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是人祸,是悲剧。死难者的家属痛哭,与大楼附近的工地围墙上“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标语形成极大的反差。(网络图片)
【人民报消息】11月15日,下午两点,上海,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烧毁了该市胶州路一栋28层高的居民楼。事发后三小时,才有消防队出现,用了四小时(有市民认为是八小时,因为,至晚上十点,大楼还有明火),才将火势扑灭。救火行动之迟缓、救援工作之低效,为世界各国所仅见!而上海,是中国最先进的城市!高压水枪仅能喷到10层楼高;消防云梯到达太晚,无济于事;警用直升机飞临楼顶,却因浓烟太大而飞走。而早在2007年,上海《东方早报》就曾报导:上海市政府耗资1,500万,从瑞典购入最先进的高空灭火设备,“为28层以下高楼火灾的补救增加了一个重要手段”。市民质问:面对这次大火,为什么不动用那些“最先进的高空灭火设备”? 压缩空气泡沫车,是上海市常备的消防车,平时演练时,喷出的泡沫可达300米高,而胶州路的这栋教师公寓,高度仅85米。市民质疑:为何不使用可喷射更高的压缩空气泡沫车?而派上仅能喷高二、三十米的高压水枪? 就在本月9日,上海当局还在世博会主题馆举行消防演习,看上去“万无一失”,但为什么,仅仅过了六天,面对胶州路大火,当局表现,竟然如此地束手无策? 死亡58人,失踪40多人,受伤近百人,所谓“失踪者”,基本上也就是死亡者。人祸!天大的人祸!不论火灾前、火灾中、火灾后,都贯穿不折不扣的人祸。火灾前,住户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未得到任何回应;火灾中,救援迟缓,救援不力,救援低效;火灾后,将住户关进宾馆、将伤患关在医院,不得接触外人,尤其不得接触媒体。家破人亡而哭天抢地的受害者,危厄中,竟还变相沦为共产党的囚徒! 当局百般遮掩,仍然瞒不住大火背后的重重黑幕:承包该栋大楼改造工程的,是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公司。该公司先后两次(2006年和2008年)被上海建交委列入“违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企业名单。但,三年来,该公司生意丝毫不受影响,仍然从上海市静安区政府“得标”60多项政府工程,显示该公司与静安区政府“关系不同寻常”。而这栋起火的教师公寓,当局并未公开招标,就直接发标给佳艺公司。获取合同后,佳艺公司又层层转包,最后,实际施工,落在一群既无技术、更无证书的农民工身上。 无证电焊工不慎将火花撒落在脚手架上,便点燃了一场冲天大火。事发后,当局先后拘捕12人,多数都是那些无技术、无证书、仅以低工资被骗来的农民工。贪官何在?那些依靠发标卖标、层层吃水的贪官何在? 上海市长韩正承认,上海建筑市场混乱,政府监管不力,“对火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深感内疚和自责”,既然如此,何不引咎辞职? 近期,在日本,该国司法部长仅仅因为说了一句“工作太轻松”,遭到国会议员批评,旋即认错辞职;在台湾,体委会副主委陈显宗,针对亚运会杨淑君被韩国裁判冤枉事件,说了“吞下去”三个字,遭到台湾民众炮轰,不得不谢罪辞职。日本和台湾官员,仅仅因为说错一句话,就引咎辞职,这在中国看来,匪夷所思。因为在中国,即便酿出重大人命惨剧,官员也不必辞职。这一对照,形象诠释了民主国度与专制社会的根本区别。累累人祸,都源于那个黑暗沉沉的制度。 韩正等官员“承认有责任”、“深感内疚”,原来不是说给老百姓听的,而是说给他们的老板——北京“中央政府”听的,那潜台词是:我已经认错了,我已经表示内疚了,任你批评和责怪,但你不能撤我的职…… 静安区委书记在追悼现场失声痛哭,原来也不是哭给死难者或死难者的亲属看,而是哭给他的顶头上司——上海市长和市委书记看:都怪我啊,一不小心,坏了上海官场大事!我痛苦啊!我痛不欲生,但我不想去死,也不想你们撤我的职…… 大火后,上海所有在建工地被下令停工两小时,检查或自查施工队和施工人员有无合法资格。然而,谁不知道?在全上海,乃至全中国,每一个工地,每一个工程,每一个建设专案,都有猫腻,处处违规违法,都经不起检查。不然,让每一栋建筑来一场大火,看看能烧穿多少腐败黑幕?上海当局表演的“检查和自查”,不过是临时突击,现场销赃。民怨当头时,暂时收敛。 中共各级政府,为了保卫他们自己,培植大量武警、特警,装备先进,手段齐全,行动果敢,能将任何危及政权的“不稳定”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举凡“两会”、大阅兵等政府项目,或如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等“政治工程”,都能做到密不透风、滴水不漏。而事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民居民宅,却处处漏洞、处处危险。这个号称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万能”政府,何曾将任何危及普通大众的“不稳定”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 上海大火,是人祸,是悲剧。这场悲剧,也是对中国人的又一回忠告:切莫等到——大火烧到自己头上,大水淹了自家的门,毒奶粉戕害了自己的孩子,豆腐渣工程压死了亲生骨肉……这才要对这个腐败政权说不,这才要对这个腐朽制度说不。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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