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不希望布什当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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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报消息】美国大选前,前江泽民的重臣钱其琛突然通过中国日报发表文章猛烈抨击美国总统布什,这向全世界透露了一个消息──中共不希望布什当选!江泽民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取消他在美国以「群体灭绝罪」被告上法庭的案子,为此一个27人的特殊小组派遣驻在美国大使馆里,专门对付那些美国会议员。但无论怎么折腾,江的案子从2002年10月的案子至今还在进行,这始终让江泽民惊恐不安。这也是中共痛恨美国的原因。 想想看,中共纳入党章、宪法的“三个代表”江泽民要是被判罪行成立,那岂不等于中共是邪恶轴心?因为江泽民一个人搞不了「群体灭绝」,没有中共这个国家绞肉机器,江泽民还无法兴风作浪。所以中共痛恨布什和美国,并利用传媒把仇恨传染给人民。 小布什没辜负江泽民和中共当局的如此“厚爱”,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在华盛顿签署了“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 这对江泽民和邪恶中共都是一个永远难忘的历史时刻,因为这个法案直接影响着江泽民的被告案。 这场面永远不再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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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记者王英12月19日报道,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了“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这意味着江泽民有生之年永远不能再去布什农庄吃烤肉,也无法进入美国,因为美国法庭已经认证了江泽民确实犯有「群体灭绝罪」。不过,江泽民大可不必担心,他还是可以进入美国的,这是唯一的方法──引渡受审! 据美联社报道,这个法案于五年前在国会提出,它是布什总统17日签字使其生效的庞大情报改革和防恐法案的一部分。根据新的法案,应予驱逐出境及不准入境的酷刑犯的范围已经扩大,包括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 法案扩大了司法部的权力,以追踪曾在母国犯下战争罪行及侵犯人权罪行的外国人,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撤销对“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依据的限制。 法案的提案人佛蒙特州国会参议员里希(Patrick Leahy)说,这个法案把司法部特别调查办公室(Office of Special Investigations)的规章予以更新。这个机构原先的职责是,找出藏身在美国的纳粹战犯;新法案则把它的职权扩大,现在,我们可以搜捕新一代的战犯,以及侵犯人权的罪犯。 这个消息对中共来说简直是个噩耗,中共有那么多的高级官员都参与了“群体灭绝”“侵犯人权”和“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美国的这个法律岂不等于让中共无法派团出国?要是个个都象苏荣那样衣冠鲜亮的出国,最后心惊胆战的偷渡回国,那中共的脸往哪里放? 更可怕的是,很多国家一看美国出这种法令必定会跟进,那中共还怎么统治中国啊?闭门锁国?现在不是六、七十年代了,锁也锁不住啊!中国人民也不能允许国家领导都是通缉犯来当啊,那时…… 佛罗里达州众议员佛利(Mark Foley)表示,目前,许多逃离国内酷刑的移民,已在美国安居。但许多人不知道,那些折磨他们的魔头也跑到美国来生活。确实是这样,这种例子以中国最为突出。 * 江泽民等102名迫害法轮功的人权者已被提交至美国政府 白送国土啥忙没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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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已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等102名中国政府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名单中列举的中国政府官员都是直接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或是迫害的主要负责人。这些侵犯包括:酷刑折磨、用非人道或可耻行为惩罚、没有罪名的延长刑期、非法绑架,用黑社会方式造成当事人失踪、或其他剥夺人生存权、自由和安全的恶行。所有的侵犯都是因为受害者对法轮功的信仰。 名单中包括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文件指出,四年多来,江泽民出于妒嫉,采用了集古今中外大全的酷刑和手段,系统的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通过威逼和经济利益的诱饵胁迫官员、警察出卖良知共同犯罪;以威胁利诱和株连九族胁迫全社会背叛自己的良知协从犯罪。 据悉,现在很多中共官员到美国出访,看到「追查国际」摆着的追查名单小册子,一句话不说,抓起来就跑,回旅馆再细细查找上面有没有自己的名字。 布什总统签署的这个搜捕及禁止酷刑犯入境的法案是反恐的一部份,它使中共的真迫害假反恐的嘴脸暴露无遗。 下面是明慧记者王英综合报导的其它部份案例: * 美法院确认北京市委书记刘淇酷刑罪成立 迫害法轮功罪不容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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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已在美国被判有罪。2004年12月8日,北加州的美国地区法院法官威尔金(Wilkin)在经过一年的审理之后,确认了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判决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有罪,要求他为管辖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轮功的酷刑和反人类罪行负责。这起民事诉讼案由两名中国公民、两名瑞士公民、一名法国公民及一名美国公民,根据美国《涉外索赔法》与《酷刑受害者保护法》于2002年提起。六名原告曾在北京遭到严重殴打及酷刑,其中包括帕莫纳学院的学生林理善(Leeshai Lemish),他2001年在北京天安门为法轮功和平请愿时被抓,并遭到殴打。 刘淇当时是北京市长,他作为中国奥运代表团团长在去盐湖城参加冬奥会的途中在旧金山接到传票。他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及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 2003年6月11日,美国旧金山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M. Chen)作出刘有罪并且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的裁定报告,送交高一级的地区法官审定。2004年12月8日,地区法院法官确认了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裁定刘淇有罪。 * 加拿大皇家骑警已将江泽民等四十五人列入监视名单 去年9月,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向加拿大“反人类和战争罪方案”(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War Crimes Program - CAHWCP)有关官员,递交了包括江泽民在内的15名迫害法轮功人员的罪行及有关证据。今年1月底,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再次向该方案提供了30个参与迫害人员的名单。故截止到1月底,已经有45名各级中共党委、“610”负责人、政府官员和劳教所不法人员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之中。 包括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在内的45名中共官员,被指控对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加以迫害、酷刑,乃至于虐杀,构成了反人道罪,名单上的官员一旦踏入加国土地,皇家骑警将对指控进行调查。根据加拿大反人类罪和战争罪方案,如指控成立,被调查者将面临遣返、驱逐出境或刑事起诉,任何人不能受豁免权保护。 * 恶人无路可逃 直至被送上审判台 小法度的爸爸被迫害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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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1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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