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法律,绿卡持有人及其他非公民外国人,如果注册或参与联邦选举,就处犯了美国刑法611条(US Code Title18, Part I, Chapter29, § 611),并可能被处以罚款、服刑一年以下或并处,而更可能被遣返出境及禁止入境的后果(已有先例)。
无论这些不符合投票资格的人是否知道自己参与投票是否违法,也无论是否具有违反法律的主观意图,只要是一个非美国公民,在注册选举时,勾选了「我是美国公民」的选项,并在之后的州政府选举中进行了投票,就违反了美国移民法1227条(US Code, Title8, Chapter12, Subchapter II, Part IV § 1227)的规定,应予遣返。
今年4月22日(周五),《纽约时报》以《弗吉尼亚州州长恢复罪犯选举权》(Virginia Governor Restores Voting Rights to Felons)为题报道说,今年早些时候,弗吉尼亚州民主党州长特里·麦考利夫(Terry McAuiffe)已经恢复了20多万名罪犯投票权,这一决定,足以改变弗吉尼亚州选举结果。
记者问:逃进成都美领馆,「王立军所携带的文件是否与活摘器官有关?」没有思想准备的骆家辉顿时张口结舌:「我不……我不能说……我不会确认是否有这样的文件存在。」(英文原文:I am not … I cannot say … I am not going to confirm whether or not there were such documen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