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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擊法輪功 港親共暴徒手機訊息揭有人指使
 
——被告案發前發訊息:「明天搞全港法輪功」、「若出事大佬給生活費」
 
2023年3月31日發表
 
2021年4月法輪功真相點遭親共暴徒刑毀案件於2023年3月28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案件顯示被告背後有「大佬」。(大紀元製圖)

【人民報消息】3名香港親共分子涉嫌破壞法輪功學員的真相點,3月28日出庭應訊,各被控2項「刑事毀壞罪」。控方提供的證據顯示,被告胡愛民在案發前發微信稱「明天搞全港法輪功」,又發手機短訊稱,如果出事會有人安排送生活費給他,顯示是有預謀犯罪。 2021年4月,香港法輪功學員的真相點遭中共暴徒襲擊十餘次,警方其後拘捕8人,其中4人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被判監禁8個月;1人未被起訴;其餘3人即本案中的3名被告,分別爲:報稱無業的胡愛民(47歲)、裝修工人周永林(43歲),及報稱無業的卓進燊(53歲)。
控方呈上被告胡愛民的手機訊息截圖,顯示他在案發之前發微信稱「明天搞全港法輪功」,又發SMS稱如出事「大佬」會安排人送生活費給他。資料圖片。(宋碧龍/大紀元)
2021年4月法輪功真相點遭親共暴徒刑毀案件於2023年3月28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圖爲兩名被告卓進燊(左)及周永林(右)。(宋碧龍/大紀元)

胡愛民、周永林及卓進燊三人被指於2021年4月3日先後在黃大仙及旺角毀壞法輪功學員的展品,價值合共港幣7,000元,各被控2項「刑事毀壞罪」。三人原本不認罪,但周永林在案件開審後轉爲認罪。案件於2023年3月28日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由裁判官梁雅忻(Frances Leung Nga-yan)審理。 被告手機訊息:若出事「大佬」給生活費 控方指,警方檢取被告胡愛民的手機,擷取被告在案發前一晚發出的微信和手機短訊截圖,顯示胡愛民發微信訊息給一名叫「阿杰」(音)的不明人士說「明天搞全港法輪功」,又透過SMS發訊息說,「如我出事,我大佬會安排人送生活費我慨」。 控方申請將胡愛民手機截圖作爲呈堂證供,認爲這些訊息在案發前夕發出,顯示被告有計劃、有安排地進行刑事毀壞。 代表胡愛民的大律師承認有關截圖確實是來自胡愛民手機,但辯稱發出信息的前文後理與本案不相關,反對作爲呈堂證供。裁判官則認爲,微信中提到法輪功,與案件內容有關,批准呈堂;至於SMS訊息因沒有提到與案件有關內容,不批准呈堂。 現場影片顯示被告與作案者極相似 控方亦傳召香港西九龍重案組偵緝警員、編號19546的朱姓警員作供。警員表示,通過比對衣着、身形,顯示3名被告與案發現場片段中犯案的3人極其相似。 法庭早前播放幾段影片顯示,分別身穿黑衫、白衫的兩名男子先後在黃大仙和旺角手持鎅刀割爛法輪功學員的展品,並用噴漆噴向展品,一名身穿花衫的男子則拍攝犯案過程。 警方亦在被告家中搜出懷疑是作案時穿着的衣物,以及懷疑用來割爛法輪功學員展品的鎅刀。 法庭向證人播放多段閉路電視影片,顯示3人在旺角犯案後從彌敦道離開,一起進入佐敦海洋超級漁港餐廳吃飯。 控方也讓證人看照片,證人成功辨認出3名被告。照片中卓進燊身穿的T恤衫上疑似寫有中共戰狼外交口號「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中午休庭後,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4日再審,3名被告以原有條件續保釋。 香港法輪功學員屢遭滋擾及襲擊 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香港法輪功學員在街頭和平抗議迫害,但長期遭親共組織滋擾與暴力威脅。在2021年4月本案發生前後一週內,全港至少有6個法輪功真相點共受到十餘次破壞。本案被告之一胡愛民也在2020年12月5次破壞法輪功學員真相點,去年12月1日被判刑2星期,緩刑30個月。 在2019年9月,法輪功學員廖女士與警方開會討論10‧1遊行後,被暴徒毆打致頭破血流,負責「把風」的22歲男子柯衍湛2022年被以「有意圖而傷人」罪判囚2年9個月。 法輪功洪傳世界 遭中共殘酷迫害 法輪功由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1992年公開傳出,包括5套功法,同時以「真、善、忍」指導修煉人提升道德。當時,中共官方媒體報導了法輪大法的功績,並估計,到1999年法輪功修煉人數約爲7千萬至1億。 但是,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1999年發起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包括在2001年編造「天安門自焚」僞案污衊法輪功。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反人類罪行也在國際曝光,聯合國人權專家以及多國議會均發聲明呼籲調查。最近美國國會衆議院在3月27日通過《2023年停止活摘器官法案》,指美國應對涉及活摘器官的中共黨員進行追責。 法輪功學員一直在全世界講述法輪功真相,呼籲制止中共迫害。法輪功也洪傳全世界,獲得超過三千多個褒獎。李洪志先生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在去年5月13日法輪功洪傳30週年之際,全世界逾千名政要發來褒獎、賀信,稱頌李洪志先生及法輪功爲社會作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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