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我女婿原先在北京武警部隊,工作單位就在人民大會堂,復員轉業後和武警部隊高層的熟人還經常有往來。 2001年1月8日(農曆臘月十五),離天安門自焚栽贓案還有半個月,我女婿從外面回來很着急的告訴我:您還煉?大年三十天安門廣場上練法輪功的有自焚的! 我說:「不可能,法輪功不讓殺生和自殺!」他很自信的說:「我從三河(河北三河)聽別人說的,到時候您就相信了!」 從江澤民1999年7月20日公開迫害開始,風聲越來越緊,恐怖越來越加劇,全家人都反對我繼續修煉法輪大法,我想這些話不過是用來嚇唬我的,達到不讓我煉法輪功的目地,所以根本沒往心裏去。 事隔半月後,2001年1月23日,大年三十那天,天安門自焚事件真的發生了。因我的住所離北京四十公里,晚上就聽到了消息,我震驚了! 怎麼這麼巧?和我女婿半個月前說的時間、地點一點不差! 看到很多人至今爲此事而仇恨法輪功、誤解法輪大法,心裏不只一次的後悔,爲什麼自認爲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呢?如果,聽到消息的時候就在媒體上曝光,那此事也就無法上演了。 我在想,既然我女婿能聽說,那知道這事的就不止三個五個,十個八個。希望所有知道這事的人都能站出來告訴國人事情真象,告訴自己的骨肉同胞,不能讓他們再上當受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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