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舉行的中紀委三次會議無疑是中共反腐敗史上非常值得留意的一次會議,不僅是因爲歷經13年的《黨內監督條例》(下稱《條例》)獲得了討論通過,更多的是因爲公衆對於中國的腐敗現象已經是嚴重的不滿。但是,中國當局遲遲沒有將《條例》全文通過媒體公佈出來,這讓原本就對《條例》持懷疑態度的外界增加了更多的猜測。 據亞州時報淼野1月16日報導,值得注意的是,《條例》早於八十年代末已經有人提出討論,後來中國發生了六四,事情就一直被擱置下來,雖然在1990年3月12日,十三屆六中全會正式提出要制定黨內監督條例;但一直到胡錦濤和溫家寶上場,《條例》才正式成事,連1月4日的《了望新聞週刊》都忍不住說了一句「一小步走了十幾年」,讓外界覺得,這句批評似乎是衝着十四屆和十五屆的中共總書記江澤民而來的。 制度腐敗之所以能夠被提出來,很大的原因是腐敗現狀的持續嚴重,長期以來中國反腐敗工作的蒼白無力已經導致公衆對中共缺乏信心,據《2003年中國20縣市首長表現民意調查報告》資料顯示,公衆對中國縣市首長的民意欣賞度調查指標中,爲政清廉是所有調查指標中最低的,縣長是19.6%,市長是26.3%。由此可見,公衆對於中國的腐敗現象已經是嚴重的不滿。 中共總書記胡錦濤也坦言中國目前反腐工作依然非常嚴峻,胡錦濤的「三個仍然」論斷就體現了中共對目前中國腐敗形勢的憂慮,胡錦濤在2003年2月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發表講話時指出:「現在一些腐敗現象仍然比較突出,導致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土壤和條件還存在。反腐鬥爭的形勢仍然是嚴峻的,反腐敗的任務仍然是繁重的。」 中共如果不採取更爲有效的反腐敗措施,腐敗問題將成爲中共執政的最大障礙,制度反腐敗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作爲挽救中共嚴重腐敗現狀的救命法寶提出來。 標誌着中共進入制度反腐敗的《黨內監督條例》日前已經頒佈實施,但是與以往不同,雖然新華社消息說,《黨內監督條例》已經頒佈實施,但是卻遲遲沒有將《條例》全文通過媒體公佈出來,這讓原本就對《黨內監督條例》持懷疑態度的外界增加了更多的猜測,醞釀了13年,前後被擱置數次的《黨內監督條例》肯定不會是一帆風順的。 中國資深學者李永忠認爲,中共執政以來的反腐史,大致可分爲運動反腐、權力反腐和制度反腐三個階段。文革前,以運動反腐爲主;文革後相當一段時間內,實施的基本是一種權力反腐;隨着我們黨對制度建設重要性認識的加深,制度反腐逐步被提了出來。 不過,目前胡溫中央對開展反腐敗大決戰的時機似乎把握不定,因此提出用7年時間的準備爲反腐敗工作創造更爲成熟和有利的條件。制度反腐必將動搖中共許多人的利益,在沒有足夠的執政安全感情況下,胡溫似乎不願與內部盤根錯節的巨大舊利益集團──尤其是軍方利益集團形成正面衝突。然而,對任何一個統治者來說,只有徹底下臺後,執政不安全感才會徹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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