的快感中,「高智晟呀,你真是用心良苦啊!」夫人的感慨不無道理,但卻不能構成我們也去麻木、去享受另類快感的理由。 是的,我們社會的許多人已習慣了麻木,有些同胞還很會麻木,諸如那位曾因激情難以自持地深揭猛批「法輪功」、「邪教」而在央視上紅極一時的司馬南先生就很令人刮目相看。他看了我12月12日的對中共政權血腥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的真相調查後即壯懷激烈地說:「確實嗎?僅憑當事人陳述能靠得住嗎?」我這裏是無意問及當年司馬南先生是獲得哪些完全「靠得住」的事實來支持他對「邪教」的批判的,若對被迫害的親自承受者的陳述都認爲「靠不住」的話,我們民族有足夠多的理由再持續地麻木上它500年。 當局最近正四處瘋狂打壓所謂的「顛覆政權」者,杜陽明老人的一段話對我頗有些啓發:「中國人民本來是最通情達理,每一次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變故後,都擦乾血淚埋完屍體,衷心地感謝災難的製造者——黨和政府,耐心地等待遲到的公正——平反昭雪。年復一年,反反覆覆企盼着神仙與皇帝的降臨,企盼着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的英明、企盼着針對上訪潮的善政的出現,現在,我什麼都不要啦,就要人權!若我今天接受了它的財產補償,它明天就可以再搶去。我們就要一個永遠不搶人的政府,搶了人,動不動就關起來迫害你!這樣的制度是王八蛋制度,我們現在就是決不再要你這毫無人性的制度,現在所有上訪的人都是這樣,我們不要解決問題啦,就要一個把人民當人的政府!我們不怕你抓,你抓了十幾次,我哪次怕過?」 自稱是執政的中共,你聽一聽,你有虎狼若上海般的地方政府,還需要由他人來顛覆你的政權嗎? 在中國,遍地都是性兇猶豺狼般的地方政府,這些地方政府正加班加點地、瘋狂地且還是認真地顛覆着你的政權! 2005年12月29日 在有便衣特務跟蹤的日子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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