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香港居民沈婷因其年迈的父母遭遇非法的、非人道的野蛮逼迁,在上海无任何公正及文明解决问题的绝望之余,愤而进京告状(也有天真的一面)。 沈婷在京期间经历了一连串使她永远觉得不可思议、永远觉得莫名其妙的遭遇,她过分低估了上海的逼迁势力在当今中国的首都北京、在整国家权力体系中缘于多年的逼迁犯罪过程、业已积累的反动能量。沈婷女士到了北京,有关国家机关重视异常(当然不是对其反映的问题重视异常),迅速组成了“保护”沈婷的强大群体,多则20人少则10余人,公开对其进行贴身跟踪。在北京的沈婷很快获得了新的绝望,即:她发现,哀民上访者无以数估,没有任何部门或任何人是为解决上访者的苦难作准备的,被抓、被关、被押回原籍成了一种成熟的规律。绝望之余愤而来找我(也有天真的一面),找我何用?无非是多了一个痛苦者而已。 2003 年10月25日,被12名公安便衣簇拥着的沈婷,在光天化日的首都大街上被贼家洗劫一空(足见在首都北京贼势盛大),当身无分文、面临绝境的沈婷确信她不可能从国家那里获得分文帮助的情况下又愤而转求助于我。当我咬牙顿足拿出一万元人民币交给沈婷时,眼前的事实使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悲哀、失望和震惊。沈婷到北京悦都大酒店空旷的门前来见我,其身后面无表情地跟了17名便衣,这些特务无任何顾忌;当我驾车送沈婷回她的借居地时发现,这些人以越野车、小轿车及摩托车等不同类型的交通工具来确保对沈婷的有效跟踪,你用任何人间语言都无法述清我当时的悲哀及震惊程度。那些人及指使那些人的人,他们有文明人类不可思议的价值追求,他们有文明人类不可思议的怕,他们有文明人类不可思议的无耻,任何非精神病患者,都会对这个国家,对一个上访的弱女子所做的这一切感到无地自容。但你会绝望的看到,那些人是何等的逍遥及气壮,不幸的沈婷,不幸的中华民族。 2004年2月26日,沈婷回乡探望年迈的父母被罗湖边防检查站扣留了《通行证》。据沈婷言,开始以无赖式的收缴,不给沈婷以任何凭据,经过数小时的据理力争,最终出了一份扣留证明。拒绝出具扣留凭证,足见其权力行使的非正当性及随意性。 沈婷年迈的老母上访北京,老人步履蹒跚地来找我(有关部门早就警告我接待上访人员很危险,让我大呼冤枉的是,实在不是我主动接待,实在是我被动接受上访者来找我的事实,我仅能做的就是和他们见面)。老人递给我那张罗湖边防站的扣留证明。仅从这份证明的形式上判断,罗湖边防站的行为完全非法的,另一方面反映出他们对依法办事程式的完全陌疏。按中国的基本法规,罗湖边防检查站的行为无疑属行政处罚行为而非黑社会组织的恩怨了断方式。罗湖边检站的行为理论上讲应该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其行为理应与黑社会组织有所区别,按中国的基本法律规定,针对扣留公民、法人证照的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行为的实施人须依法实施一系列的程式义务,即送达义务、对被处罚物件的告知程式、对被处罚物件的法律权利告知程式,诸如听证权利的告知程式、诉讼等权利的告知程式,为什么要进行处罚的事实依据告知,据以处罚的法律依据告知等。这份扣留证明本身表明,对沈婷的处罚行为中找不出任何依法办事的痕迹,是赤裸裸的非法行为。 对沈婷的处理早已不是什么法律问题,他们仇恨的是沈婷的香港居民身份,若沈婷是大陆上访者,解决起来是很简单的──拿下即可。在权力来源非正当的社会,权者对公民法律利益及依法办事的诉求的惧怕是病态的,是文明人类无法想象的,这不是沈婷一个人面临的问题,而是文明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