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信息中心:紐約時報掩蓋中共暴行(多圖)
——無視中共對法輪功犯下的嚴重人權暴行 反而重複該政權的虛假宣傳
2024年3月24日發表
2018年12月4日,17歲女孩徐鑫洋(Xu Xinyang,右)在華盛頓國會舉行的「制止中共人權暴行 聲援民眾退黨大潮」(Deteriorating Human Rights and Tuidang Movement in China)研討會上發言,她的父親徐大為(圖中)因修煉法輪功被酷刑致死。圖為徐鑫洋的母親遲麗華(Chi Lihua)手持丈夫徐大為奄奄一息時的照片,和女兒一同出席研討會。(Samira Bouaou/英文大紀元) |
【人民報消息】一份新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表示,《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忽視、淡化或歪曲了發生在中國的大量侵犯人權事件,違背了新聞誠信,誤導了政策辯論,助長了中共政權滅絕人性的宣傳,其所犯下的罪惡很可能造成了生命損失。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Falun Dafa Information Center,FDIC)在3月21日發布的一份報告中指出,「受害者的苦難不僅受到了(該報)沉默、冷漠的對待,而且,更具破壞性的是,其文章對這些苦難的報導充斥著歪曲、不實和公然的敵意,表現出的不專業和偏見程度令人震驚。」
FDIC是一家非營利性組織,致力於調查中共政府對法輪大法學員實施的殘酷迫害。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一種以「真、善、忍」為道德信條的精神修煉方法,包含五套舒緩的功法。中共政府1999年的一項調查發現,修煉法輪功的人數超過了中共黨員人數,於是法輪功成了中共鎮壓、迫害的目標。
FDIC報告說,儘管《紐約時報》自詡擅長解讀中國的發展,但它對法輪功情況的報導卻是「寡廉鮮恥」的。
2009—2023年,《紐約時報》關於法輪功的文章數量與關於藏人和維吾爾人的文章數量比較。(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
報告說,「《紐約時報》的報導歪曲事實,不負責任地將法輪功學員視為『不值得同情的受害者』,助長了犯罪者逍遙法外的現象,並使受害者失去了至關重要的國際支持,這無疑給整個中國大陸造成了更大的痛苦和生命損失。」
報告指出,這並不是說該報完全忽視了中共的侵犯人權行為,當涉及到藏族和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時,「《紐約時報》投入了大量資源、關注和專欄版面」,然而,一旦涉及法輪功,「該報的視角就會截然不同」。
《紐約時報》稱,這個報告的結論「完全錯誤」。
鸚鵡學舌 重複中共宣傳
報告說,在過去的25年中,《紐約時報》對法輪功的報導大多是負面或不準確的,經常使用貶義標籤,呼應中共污衊法輪功的宣傳。
該報的數十篇文章都將法輪功描述為「邪惡崇拜」(evil cult) 、「邪惡教派」(evil sect)、「邪教」(cult),或者「邪惡派別」( sect)。
儘管在某些情況下,該報指出,「邪教」(cult)的標籤來自中共,但沒有進一步解釋其真實與否;在另一些情況下,該報則以自己的口吻給法輪功貼上這個標籤。
研究中國宗教的學者、人權研究者,甚至包括認真評估這個標籤真實性的記者都得出結論,認為這是毫無根據的。
張彥(Ian Johnson)曾於2000年為《華爾街日報》撰寫了一系列關於法輪功的報導。他認為,法輪功「不符合邪教的許多常見定義」。
他寫道,「其成員與組織外的人結婚,有外面的朋友,從事正常的工作,沒有與社會隔絕,不相信世界末日即將來臨,也不向組織捐獻大量金錢;最重要的是,自殺和身體暴力都是不被接受的。」
他還寫道,「(法輪功)本質上是一種非政治的、向内修心的修煉方式,旨在從精神上淨化自己,改善個人健康狀況。」
《紐約時報》2018年11月25日版刊登了一個名為「中國規則」(China Rules)的欄目,這個以紅底以及特大號漢字作為首頁的欄目,對中共進行了熱情洋溢的報導,同時貶低美國。(Samira Bouaou/英文大紀元) |
FDIC說,在《華盛頓郵報》和《華爾街日報》等其它媒體對法輪功所遭受迫害進行實地調查之際,相比之下,《紐約時報》的早期報導卻表現出被動和膚淺,「幾乎完全依賴中國(中共)政府消息來源的聲明或引人注目的抗議活動來推動其新聞報導」。
報告指出,重複中共政府的宣傳是輕率而危險的,並重點引用了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的一份報告說,「中國(中共)官方媒體對法輪功的公開誹謗運動造成了仇視法輪功學員的(社會)氣氛,這可能助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暴力行為。」
另一方面,在《紐約時報》關於法輪功的文章中,只有約3%的關於法輪功的文章,包含了對該修煉功法的最基本的描述——談到了其核心原則是「真、善、忍」。
報告強調了該報歪曲報導趨勢的兩個明顯例外:已不再為該報撰寫中國報導的傑安迪(Andrew Jacobs),曾在2009年撰寫了一篇關於幾名法輪功被拘留者和酷刑倖存者所處困境的報導;在2013年,在一張中國勞教所的被拘留者藏在美國凱馬特(Kmart)公司商品中的字條被發現後,他又撰寫了另一篇報導。(註:傑安迪2008年被《紐約時報》派駐北京,2015年離開中國。)
2009—2023年,《紐約時報》關於法輪功的文章與關於藏人和維吾爾人的文章在標題或導語中提到監禁、拘留或逮捕的次數對比。(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
關於人數規模的謊言
在中共開始迫害之前,包括美聯社和《紐約時報》在內的多家西方和中國媒體都曾報導,法輪功有7000萬或1億名修煉者,一般來説這些數字採用的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提供的數字。該機構在20世紀90年代末對法輪功的規模進行了廣泛調查。
FDIC指出,由於法輪功沒有實行會員制,法輪功修煉者自己也無法確認這些數字。
然而,迫害一開始,中共就有意將法輪功描繪成邊緣人,聲稱法輪功的「追隨者」從未超過200萬。這一數字從未得到任何證據的支持。
然而,《紐約時報》卻開始不加鑒別地使用200萬這個數字,FDIC 報告顯示,它甚至無視自己幾年前的報導,更進一步暗示該7000萬的數字是法輪功編造的。
1999年7月迫害開始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廣州煉功,橫幅上寫著「法輪大法義務教功點」。(明慧網) |
到2002年,《紐約時報》宣布法輪功已被「打垮」了,因此不再是一個有新聞價值的話題,但事實證明,這是中共的又一次宣傳。
據總部設在華盛頓的非營利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2017年的估計,中國有700萬至2000萬法輪功修煉者。
它說,「儘管中共開展了長達17年的運動來鏟除這個精神團體,但中國仍有成百上千萬人在繼續修煉法輪功,其中包括許多在鎮壓開始後才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人,這表明中共的安全機構非常失敗。」
據FDIC稱,儘管法輪功修煉者遭受酷刑折磨的證據越來越多,《紐約時報》卻視而不見。
2016年,《紐約時報》記者狄雨霏(Didi Kirsten Tatlow)會見了幾位中國器官移植醫生,無意中聽到他們在談話中暗示,良心犯在中國被用作器官移植的來源。當時,一些人權律師和研究人員已經整理出大量證據,證明中共確實在殺害良心犯,以推動其蓬勃發展的器官移植產業,而主要受害者就是法輪功修煉者。
在撰寫了兩篇關於爭議性的中國器官移植的文章,並觸及活摘器官問題之後,狄雨霏女士希望進一步調查此事,但她說,她受到了編輯的阻撓。
2021年8月31日,一位女士從紐約市的《紐約時報》大樓前走過。(Samira Bouaou/英文大紀元) |
她在2019年向「中國法庭」(China Tribunal)提供的證詞中說,「在我的印象中,《紐約時報》,即我當時的雇主,對於我進行這些(關於器官移植虐待的)的報導感到不高興,在最初容忍了我的調查之後,最終讓我無法繼續下去。」
「中國法庭」是一個獨立的專家小組,負責審查活摘器官的證據。該法庭於2019年6月得出結論,「多年來,在中國各地發生了大規模的活摘器官行為,法輪功學員是器官供應的來源之一,而且很可能是主要來源。」
專家組的最終判決引發了《衛報》、路透社、天空新聞、《紐約郵報》等數十家媒體的大量報導。然而,FDIC發現,「《紐約時報》卻保持沉默。」
《紐約時報》有關法輪功的文章中不準確或帶負面色彩文章所占百分比。(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
「懷有敵意」
報告說,近年來,該報對法輪功的報導變得「公然懷有敵意」。
2020年,該報迎合當時的反種族主義熱潮,聲稱法輪功禁止異族通婚——這顯然是謊言,因為跨種族通婚在法輪功修煉者中很常見。
報告稱,該報還把法輪功描繪成「隱密」、「極端」而且「危險」,但沒有證實這些說法。
另一方面,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殘酷性被該報加以掩蓋,僅僅被該報稱為受到指控。法輪功反迫害的努力被該報定性為「公關活動」。
該報2020年的一篇文章用一句話掩蓋了中共幾十年的血腥鎮壓,「該組織……指控(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並摘取被害者的器官。」
FDIC說,迫害實際上已被廣泛記錄,包括在聯合國、美國國務院、國際特赦組織和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撰寫的幾十份報告中。
2024年3月20日,華盛頓,眾議員扎卡里‧納恩(Zachary Nunn,愛荷華州共和黨籍)在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CECC)舉行的關於中共活摘器官的聽證會上發言。(Madalina Vasiliu/英文大紀元) |
《大紀元時報》近日獲悉,《紐約時報》目前正在撰寫一篇針對法輪功學員創辦的中國古典舞與傳統音樂藝術團——神韻藝術團(Shen Yun Performing Arts)的專欄文章。
神韻長期以來一直是北京的眼中釘,它不僅在一些舞蹈作品中描述了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而且公開表示,其演出展現的是「共產主義之前的中國」。
FDIC副主任劉寧平(Larry Liu)說,《紐約時報》(準備發表的)針對神韻的文章「將可能是中共夢寐以求的」。
鮮明對比
FDIC的報告稱,《紐約時報》對法輪功問題的處理與它對中國其它一些侵犯人權事件的處理,尤其是對藏人和新疆維吾爾族穆斯林少數民族迫害的處理,形成了鮮明對比。
2009—2023年,該報刊登了200多篇關於維吾爾問題的文章,300多篇關於西藏的文章,17篇關於法輪功的文章。
報導的質量也大相逕庭。關於藏族和維吾爾族,該報紙廣泛報導了鎮壓的方法、拘留所的條件以及個別受害者的故事。數十篇社論或署名文章對這些報導進行了強調。
在同一時期,《紐約時報》沒有發表任何關於法輪功迫害的社論、署名文章和專欄,甚至連一封致編輯的信都沒有。
FDIC指出,「這並不是因為沒有人嘗試投稿。」
報告說,關於藏人和維吾爾人的報導「值得這樣的報導和國際關注,同時也會給《紐約時報》的記者和消息來源帶來風險」,但是「這與該報對法輪功的報導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即使該報報導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也通常缺乏上述例子中明顯的人性化、個人化關注」。
《紐約時報》發言人瑪麗亞‧凱斯(Maria Case)稱,該報告的結論「完全錯誤」。
她通過電子郵件說,「二十多年來,我們對法輪功運動進行了廣泛而獨立的報導,包括揭露中國勞改營的虐待行為,報導了有關中國強迫器官捐獻的爭論,並且研究其(指中共)不斷擴大的全球影響力,特別是在美國媒體和政治中的影響力。」
FDIC對這樣的描述提出了異議。
FDIC執行董事列維‧布朗德(Levi Browde)說,「我們的研究仔細而全面地分析了《紐約時報》的報導,發現其一貫使用不準確和貶義的標籤,惡意中傷這一功法及其修煉者,尤其是在過去十年中,報導存在明顯差距,這就是該報對法輪功報導的實際情況,遠遠稱不上『廣泛』。」
《紐約時報》關於法輪功的文章數量與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迫害致死的累計人數的比較。(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
「彰顯美德」
儘管屢屢受挫,《紐約時報》仍在下大力氣,以打入中國市場,擴大其在中國的影響力。
2001年,《紐約時報》時任發行人小阿瑟‧蘇爾茲伯格(Arthur Sulzberger Jr.)率領該報作家和編輯代表團訪問北京,在那裡與中共進行了談判,以解除中共對該報在中國境內網站的封鎖。在該報發表了對時任中共黨魁江澤民阿諛奉承的採訪後幾天,該網站就被解禁了。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正是黨魁江澤民違背其他中共高官的意願,獨斷專行,發動了「鏟除」法輪功的運動。
直到2012年,《紐約時報》因刊登了一篇關於中共時任總理溫家寶家族財富的文章而觸怒了中共政府,但該報的網站仍未被封鎖。
儘管現任中共領導人習近平收緊了對外國媒體的限制,但該報仍在北京和上海設有辦事處。
共產主義政權研究專家特雷弗‧勞登(Trevor Loudon)認為,從該報在中國的既得利益角度來看,批評遙遠的西藏或新疆的侵犯人權行為,可能被視為是相對「安全」的做法。
2009—2023年,《紐約時報》上關於法輪功的評論文章數量與關於藏族和維吾爾族的評論文章數量相比較。(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
他認為,「這是在彰顯美德——『看啊!我們在捍衛人權!』但他們絕不會捍衛法輪功的人權,因為那會真正觸怒中共,中共會因此大發雷霆。」
勞登說,雖然揭露中共侵犯藏人或維吾爾人的人權也會在海外引發公眾憤怒,但對中國國內卻不會造成什麼不穩定,因為少數民族在中國中心地帶的影響力有限。
但是,法輪功「植根於中國文化」,因此對民眾有直接的吸引力。
他說,「中國人不會明天就皈依伊斯蘭教,中國人不會接受藏傳佛教,但數以百萬計的中國人對法輪功懷有一定的同情。」
對中共來說,對少數民族進行污衊宣傳也更容易,因為它可以給少數民族貼上帶有明顯政治色彩的標籤。就藏族而言,標籤是「藏獨分子」,維吾爾族則被描繪成「恐怖分子」。
勞登指出,法輪功修煉者不同,他們大多是普通中國人,分散在各個階層,他們唯一的政治訴求就是要求當局停止迫害。
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一名法輪功學員手持寫有「真、善、忍」的橫幅和平抗議,遭遇中共警察的襲擊。(明慧網提供) |
他說,「中國人不會說法輪功是分裂分子,也不會說他們是恐怖分子,也不會說他們搞政治,真的,他們只能說他們很奇怪,不可思議。」
勞登說,假如《紐約時報》以人性化的方式廣泛報導法輪功,就會直接揭露中共的宣傳,挑戰中共政權在文化領域的合法性。
他說,「中共自稱是中華文化的繼承者,把法輪功當作其競爭對手,因為法輪功提出了一種(與中共)截然不同的願景。」
他認為,「雖然法輪功不介入政治,但它對什麼是真正的中國文化有非常清晰的認識,不接受中共喜歡宣揚的虛假文化。」
「假如……」
FDIC的報告最後提出了幾個問題。
報告問道,「假如《紐約時報》繼續向世界講述法輪功的故事,誠實、完整地報導,充滿同情,就像它對維吾爾人和藏人所做的那樣,去報導堆積如山的暴行,而不顧中共在世界舞台上與日俱增的影響力,那會怎樣?那可能挽救多少中國家庭不會被拆散?可能幫助多少法輪功學員死裡逃生?」
從更廣泛的角度看,報告問道,假如這家報紙,憑藉其獨有的「議程設置」影響力,對法輪功問題進行了「全面」報導,這是否會促使國際社會採取更果斷的行動,「打擊這些侵犯人權的行為,遏制中共的極端行為」?
報告繼續問道,「外國公司和政策制定者會更早意識到與中共做生意的風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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