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恶报终有时:历史上的今天 江青反革命集团被推上审判台 (多图)
 
【人民报消息】今天是一个令江泽民集团恐惧的日子!──目前,全球公审江泽民高潮迭起,全世界十几个国家已将江泽民告上法庭。十三年前,江青反革命集团被推上历史的审判台情景,怎能不让今天的江泽民毛骨怵然!──恶报终有时!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定都报!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被押上历史审判台
1980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1980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通知指出:依法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是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强烈愿望。现在预审工作已经结束,案件已送到检察院,预定在10月间提起公诉,依法审判。9月26日至29日,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在会上宣布,这次准备提起公诉的10名主犯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对已死的各犯不再起诉。会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进行公开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
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宣布开庭。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宣读了起诉书,列举了林彪、江青这两个反革命集团的4大罪状48条罪行。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布,对10名被告,将由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分别审理。经过两个月零五天的审理,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宣布了如下判决:

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姚文元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
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
判处陈伯达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判处黄永胜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
判处吴法宪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
判处李作鹏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判处邱会作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判处江腾蛟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此后,各地人民法院、军事法院,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其他案犯也陆续分别进行了审判。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3/11/20/28823.html
打印机版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九评共产党
  历史惊变要闻
  神韵晚会
  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
  魔鬼在统治著我们世界
  秘卷玄学系列
  高层秘闻内幕
  时事评论
  奇闻怪事
  天灾与人祸
  政治小笑话
  环宇遨游
  三退保平安
  还原历史真相
  江泽民其人
  焦点专题
  神传文化
  民间维权
  社会万象
  史前文明
  官场动态
  国际新闻
  控告江泽民
  活摘器官与贩卖尸体
  精彩视频
  谈东谈西
  聚焦法轮功
  精彩网语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