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大纪元记者王珍综合报导) 2002年3月,长春法轮功学员通过有线电视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片后,江泽民暗中密令“杀无赦”,并抓捕了5000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当时至少6人被打死。2002年9月,有15人被非法判刑4至20年。主要插播者刘成军,在经受了一年九个月残酷的牢狱折磨后,2003年12月26日(上周五)离开人世,另一插播者侯明凯于2002年8月21日被抓,两天内即被迫害致死。直接因长春电视插播事件,被虐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8人。 *6名学员在大搜捕中死亡 2002年3月5日晚8时左右,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的八个频道被插播《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时间长达四、五十分钟。长春有线电视网公司有用户三十万,观众逾百万人。此事在中国民间引起极大震动,很多老百姓因此得知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对此,迫害法轮功的发起者江泽民十分恐惧,暗中密令“杀无赦”。随后吉林大开杀戒,抓捕了5000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在大抓捕中,至少6人被打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徒刑。 长春市法轮功女学员李容(音),在2002年3月被当地警察以参与电视插播为由抓捕。李容在3月末4月初极短的时间内被迫害致死。 2002年3月6日,34岁的吉林大学应用数学系教师沉剑利于2002年3月6日被抓,2002年4月下旬被当地公安迫害致死。她的丈夫郑伟东也是法轮功学员仍在关押中。他们4岁的女儿目前由友人照顾。 2002年3月11日晚,34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海波被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从家中绑架,进行酷刑逼供直至次日清晨1点多。警察发现刘海波心跳停止,才住了手,送120急救中心,但人已经死亡。 2002年3月16日,一名30多岁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长春锦程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活活打死。该法轮功学员身体多处受伤,内脏被打得破裂多处,身体已经严重变形。 2002年3月18日,法轮功学员、34岁的刘义被长春绿园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打死在该刑警大队办公室里。 2002年3月20日,54岁的女学员李淑芹遭长久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在长春第三看守所被摧残致死。 2002年3月15日,大赦国际发行了一份公开文件(文件索引号:ASA 17/011/2002 UA 81/02 )呼吁采取紧急行动、保障长春法轮功学员人身安全。4月11日,大赦国际再次发行公开文件,就中国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再次紧急呼吁。但是,大赦国际的呼吁未能阻止江泽民集团的暴行。 *插播者被判重刑 据中央社2002年9月20日报导,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9月中旬对2002年3月长春电视插播案人员判处重刑,被判刑者包括周润君、刘成军、梁振兴、刘伟明等十五人。其中,周润君、刘伟明被判二十年,梁振兴和刘成军十九年,雷明、陈艳梅、赵健等十一人,十八年至四年不等。 2002年9月中旬,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5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讯期间,警察把这些学员拉到法院的单独房间,进行疯狂毒打、电棍电击,其中陈艳梅、以及曾被警察开枪打伤腿的刘成军被毒打很长时间。后来,刘成军、陈艳梅、梁振兴等被抬进监舍。对于警察在法院庭审期间进行的暴行,吉林市监狱一工作人员声称:“在法庭所发生的一切,与我们都没有关系,那是长春市区公安局干的”。 *侯明凯:610悬赏五万 两天被迫害致死 35岁的长春法轮功学员侯明凯,因在2002年3月参加长春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遭到 “610”以悬赏五万元并晋升二级官职为条件大肆搜捕。侯明凯于2002年8月21日被抓,两天内即被迫害致死,2002年8月23日被秘密火化。 *刘成军:经受21个月牢狱折磨后离开人世 2003年12月26日(上周五)凌晨4点,主要插播者刘成军在经受了一年九个月残酷的牢狱折磨后,在长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离开人世。 2002年3月24日,刘成军被绑架,当时,警方蓄意朝已被戴上手铐脚镣的刘成军的腿上开了两枪,造成刘成军重伤。2002年5月初,刘成军被转到铁北看守所,遭酷刑逼供,被强制坐老虎凳52天。刘成军被审判时,是被人抬入法庭的。2002年9月中旬,刘成军被非法判刑19年,关在吉林监狱。 2003年10月下旬,刘成军已被迫害得脱相,吐字说话已经很困难。刘成军曾一度被送吉林市中心医院抢救,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但刘成军仍被610办公室强行转往吉林省公安医院。公安医院医生确诊刘成军为尿毒征,也下了病危通知。吉林监狱被迫于11月4日为刘成军办理了保外就医的手续,但需要刘成军户口所在地的农安县德彪派出所盖章,派出所怕承担责任,于11月5日报到农安县公安局。农安县610办公室拒绝盖章,后吉林监狱将刘成军的保外就医材料作废。 2003年12月26日(上周五)凌晨4点,刘成军在经受了一年九个月残酷的牢狱折磨后,在长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离开人世。当天,吉林监狱纠集大批员警,不顾家属反对,未经尸检,于中午11点强行火化遗体。有目击者发现刘成军的鼻孔、耳朵、大腿等处有血液流出。 *梁振兴:秘密逼供室 饱受酷刑折磨 据大陆消息来源透露,另一名插播者梁振兴2002年9月被非法审判前,被警察劫持到长春的铁北看守所,每两三天他就要被提审一次,每次都是把他的眼睛用布蒙上带走,每次回来都是遍体鳞伤。据他对长春地形的了解大概是在长春的净月潭的位置,在那里有一个秘密的刑讯逼供室,在那里他饱受各种酷刑的折磨。 *电视插播揭穿谎言 自2002年3月长春首次尝试插播成功后,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在中国全面铺开。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造的谎言正在一一被揭穿。 2003年10月26日,大陆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火车站水塔以北,成功将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片接入有线电视网,在晚上6时至7时播出,共持续了20多分钟,约有600户人家收看了插播节目。 2003年8月,法轮功学员成功通过无线电发射,在华南地区大面积播出了法轮功真相片,有数万民众收看到此次播出的长达几十分钟的法轮功节目。由于他们采用的技术和方法先进,安全性高,能有效防止设备被定位,所有参与人员最后全部安全撤离现场。 2003年1月23日,天安门“自焚”案发生两周年之际,东北某市某小区有线电视,成功插播了“天安门自焚案真相”等内容,播放时间长达30多分钟。 2002年10月19日晚8点,大陆西南某市有线电视插播了法轮功真相节目,成功播放了两个小时左右。部分片区的群众收看了《见证》、《自焚真相》、《36名西人学员北京和平请愿》和《法轮大法洪传世界》等真相节目。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2002年9月6日7点15分左右,甘肃白银市白银公司的有线电视节目中成功插播了法轮功真相录像。该有线电视系统覆盖面约3公里,白银公司的10万职工及家属都能看到。播出了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的画面,约持续了15分钟。 *插播创举 维护民众知情权 长春电视插播真象的创举震惊了海内外,许多正义人士给与了高度评价。 著名评论家胡平撰文<<为长春播放法轮功电视片申辩>>指出: 长春事件是法轮功运用和平手段展开非暴力抗争,突破专制当局新闻封锁的一次惊人的举动,其意义不可低估。 胡平说:江泽民政权命令所有宣传工具对法轮功铺天盖地进行批判,几个清华学生仅是用电脑传递法轮功受迫害的消息就被抓进监狱,任何人只要在公共场合大声说一句“法轮功好”就横遭逮捕。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想要向公众讲出自己的道理和真相,你说他们该怎样办呢? 胡平称:所谓“非法”,本来是相对“合法”而言。有“合法”才有“非法”。有了开放的大门才能禁止别人翻窗户。如果大门被封死,别人当然有权跳窗户。所谓翻窗非法的指控,只有在大门敞开之后才能成立。 在基本人权遭到剥夺的地方,一切旨在争取基本人权的抗争都是合法的。合什么法?合自然法。 分析人士指出,在文明社会,媒体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监督政府,发挥第四权的作用。在大陆,电视台为纳税人所供养,本应是天下公器,可是却被独裁者霸占为一己之喉舌,掩盖事实、欺骗公众。刘成军等法轮功学员冒著生命危险一次又一次地站了出来,在大陆插播真象电视片的创举,是对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和信仰的神圣权利的维护,是对民众知情权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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