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编者按:罗永忠,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一位有理想的残疾青年,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请开庭公开审理孙志刚被害案,让事实真相大白与天下告慰冤魂。杀人偿命,追查元凶! 凡批示不能干预审理案件,领导不能干预媒体按事实报道! 人的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 一方面人们有权知道事实真相,这次事件要问到底,想事态不扩大的就要公布事实真相,怎么可以还稀里糊涂的说,相关人员已处理的完结了呢? 这样怎么吸取教训! 领导指示不公开,那就是暗箱干预司法! 总是拿影响不好做借口,总是以破坏党的形象作借口,就这样一件一件的侵权案件被压制了,都不了了之了~ 因为我们听不到,因为我们看不到,所以我们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恶警打人?是不是行刑逼供?这些感到愤怒的人去问谁去?而且不公开的处理了,案子又没有公开审理,怎么把受害人的遗体进行火化了呢?尸体不是证据吗? 多少此类事件,今后留置人员被打死该怎么处理? 今天孙志刚被打死了,有这么些人呼吁,如果我明天被打死,还有这么些人为我呼吁吗? 也许我被悄悄处理了! 那些为城市建设的布衣民工,那些贫穷衣衫有些褴褛的人,那些老年,弱智等困难群体,在城市里迷失回家路的人们,谁为他们呼吁呢? 广州难道是富人的天堂,外乡人的地狱吗? 我们只是要了解真相,追查凶手,广州领导庇护也许是自家护短,可我们的整个媒体也沉默了,那些领导做暗中批示的,他们这样捂盖难道他们都是凶手吗? 惊闻尸体以火化,领导的指示是“不要授人以柄”这话就是要毁尸灭迹的意思! 完了,别想知道真相了~他们编造谎言的技术是最高级别的! 天呀,原来你们全都是凶手! 掩盖事实真相,他们全都是帮凶~ 这吃人的社会,你们是合伙的杀人犯! (2003.5.25) 转自(民主论坛)〔原题目:隐瞒真相 他们全都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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