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大紀元記者周仁德國報道) 幾天前,一個面帶怒色的德國人向我講述了他和中國妻子敏去巴黎過中國農曆春節的遭遇: 德國公民米歇爾-施未格 | 我叫米歇爾-施未格,來自德國巴伐利亞州。我妻子煉法輪功,我不煉,有時候我幫她開車去舉辦法輪功信息日,有時候我幫她做法輪功橫幅,但我自己不是法輪功學員。24日下午我和妻子敏一起去巴黎香榭里舍大道看遊行,我因去一個計算機商店購買數字相機的芯片,暫時和敏分開了一段時間。大約有一個小時吧,我預感到她可能會需要我揹包裏的護照,如果她碰到檢查什麼的。我到香榭里舍大道上找她,在一個隔離帶的轉彎口,我看到她在不遠處向我招手,她身邊一左一右分別站着一個着制服的警察和一個便衣警察。她朝我大聲招呼要我把護照送過去。 我看到這個場面挺震驚,馬上交上她的和我的護照,我說,我們從德國來。其中一個警察讓我把揹包打開。我要求他先出示警察的證件,才打開包。他在揹包裏找到了一些法輪功的傳單,是敏出門前放進包裏的。警察沒收了傳單,我雖然拿回了自己的包,但他們卻不肯把護照還給我。他們用暴力把我們帶到一棟樓邊上,讓我們站在那裏,同時還有三個美國來的法輪功學員也被要求站在那裏。 敏的法輪功橫幅和三角小旗也被沒收了。我們站了二十多分鐘,然後他們把我們帶上了窗戶上釘着鐵柵欄的警車,不許我們離開,也不許我們上廁所。車裏很冷,坐凳是鐵面的,坐久了很冷。我們在車裏坐了近兩個小時,儘量想和警察溝通,但這些警察只是執行任務,他們也不知道爲什麼我們要坐在警車裏。我平時抽菸,他們允許我在車裏抽菸,但不許我離開車,同車的一個美國人想上廁所,他們不讓,儘管她的飛機晚上19點就要起飛,警察也不讓她離開。 兩個小時後,警車開往警察局,車開得很猛,我們在車裏被撞得前仰後合,如果不是緊抓着扶手,恐怕就要從座位上飛出去了。這樣的開車法我在德國還從來沒見過。 到了警察局,他們把我們一個個叫下車,讓我們象囚犯一樣站着。我看到警察手裏拿着我們的護照和傳單。我想現在我們可以取回我們的東西回去了。可是事與願違,我們被帶進警察局,他們詢問了我們的身份,還對我們搜身,把口袋翻了個底朝天。然後我們又被帶進隔壁房間,其間我們一直試圖和警察們溝通,他們中有兩三個說英語,因爲他們用英語向我們問話,可當我們用英語向他們提問時,他們卻什麼也不回答。 我想,如果再去參加中國的活動,我都不再有安全感了,先得想一想,去還是不去。只是作爲一個普通的遊客,我身上沒有任何法輪功的標記,卻馬上被警察攔住,抓起來帶上警車。我問警察,如果有人發了傳單,他們是不是會把每個拿了傳單的遊客抓起來關進監獄,在這裏人幾乎沒有安全感。 我想我下一次再也不會去觀看這樣的活動了,從我聽說的和讀到過的關於法輪功遭到的迫害,我不想有那樣的經歷,僅僅作爲一個遊客,已經沒有安全感了。 另外我推測,也許法國這兒的官方機構並不知道法輪功到底是什麼,也許中國大使館或中國便衣向他們傳播謠言說法輪功的人有危險,所以他們會把我妻子和我認作恐怖分子一類的人。在警察局裏,敏和其他來自美國的法輪功學員努力向警察解釋法輪功到底是怎麼回事,敏還指給他們看氣球上的中法文真善忍,這時候他們才慢慢明白過來。在警察局呆了約45分鐘,我們才被允許離開。 我覺得很奇怪,昨天法輪功還在市區舉行了盛大的遊行,這裏的法國人看了很興奮,覺得這一切很美,連管事的人也這麼說,可12小時之後,竟會因此來抓人。我覺得這簡直不可思議。我真要爲生活在這樣一個民主國家感到羞恥。我不得不說,這裏不是一個自由世界。 因爲經濟的原因中國政府自覺權力也很大,他們就是利用了這一點,想把他們的意願在西方社會執行。我覺得這是完全錯誤的。從我們民主和法律的角度出發就是錯誤的。警察的做法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法律並沒有改變,所以警察的做法是錯誤的。 我們從警察那裏也沒有得到任何書面的說明,爲什麼把我們帶走。我曾要求給德國大使館打電話,也沒人理睬我。我們根本不知道爲什麼把我們抓起來,剛到警察局時,他們告訴我們這是日常檢查。我們都覺得很奇怪,沒有人見過這樣的日常檢查。我們被剝奪自由幾個小時,沒有人向我們解釋爲什麼,這是侵犯基本人權的。 只有一個警察好心地說,「就算我同情你們,我也無能爲力,我們只能執行上頭的命令。」 最後我們被釋放時,敏向警察要回我們的東西,他們把法輪功傳單,三角小旗和私人物品歸還給我們,卻扣留了三個橫幅,橫幅上其實只寫着真善忍,沒有什麼不好的話。警察要我們回去後寫一份書面的申請才能決定是否把橫幅還給我們。我覺得很難過,不僅因爲憑空添了這麼多麻煩,而且我知道敏花了很多心思製作這些橫幅,其中包含這她的愛和關切,這些對她是很有價值的東西,可是警察沒有還給她。 我們離開警察局時對他們說,我們要把此事在媒體上曝光,如此侵犯人身自由的事情我還從來沒有遭遇過。回德國後我們也要通知德國媒體這一切,也要和人權組織取得聯繫。我想這件事情一定要把它公諸於衆,這對於民主國家實在是一個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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