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以言入罪,是历代帝王的固有功能,也是当代半个多世纪以来最能显示中共独裁专政的“中国特色”了,亿万炎黄子孙的人头都因此而落地。可奇怪的,正是这些每每以“炎黄子孙”自豪的世界华人并包括海内外大多华人媒体的舆论平台,也都习惯于与强权独裁者的“口令”保持一致,动辄予异议者以言“处死”。所以,当邓小平血洗天安门之后,即算原来指责过邓小平为屠夫的某些海外华人,为了从中受益,也都与独裁者口令一致地把方励之、严家祺、吾尔开希等等统统咒骂之为“汉奸”、“卖国贼”、“叛国犯罪分子”了;到了江集团,为了“一统”台湾和血腥镇压法轮功,这些人不也都跟随共独的号角起舞,将一切反对急统,要求两岸共同创造自由、民主的双赢局面的人,一律打成“台独分子”鸣鼓而击之了吗?至于批评、反对血腥镇压法轮功者,也更跟随共独视之为“反华分子”和“境外敌对势力”了。 由共独制造如此洋洋大观的置人于死地的红色恐怖的大帽子,对于打压其恨之入骨的民主先生李登辉,自然就更廉价倾销了。最新一轮的“诛李运动”,便是由于他对钓鱼台主权归属的争议表示了“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看法,便随即趁机兴风作浪起来──汉奸、卖国贼、日本附庸、老番癫......之骂声真是震耳欲聋。 骂归骂,争议并不会因此而消失,即算李登辉全都讲错了,日、中、台三方的争拗还是明摆著的,也至少在目前谁都不会自行放弃,更谁都不愿为此区区无人小岛而大兴问罪之师。中共是“心知肚明”的,为免惹屎上身,它驻三藩市的外交官便以少见的低调回应说,为了中、日友好,这种争议可以留给后代解决。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台湾便是一位台北县议员金介寿,竟恨不得将李登辉以言“处死”,立即来个真格的向台湾高检署控告了李登辉涉嫌叛国罪。确是好家伙!报称,检察官已受理立案侦办,如何收场,拭目以待便是。 “叛国”与“卖国”都是“罪行”而不是“言行”,虽然两者在程度上有所区别。以李登辉目前已无高官职位而言,也就谈不上“卖国”的;但一介平民却仍可能犯上“叛国”之罪。例如美国公民参与国外宾拉登恐怖组织并对自己国家进行恐怖攻击的罪行便是。但不管以“卖国”或“叛国”入罪,唯一的依据只能是“行必果”的罪证事实,而不是言谈种种,当然更不应说谁才有卖国的“权利”。但言论自由却是民主国家必需具有的标志,不管说得对与不对,事情是否属实,任何人都有说出来的权利,你不同意可加痛斥、批驳,但你绝不可以企图剥夺人家言论自由的权利。譬如,李登辉可以包容包括人身攻击在内的种种恶语恶言,不告不理;但如果谁以此正式告上法庭定他犯了“叛国”乃至“卖国”之罪,却拿不出罪证而败诉的话,民主先生便大可按照民主法治程序反告其恶意诬告罪的。所以,欺人太甚,必有恶报。 那么,当今华人世界就没有真的卖国贼了么?当然不是。姑且撇开那些以“统”为名,却积极投靠“共毒”和“共独”而升起五星旗降下代表自由、民主、独立的中华民国国旗的人,是否才是真正的存心要消灭或背叛中华民国的罪行不论之外,只说那些以“爱国保钓”自居、其中还包括曾获诺贝尔物理奖的杨振宁等百余高官名士老将们,既然拍起胸膛要兴师向李登辉问“卖国”之罪,却又为何不敢向目前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内的江泽民质疑是否更有卖国之嫌?因为只有他虽无卖国权利却大有卖国之权力,并且近年以来早就有包括著名作家郑义、艾华,政治学家和著名民运人士严家祺,以及《大纪元时报》、《北京之春》等舆论界人士,相继以事实质疑,就在江泽民任内这几年间,名为与以俄国为首的邻国之间签订的边界“议定书”、“协定”和“新约”等等,实属卖国罪行,其中以对俄国出卖的领土最多。他们指出,连毛泽东、邓小平都拒绝承认的300多年来俄国侵占的中国领土,都给江泽民相继赠送了。出卖的国土,更相当于100多个台湾宝岛的300多万平方公里,又是国家资源最丰富之区。但“共独”集团不让人民知道这些卖国条约的内容,却又欺骗人民说,从此中、俄的历史纠纷“已经得到了彻底的永远的解决”──就是已经卖断了!请问我们这些“爱国”的大人物们,怎能对此充耳不闻,故作无知?尤其那些至今仍然视为中华民国的领土主权应及于全中国大陆原有版图的国民党政遗老遗少及其所谓传统“侨领”们,为何不也奋起怒吼一声!?无他,他们早已“一心向党”--投共也!正如杨振宁可以顶著诺贝尔奖的桂冠为“保钓”而鸣,却早便对邓小平血洗天安门的滔天罪行大加赞赏了!这就等于表明:实际“卖台”、“卖国”都可以,说说“钓鱼台属于日本”则不行!对他们而言,至关重要的便是效忠“共独”王朝。 李登辉与江泽民之不同,严重的问题便在于:李登辉是“只说不卖”,而江泽民则是“只卖不说”──即,实行封闭的不予曝光、不予公布的“不说只卖”的特权。可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知情者指出,最明显的卖国罪行便是记载于1999年12月由江泽民和叶利钦共同出席签订的中、俄两国有关国界线东段和西段的两个 “叙述协定书”,一个有关“共同经济利用的协定”,以及去年7月江泽民又与普京在莫斯科签订的所谓两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之中。更有资料指出,江泽民与俄签订的一项《边界裁军协定》,即要中国边防部队再后撤100公里不得设防;同时,还答应将中国领海、领空对俄全部开放,实现了1958年赫鲁晓夫梦寐以求却为毛泽东婉拒的以建立“共同舰队”为名入侵中国领海领空的梦想。而这一切,他全都锁在“黑箱”之中不为国人所知,甚至也未知有否按法律程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 对于如此严重的涉嫌卖国罪行,我们这许多自命“爱国爱党”的大人物们,难道便可以只因惧共、媚共和投共而不闻不问么?就不应该绳之以法么?一切有良知的海内外炎黄子孙们真该醒醒了;尤其有必要提醒一下那份准中共党报的周末版:既敢于以《李登辉再露汉奸面目》的整版篇幅卖臭李登辉,却不敢碰一碰、看看上述这些条约、议定书及协定等等究竟是何藏垢纳污之物,那就只能使人觉得这份“准党报”,也有涉嫌以打李登辉假“卖国”为名,掩盖江泽民真卖国之实的罪莫大焉。 [注]: 相关资料可见《大纪元新闻网http://www.epochtimes.com.大纪元评论区》纪元特稿:《江泽民卖国大追踪》、《大纪元时报》今年10月12日刊出的全美学自联召开记者会的报道和李季宽:《从国际法和中国法律看江泽民签卖国条约》,以及转载自香港《动向》杂志的严家祺:《中俄边界.退让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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