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立即发往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海关系统部分官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特别通告 2004年12月19日“追查国际”于2004年12月12日向全球发出了“追查海关及邮政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特别通告”。自1999年7月以来,中国海关和全国邮政系统非法监视、拦截、扣押法轮功学员为澄清事实、揭露迫害真相的出版物与信件,不仅剥夺法轮功学员依宪法保障的通信自由,也严重违反国际邮政法。海关及邮政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因非法参与封堵法轮功真相讯息,加重了中国境内以谎言为基础、靠谎言维持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和“群体灭绝”镇压,为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鉴于此,“追查国际”于通告之日起将海关及邮政系统参与迫害的责任人牟新生(海关总署署长)、唐麒麟(北京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甄朴(北京海关关长)、李庆祝(北京海关关长、党组书记)、王楚平(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主任)、白振江(原天津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副处长)、肖刚(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印刷品监管科副科长)、武士雄(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焦章兰(国家邮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冯新生(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前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党委书记)、马军胜(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前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王观锠(上海市邮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林金泉(原邮电部副部长)、黄文标(广东省邮政局局长)和张宗武(广东省邮政局副局长)等列为首批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 日前“追查国际”接到大量举报,下述有关责任人五年多来亦涉嫌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情节与首批追查对象相同,本组织根据“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则,对此将予以立案继续追查,他们是: 责任人及单位 海关总署 原海关总署署长,现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钱冠林 办公厅主任: 黄胜强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鲁培军 副署长: 龚正为、赵光华 副署长兼广东分署主任、党组书记、广州海关关长: 孙松璞 广东分署副主任:倪治安 国际合作司司长: 朱高章 缉私局海查处副处长: 张建平 科技发展司司长: 李小刚 政治部副主任、人教司司长: 白伟 北京海关 北京海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秦志兴 北京海关副关长: 陶济生 北京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王均银、都平发、解进勇、邱月玲、孙方勇、王永 上海 海关党组书记、关长:鲁培军、孙毅彪 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谢春锦 高等专科学校纪委书记:王培荣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长:史文炎 广东 海关分署主任、广州海关关长:刘文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燮栋 关长:郗治安 副关长:何力 白云机场海关副关长:施宏图 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邹志武 深圳罗湖海关关长:曾华生 天津海关关长:赵桂芬 副关长:靳晨光、王则光、赵志坚、刘来久 开发区海关关长:王清仁 重庆海关关长:裘希 大连海关关长:孙松璞 合肥海关关长:李蓝雪 兰州海关关长:任六九 南宁海关副关长:郭燕民、彭福庆 太原海关关长、孙民富 海南省海口海关现场业务处邮检科副科长:魏东江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举报参与非法扣押、没收法轮功真相读物与信件的相关人员。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 “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 江泽民等45名中共官员被加拿大皇家骑警列入监视名单: 加拿大皇家骑警已经将江泽民、罗干等45名中共官员被加拿大皇家骑警列入监视名单这些人如试图进入加拿大,即会受到调查,结果可导致被拒绝发放签证、或被禁止入境,甚至会因其犯下罪行在加拿大遭到起诉。「追查国际」已收集到更多参与迫害的人员名单和证据有关部门已经准备接受更多的名单。 江泽民等102名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已提交美国司法部门: 2004年3月9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被告/起诉地点及机构/起诉时间/被告罪行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北京/2000年8月29日/违反国家宪法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联合国酷刑委员会/2002年10月17日/酷刑迫害法轮功 江泽民/美国/2002年10月22日/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曾庆红及610办/国际刑事法庭/2002年10月/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比利时/2003年8月20日/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罗干/西班牙/2003年10月15日/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台湾/2003年11月17日/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江泽民等16名中国官员/德国/2003年11月21日/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罗干/韩国 2003年12月26日/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罗干/加拿大/2004年3月/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希腊/2004年8月5日/酷刑、虐待罪 江泽民/新西兰/2004年10月/酷刑罪、残害人群罪 江泽民/澳洲/2004年9月/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江泽民、罗干/波利维亚/2004年11月/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江泽民、李岚清、罗干/智利/2004年11月/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江泽民、李岚清/荷兰/2004年12月/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罗干/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2003年9月8,11,16,18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周永康(公安部长)/美国/2001年8月27日/酷刑虐待、非法监禁、反人类罪 李岚清/法国/2002年12月4日/酷刑罪 李岚清/加拿大/2004年11月/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刘淇、夏德仁/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2002年2月7日/滥施酷刑、残忍、反人类罪行 赵志飞(湖北610头目)/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2001年7月17日/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吴官正/塞浦路斯/2003年10月27日/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潘新春(中领馆副领事)/加拿大(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2003年8月1日/诽谤罪 孙家正(文化部部长)/法国/2004年1月28日/煽动屠杀和迫害罪 《华侨时报》/加拿大/2001年11月1日/诽谤和煽动仇恨 《星岛日报》/加拿大/2001年12月19日/诽谤、过失及煽动仇恨 所有参与迫害的之中共官员/联合国人权委员会/2004年2月 《侨报》《星岛日报》/美国/2002年5月23日/挑起仇恨和诽谤 刘京(公安部副部长)/加拿大/2004年3月11日/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王渝生(中国反邪教协会理事)/瑞士日内瓦/2004年4月16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 薄熙来(原辽宁省省长)/美国/2004年4月22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王太华(安徽省委书记)/美国/2004年5月24日/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王旭东(前河北省委书记委书记)/美国/2004年6月21日/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赵致真(原武汉市电视台台长)/美国/2004年7月14日/教唆酷刑、教唆仇恨 陈至立(国务委员、前教育部长)/坦桑尼亚/2004年7月19日/酷刑、虐杀罪 李长春(政治局常委) /法国/2004年7月2日/酷刑罪 王茂林(中央"610办公室"主任) /加拿大/2004年11月/酷刑罪、非法拘留 黄菊(前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爱尔兰/2004年11月/酷刑罪 贾庆林(前北京市委书记)/奥地利,西班牙/2004年9月/酷刑罪 苏荣(甘肃省委书记) /赞比亚/2004年11月/酷刑罪、反人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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