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不要以爲自己只是上級命令的執行者,只是強權流氓手中的棋子,就可以卸掉一切責任,逃脫歷史的審判。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屠殺中國人的日本侵華軍中的劊子手,屠殺猶太人的蓋世太保們遭到國際法庭的審判就是當今在中國追隨江氏集團殘害中國法輪功百姓的兇手們的最好寫照。在也許很快就要到來的審判之前,讀一讀加拿大一位白人法輪功學員寫給610辦公室成員以及所有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犯罪分子的通告(譯文),那些手上沾有法輪功羣衆的鮮血的劊子手們,是不是應該爲自己的後路着想,爲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和未來着想,放下屠刀,選擇一條棄暗投明,請求人民和歷史的寬恕的路。寫給610辦公室成員以及所有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犯罪分子的通告(譯文) 如果你只是610辦公室的新成員或非活躍分子,沒有對法輪大法、法輪大法創始人或是大法學員犯下嚴重罪行,這一通告則是對你們的警告。如果你曾經犯下過這類罪行,你要想辦法改邪歸正。如果你一意孤行,繼續打着「執行命令」的幌子惡毒地殘害自己的同胞,那麼這就不是一個警告了。這是一份通告!我們找你們算帳來了! 國際社會不得不處理類似江澤民製造的這類「羣體滅絕」罪在歷史上已有先例。儘管他可以濫用更多的現代化工具,但本質是一樣的。都是企圖滅絕一個團體,並違反了所有的法律來達到目的。最近的一個例子是對[南斯拉夫前總統]米拉舍維奇的審判,不過,對希特勒納粹的「黨衛隊」和「蓋世太保」的審判是對你們未來最確實的寫照。當年他們效忠希特勒就象今天610辦公室效忠江羅集團一樣,在正義面前,他們最終不得不面臨審判,而你們的下場必將和他們一樣。以下是國際法庭對他們的裁決。請你們自己仔細研究。 (法庭)結論 「蓋世太保和納粹保安局被專門用來從事被憲章定爲非法的犯罪行爲,這包括迫害和滅除猶太人,在集中營裏施暴和殺害(猶太人),在管理被其佔領地區採用暴行,奴役勞工,虐待和殺害戰俘等行爲。被告人卡爾頓布阮勒(Kaltenbrunner)是該組織的成員,曾經參與上述行爲。在處理蓋世太保時,法庭將第四縱隊所有行政和管理官員,德意志中央保安局中其他一些與蓋世太保機構有關聯的部門,和蓋世太保在德國境內外所有的地方官員,包括邊境警察的成員都包括在內。除了上述定義範圍之內人員外,國境和海關保衛部門的成員和實地祕密警察不包括在內。根據檢察官的建議,法庭決定不將蓋世太保所聘用的僅僅是從事祕書、速記、清潔工等非官方的例行職業人員包括在內。在處理納粹保安局時,法庭將德意志中央保安局的第三、第六和第七縱隊及納粹保安局的所有其他成員,所有各地代表和情報人員,無論其是否是名譽成員,無論其是否是黨衛隊的技術人員,都包括在內。 法庭根據憲章宣佈這些人爲罪犯:曾擔任上述職務的蓋世太保和納粹保安局成員中,在明知該組織是被用來從事被憲章第6條定爲犯罪行爲還加入或繼續留在該組織中的人,或直接捲入這些犯罪行爲的人。本判決是基於該組織參與戰爭罪行以及在戰爭中犯下反人類的罪行;因此,這一犯罪團體不包括在1939年12月1日之前就不再擔任上述職務的人。 http://www.nizkor.org/hweb/imt/tgmwc/judgment/j-accused-organisations-03-02.html 法庭結論: 黨衛隊被專門用來從事被憲章定爲非法的犯罪行爲,這包括迫害和滅除猶太人,在集中營裏施暴和殺害(猶太人),在管理被其佔領地區採用暴行,奴役勞工,虐待和殺害戰俘等行爲。被告人卡爾頓布阮勒(Kaltenbrunner)是黨衛隊中涉及這些罪行的人之一。在處理黨衛隊時,法庭將所有黨衛隊正式聘用的成員,包括總黨衛隊成員,武器黨衛隊,死頭集團黨衛隊成員,以及其他警署部門中從屬於黨衛隊的成員都包括在內。法庭沒有將黨衛隊騎兵團包括在內。對納粹保安局的處理按法庭對蓋世太保和納粹保安局的判決進行。 本法庭根據憲章作出判決,曾擔任上述職務的黨衛隊正式聘用成員中,在明知該組織的職責違反憲章第6條而構成犯罪還加入或繼續保留在該組織中的人,或直接捲入這些犯罪行爲的人,其行爲違反憲章,判爲有罪。該判決不包括在個人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由國家徵召而且沒有犯下上述罪行的人員。本判決是基於該組織參與戰爭罪以及戰爭中犯下反人類的罪行;因此,在1939年9月1日之前就不再擔任上述職務的人不得包括在被判有罪的名單之列。 法庭根據憲章宣佈這些人爲罪犯:曾擔任上述職務的黨衛隊正式聘用成員中,在明知該組織是被用來從事被憲章第6條定爲犯罪行爲還加入或繼續留在該組織中的人,或直接捲入這些犯罪行爲的人。該判決不包括在個人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由國家徵召的人員及沒有犯下上述罪行的人員。本判決是基於該組織參與戰爭罪行以及在戰爭中犯下反人類的罪行;因此,這一犯罪團體不包括在1939年9月1日之前就不再擔任上述職務的人。 http://www.nizkor.org/hweb/imt/tgmwc/judgment/j-accused-organisations-04-02.html 在宣判了這些人員有罪之後,國際法庭宣佈: 紐倫堡條約: 第四條:在能做出道義上的選擇的前提下,遵從政府或上級命令執行任務不能免除當事人根據國際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http://www.nuclearfiles.org/etinternationallaw/nurembergprinciples.html (3)任何被判犯有上述犯罪行爲的人在判罪之後可按法庭決定爲公正的量刑進行懲處。懲處方式可包含下列中一種或數種: (1) 死刑。 (2) 終身監禁或有期徒刑;帶或不帶做苦工。 (3) 罰款,或以監禁替代,監禁期帶或不帶做苦工。 http://www.nizkor.org/hweb/imt/tgmwc/judgment/j-accused-organisations-01.html 610辦公室的成員們,你們弄清楚了,我們是在找你們清算來了。每當你看到自己的家,自己的車或心愛的家產,你們得明白在不久的將來這些都將離你而去;每當你看到你的朋友,你的丈夫,妻子和孩子,你的父母,你們得明白在不久的將來你們將再也不能見到他們。你將會失去所有的一切,如果法庭不宣判你死刑,你的餘生也將會痛苦不堪。 中西方的法輪功學員都致力投身於匡扶正義。以上的這些法庭結論是在一項案例研究中找到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成立,所有迫害法輪功的罪行都會在數據庫中備案。很多不是法輪功學員的人士也投身於此。我們將會運用一切法律程序確保你們面對正義的審判!在美國法庭控告江澤民「滅絕羣體罪」僅僅是個開始。那些追隨江XX的人員將會面臨同樣的下場。我們不想傷害任何人,我們只是要制止你們這些邪惡的人不再繼續傷害民衆。 我代表了所有法輪大法學員的心聲。不要對法輪大法犯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幾年來我們一再這樣告誡你們。我們付出自己的鮮血和生命讓你們認識到自己的謬誤。如果你們一意孤行,不思改過,你今天讀到的這份材料就是我們對你們的通告! 我們找你們算帳來了! 一名加拿大西人法輪大法學員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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