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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年殺死10歲女孩 當局封殺消息(圖)
 
遇害女孩母親在微信發消息稱,男孩殺人後還在同學羣裏炫耀自己殺人。

【人民報消息】10月20日,大連沙河口區一名10歲女童小琪被害,她的遺體在距家僅100多米處的灌木叢中被家人發現,事情引發關注。 據《新京報》10月24日報導,小琪家人告訴記者,小琪當日去上繪畫班久久未歸,家人沿途調取監控後在一小區的綠化帶中發現小琪屍體。 大連市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稱加害人蔡某某未滿14週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而附近至少3名女性向記者表示,曾遭遇過蔡某某不同程度的騷擾和尾隨。 小女孩被殺 棄屍綠化帶 女孩的母親告訴記者,小琪今年五年級,10月20日下午去繪畫班上課。通常女孩在下午3時下課,步行到家只需要15分鐘左右,當天她恰巧有事,沒有去接女兒放學。下午3時50分左右,女兒還未到家。 家人調取小琪必經之路的監控,多番尋找未果,小琪母親向附近派出所報案。 當天晚上7時左右,小琪的父親在綠化帶中發現小琪的屍體,「孩子回家路過那兒,再拐個彎,過兩三分鐘就到我家店裏了。」 小琪的舅舅賀先生表示,在距小琪家裏僅100多米處的灌木叢中,家人發現小琪屍體,滿身都是血和傷,褲子被脫到一半。」 賀先生說,家屬發現小琪的身上有血跡,一度懷疑她是遭遇車禍後被人拋屍至此,但是他們很快就發現異常。「身上好多處刀傷,後腦、頸部、胸前都有傷口。馬路上也能見到血跡。」 警方來到現場,順着血跡找到該小區一住戶家。據小琪家人說,警察上門時,蔡某某的母親正在家中忙着擦地板,地上仍然有大量血跡。 賀先生認爲,男孩的動機就是想性侵犯小琪,把小琪帶到家裏後,孩子不願意,就拿刀傷害孩子。 案件發生後,女孩父母終日以淚洗面,精神幾近崩潰,然而當地媒體卻集體噤聲。 遇害女孩母親在微信發消息稱,男孩殺人後還在同學羣裏炫耀自己殺人。她無法接受女兒的慘死,並呼籲媒體關注,還女兒一個公道。 附近多名女士曾遭尾隨騷擾 事發後,至少有3名住在蔡某某家附近的女士向記者反映,曾遭到蔡某某不同程度的尾隨和騷擾,但未產生實際傷害。 記者聯繫到住鵬程街的一位年輕女士,她稱今年8月至事發,曾3次被蔡某某騷擾。 第一次在今年8月,她進樓後聽到腳步聲,回頭看到蔡某某。蔡某某伸手拍了她的肩膀,「就是手從後邊伸過來拍肩膀,很熟的人都不會那樣拍,很不舒服。他說幫我提東西,我說不用。」 上述女士稱,不久後,她再次在上樓時發現蔡某某尾隨。她見到後折返出了樓門,不一會兒看到蔡某某跑下樓,這次她拍到蔡某某的照片,照片顯示其身體健壯。 第三次,她在路上遇到蔡某某,據她回憶,「他和我說,你長得真好看,還說讓我不要怕。」她說,常見蔡某某在小區附近遊蕩。 此次事發後,她曾到派出所反映此事。「正好碰到一位中年男人,他也是向派出所反映,說蔡某某之前騷擾過他女兒。」 另一位住在蔡某某家隔壁樓的年輕女子小林(化名)介紹,7月31日她在上樓時遭到蔡某某的尾隨。 小林說,蔡某某同樣拍了她的肩膀,問她「阿姨這是幾單元」?並稱自己是爲了找同學。 「但是他上4樓後也沒敲門,我住3樓,開門時候他從上邊下來,一直盯着我看,就很奇怪。」 現在中國大陸,兇手年齡越來越小,未滿14歲殺人的兇嫌時有所聞,因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所以犯案以後都只能讓其逍遙法外。 網友說,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真的該改一下了,收容教養有什麼用嗎?受害人家屬的心情根本沒有被考慮,而加害人也只會認爲自己的行爲不會有任何懲罰更加肆無忌憚而已。 「這男孩這麼小已經開始跟蹤女性了,而且還能做到姦殺,就是骨子裏的壞,收容教養毫無意義。參考四川那個,放出來半年就又殺了一個15歲的姑娘,這種毫無警惕作用的方式就等於告訴當地百姓,看好你們家姑娘,等他出來又要殺人了。」 當局封殺言論 這條消息在社交媒體上引發大量的網絡關注,但消息不斷遭屏蔽和封殺,熱搜接連被撤,但仍不斷有人發文轉貼相關消息。 作家陳嵐發文稱,收到大量粉絲留言稱,現在本地新聞並未報導這件事,兇手因爲是未成年人而被「保護」,市民們轉發這件事的微博內容也被屏蔽和諧。現在,周圍市民已經感受到嚴重的人身安全威脅,希望您能伸出援手,爲這位可憐的小女孩討回公道,也希望能引起社會對未成年人兇手法律處理的關注。 與此同時,網上傳出疑似大連公安局22日發出的一份給網站支隊和宣傳處的「調度指令」,內容指網上陸續出現「不良炒作言論」,按照各級領導要求,針對輿情管控作出要求,包括:不得將任何辦案相關信息流向社會;宣傳、網安部門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繼續加強網上網下輿論管控力度;確保此案相關信息不造成「負面影響和輿論炒作」等。 輿情關注下,大連公安10月24日發佈通告,稱因加害人蔡某某未滿14週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蔡某某收容教養。△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9/10/30/6990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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