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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屠杀的最新信号
 
罗英
 
【人民报消息】《人民日报》2月3日评论员文章:《警惕合法外衣下的罪恶》,还放不下官方发言人的臭架子,入世后仍不见长进,既以媒体名义发表评论,有什么权利宣布江泽民以言代法的“有罪推论”。

什么合法、非法,纯属扯谈,核心是一句话,练功就是犯罪;教人练功更是犯罪,即使你什么也没做,没有任何刑事犯罪。

全国都要执行江泽民在2000年给610 办红头文件不署名的手令,对法轮功“名誉搞臭,经济断绝,肉体消灭”,也就是中央电视台宣传的“每一个法轮功练习者的存在,就是一份不安全的因素,非得把他们消灭干净”,也就是开除工职,逃亡在外的法轮功练习者,把他们一个个活活俄死,谁敢收留谁是合法外衣下的罪恶。

下一句没说的是要重判,罪上加罪。事实上,不仅守法公民炼法轮功是犯罪,教练任何气功都是犯罪,十五种气功都被“合法”地定为邪教,包括中功、香功、严新功、沈昌功……教或练任何一种气功,都是“非法”外衣下的犯罪,还厚脸皮谈什么合法非法。《人民日报》评论员你敢否认吗?甭说人的基本权利,13亿公民在“三点水”治下,连支配自己四肢的权利都没有,没钱看病,活该等死,就是不准炼15种气功,这是“三点水”赏下的生存权。

请问镇压法轮功有合法外衣吗?“打死白打,上告无门,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这些发给6·10 办的内部指示为什么不敢署名。这些你敢否认吗?

具有江泽民骗子特色的国家恐怖主义,公开地栽脏陷害大造舆论;秘密地下毒手,对全国各地守法公民炼功者放肆地大屠杀,公安内传仅法轮功人士至今已“彻底铲除”活活打死1600多人,旁及19种以上宗教,都在“合法”外衣下定为邪教,新约圣经成了邪教证据,传教者被判死刑。这就是江泽民掌控的6·10 办迫害网笼罩全国的国家恐怖主义。

最近据网上最新报导,江泽民嫌以各地政府名义设立的6·10 办杀人不过瘾,他说:“事实证明原6·10办的运行效果是不理想的,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各地公安局要直接设立6·10 办公室”,要搞超越任何法律、权力的更严厉更残酷的国家恐怖主义,更疯狂地扩大北京大屠杀。

这位评论员在“合法”外衣下向警探向全国发出的正是这个新信号。

他说的不是人话,是趴在地狱门口的狗在喃喃骗人。

要弄清事实真相,请听听两个曾经是小偷的人话,方知余言不谬也。

其一:一个打工妹的心里话:你们不该服从非法的劳教!

我是外省籍的妹子,因到湖北十堰市打工而被阴错阳差地在十堰市第一看守所女号关了一个月。看起来是坏事,其实是好事,因为我有幸结识了法轮功修炼者,知道了宇宙特性“真、善、忍”,了解了法轮功的真相,让我的生命永远受益,出狱那天我向她们鞠躬致谢,感谢她们的师父,感谢她们让我懂得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狱中有一位炼法轮功的阿姨在去年11月发放讲清真相资料已被捕关押了一年,今年10月份被十堰市张湾区法院按《刑法》所谓的第300条判有期徒刑三年,这位阿姨不服已上诉,我觉得她做的很对。第300条怎么能适合那位阿姨呢?那不是乱塞乱扣帽子吗?迫害法轮功至今有两年多时间了,从99年7.20至今没有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说法轮功不好!就在99年10月下旬中国某个当权者在外国信口开河不负责任地发泄私愤,那也只是他个人的私愤,不能代表中央人民政府,个人的话没有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的是人大文件。99年10月30号的“人大”没有定法轮功不好,“人大”一直都没有。某个当权者及爪牙用舆论蛊惑众人,用移花接木的手法误引误导全国善良的老百姓,愚弄善良的百姓可耻,可悲!所有被劳教的大法弟子,你们真冤啊,这一切都不符合法律程序,一切都是无根据的,是非法的!是他们在犯罪!法轮功的修炼者呀,你们太善良了,没有任何根据的非法判决你们都服从了,一批一批地去劳教,一批一批地去服刑,我认为你们不能这样做,应该破除邪恶的迫害,破除和制止一级人民政府和一级人民警察的无法无天地行恶,中国在国际上声称“以法治国”,为了维护法律尊严,破除“人治”,你们拼死也不能去劳教,去服刑!真的不应该去!

反过来,我也很痛心某个当权者,全国有那么多的贪、占、嫖、赌、毒、走私、下岗、失业等等,带来的烧、杀、抢等人心极大不稳定的案例,重大问题无能力解决,却不惜血本长时间打押善良、关押无辜的修炼者,其罪恶之大天理不容啊!我真为有这样的当权者和下面的层层恶奴而汗颜!

其二:刑满释放人员:把我变好的是被我监管的法轮功学员

我是沙洋劳教所刑满释放的一名普通的刑事犯。曾因盗窃被判劳教。在劳教所的日子里,我真正的明白了一个人活着的意义,懂得了如何去做一个好人。然而教我真正明白人生真谛的却是警察指派我24小时严加看管的法轮功学员。在出狱后的日日夜夜里我满怀着对他们的感激,祈祷他们的平安。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我必须把我的所见所闻讲述出来。请原谅我不敢暴露我的真实姓名,但我以我被唤醒的良知保证我所讲述的每一句话的真实性。

在沙洋劳教所三大队,我和另外几名刑事犯被分组指派24小时监管法轮功学员,每三个一组监管一个人,分三班轮流倒。他们吃饭、睡觉、劳动,甚至上厕所,我们都必须紧紧跟随。不允许他们和除警察之外的任何人接触,不允许说话,不允许看书,不允许有笔和纸,写家信必须由警察同意后,在监视下写,甚至他们互相之间见面微笑,都会被人野蛮制止,更为可笑的是自从法轮功学员来了之后,警察没收了所有刑事犯的小收音机。为的是封闭所有的外界信息。所有上述的“不允许”一旦被违反,就会被警察酷刑体罚。我亲眼看到2名法轮功学员因互相说了一句话,监管刑事犯便立即报告了带队警察,当天晚上两人便被拖到院外扇耳光,并用电警棍击打。我很瞧不起那些打小报告的刑事犯,警察承诺监管刑事犯“立功”减刑。如果发现法轮功学员违反“不允许”而不报告的就会被加刑。

这里的生活是极其艰苦的,我们每天吃的米饭上总是粘着一层黄锈,不时伴着老鼠屎。每天劳动完以后,刑事犯休息了,法轮功学员还要被迫“军训”,三伏天连警察都热得受不了,却要他们穿上一套厚棉布做的囚衣,在大太阳底下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一蹲就是半天,厚厚的囚衣上结满了白白的盐霜,这其中还包括年近60岁的老人,有的体力不支就晕倒了,若不服从,便会被体罚,缩短睡觉时间或电警棍抡打。

警察们总是说我们是来接受劳动教育的,教育什么呢?被我所监管的法轮功学员给我的印象,简单的说,就是举止文明;不说脏话;干活任劳任怨,吃饭不争不抢,处处与人为善,处处讲道理;我是因为盗窃被送来,而他们呢,是因为做好人,还是因为宣传做好人?我不明白。

有一天,干部突然通知我们不用下地干活了,很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请进了一向被视为“禁地”的棋牌活动室,原来是湖北电视台来制作法轮功学员受“教育”的节目,于是干部摆出了样子,镜头下,全是看电视、打乒乓球、下棋、和警察“笑容可掬”地陪他们散步聊天的情景。可惜的是电视台的人很快就要走了,这种“幸福”的时刻转眼就消失了,我们很快又被赶到了田里。

一直以来,我被他们为了“真、善、忍”的信仰不屈不挠而感动着,其实他们只要说一声不炼了,写份“悔过书”,就会被减刑,甚至释放,而免受折磨,但是他们说,“只要我活着,我就要修炼下去!”

其三:沙洋劳教所恶警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实

2001年4月,宜都大法学员赵举才无故被五队管教“背宝剑”后强按跪在地上踢打,后又被“特警队”带至密室用电警棍、点穴,用头往墙上撞等。当我们听到惨叫声音后,立即出来制止,问打手们为什么要用酷刑时,“6.10办公室”的杨科长不知羞耻地嘲笑说:“打又怎么样,我们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5月京山大法学员张道文因在宿舍炼功,被恶警带至密室用酷刑折磨,双手背铐起来吊在屋里,用大、小电警棍同时击打,邪恶之徒打累后,又接通电源通电至脚下,该学员仍不屈服,折磨了一天一夜后,脚、腿严重浮肿、大口吐血。第二天被强行带入地里进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

监利大法学员郑金章99年11月因去北京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1年半,因该学员不放弃修炼,遭到了各种非人的待遇。管教整日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手段折磨学员,经常将其双手背铐后用绳子拖着在地上滚、用黄土往嘴里塞、把人按在水里灌水,往嘴里衔烟头等下流手段侮辱。强逼该学员出工前后扛近二百斤的沙袋。由于长期的精神和身体摧残和折磨,使该学员的身心倍受巨大伤害,患上了头部眩昏,贫血等不愈之症,在上访前,该学员变卖了家里的房子,在这期间,他家里人的生活极其困难,他的父母亲带着他的两个孩子只得过着捡破烂和讨饭的生活,妻子也不知去向。因坚信大法,期满后又被非法加期半年在“严管队”,因不背“所规队纪”,晚上和中午不让睡觉,经常遭到狱警的毒打,还指使刑事犯折磨辱骂、讥讽该学员。

在法轮功学员刚被绑架入劳教所时,警察都是将学员带入密室强迫学员写“保证书”和“承认自己是劳教人员”等,不服从者,则由高压电警棍加“背宝剑”毒打折磨。十堰学员扬延森因拒绝写“保证书”便遭到了野蛮的折磨,身上被电棍电得焦糊,该学员仍不写。

在“严管队”里,邪恶之徒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完全失去理智,恶警手持电警棍强逼学员们“训练”,谁“训练”不到位,就用电警棍肆意地毒打,郧县鲍峡镇学员吴之安,因身体不好,“训练”不济,被恶警带至值班室后用电棒从头击到脚。

大法学员李丙华,2001年5月期满后,该学员堂堂正正走出劳教所,被狱警们以所谓“冲逃”为名严刑拷打后,被关入禁闭室。7月又遭恶警毒打,将整个右腿电得又肿又僵。全身多次都有伤痕,血迹斑斑,生活自理极其艰难,恶警又强迫其吃药背“条例”等,还经常遭到犯人们的辱骂,拳打腿踢,用滚烫的开水烫其手等非人的待遇。

以上仅是沙洋劳教所的一点点所见,邪恶的表现数不胜数。我们呼吁更多善良的人们来关注发生在大陆的大量侵犯人权的事件。制止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无罪被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

以上三例,不过九牛一毛,是三点水德治的大陆各地天天上演的人间惨剧。

谁怕见阳光?读者自会判断。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2/2/5/18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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