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福建厦门特大走私案从1999年10月20日立案侦讯(此案又称“四·二O”案件)到今天已有一年零八个月。这一案件以其犯罪时间之长(以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为首的走私犯罪集团从1996年开始走私犯罪活动已有五年之久)。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五百三十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三百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八百三十亿元)。涉案部门之广(除中共福建省委、厦门市委和省、市政府以及部属海关、银行、公安、武警各部门外,还牵涉到中央的公安部,解放军总参情报部等要害部门)。涉案官员级别之高(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全国人大常委司法内务委员会副主任、原公安部长陶驷驹、副部长李纪周、总参二部部长姬胜德等)以及案情极其复杂,侦讯过程十分曲折,都是首屈一指,堪称“特大案件”。由于此案明显牵涉到中共党内激烈的政治斗争,与其说它是一个经济大案,不如说是一个政治大案。 一审判处十四名官员死刑 据新华社报道,厦门特大走私案首批二十五起案件已于11月8日一审公开宣判,对八十四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杨前线(厦门海关关长)、庄如顺(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长)、蓝甫(厦门市副市长)、叶季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行长)等十四人被判处死刑;王可众(厦门市公安局对外联络处长)、黄克臻、陈文远(两人是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香烟的骨干分子)三人被判处死缓;刘丰(厦门市委副书记)、陈国荣(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张永定(武警福建省总队海警二支队队长)等十二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赖昌星之兄赖水强为走私香烟主犯,赖昌星之弟赖昌国为走私犯罪集团骨干分子,曾走私进口大量汽车,二人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论罪原应判处死刑,因为坦白交代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十五年(据分析,这可能是专案组同在逃主犯赖昌星之间的幕后交易,详见下文)。其余案犯五十六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不等。 在首批案件一审判决后,官方表示:由于厦门特大走私案涉案人员众多,司法机关将继续对其余案件进行处理。第二批二十六宗案件,涉案的五十多人(包括厦门副市长赵克明在内)原定在11月中下旬公开庭审,而第三批的一百三十一宗案件要将在年底前庭审,但由于远华案在逃主犯赖昌星已于11月24日在加拿大落网,北京当局正向加拿大当局交涉引渡,该案第二、三批案犯的审判计划有无改变,人们尚不得而知。 赖昌星发迹:“我不怕当官的,只怕当官的没有嗜好” 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原籍福建晋江,早年在家乡卖废铁,七十年代去香港经商,改革开放后回晋江发展。1993年初,赖认识了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一位泉州籍的副委员长(据多维新闻网称此人即王汉斌),后到北京办公司并通过这位国家领导人认识了另两位高干及其子女,并经这里得知解放军和政府急需大量电脑芯片。他利用香港公司和某军工企业,秘密进口电脑芯片贸易,成为其原始积累。1994年赖赴厦门成立远华集团。为打开走私渠道,一方面将市领导、公安、商检、边防、海关、银行等部门关键人物的子女亲属招进公司;另一方面建起专门用金钱、女色腐蚀官员的“红楼”并用针孔录影机录下官员和美女上床的镜头,作为要胁之用。据说赖昌星有一句名言说:“当官的,只怕当官的没有嗜好。”所谓嗜好,一是金钱,二是女色。这两者正好投合中共官员们之所好,因之他能无往而不利,几乎没有他打不倒的官员。据说前中共军委副主席刘华清,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中央军委现任副主席迟浩田都曾在大淫窝“红楼”为赖昌星题过字。刘华清向人称赞过:“小赖不赖。”福建民间有一首民谣讽刺说:“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赖昌星,他为贪官谋幸福,他是共党的大救星!” 当然,赖昌星得以大发横财还由于1995至1998年正好是大陆军队、武警、公安和国安全面经商的年代,军警待在超级特权庇护下与金钱相结合,从事军火交易、色情行业和武装走私,几乎无所不为。在不受干扰,畅行无阻情形下猖狂活动达五年之久,肥了众贪官及其子女家人,使国家、人民蒙受重大损失。 江泽民力保贾庆林夫妇,避免火烧到自家门口 远华特大走私案发生在贾庆林担任福建省委书记时期,其夫人林幼芳在此期间担任中国外贸集团福建省总公司党委书记,即福建省外贸集团第一把手。但是远华案发后推得一干二净,说她不认识赖昌星。“根本不知道福建还有一个远华集团。”众所周知,贾庆林是江泽民在电子工业部时的旧属。1996年陈希同因贪污犯罪下台后,江泽民提拔自己的亲信贾庆林进京接替陈希同,并任政治局委员兼北京市委书记。如果贾庆林也是贪官,江泽民岂不要打自己嘴巴?在中共上层权利斗争中将大大丢分。因此为如何把贾保下来一事大费周章。先是袭用原山东省委书记姜春云之故技,放出风去由媒体报导贾庆林已与林幼芳离婚。香港《争鸣》杂志1999年1月号曾报道:江泽民为了保贾庆林,在林幼芳停职检查前的1998年8月中旬就授意贾跟林顺利地办妥离婚手续。1999年1月12日《星岛日报》也报道,1998年10月中央调查组开始调查林幼芳后,朱镕基把贾庆林叫到办公室,告知其妻明确涉案,为免发生政治效应,贾必须同她离婚。12月两人离婚成功,贾就同贪污案摆脱了关系。但不知为什么后来又发觉这一做法不妥,又公开否认两人离婚,更否认涉案。1999年1月24日贾陪同江泽民考察北京市工作,江泽民肯定了北京市的工作,以此明白无误地显示江泽民要保他这个亲信。 另据香港传媒报道,贾庆林夫妇已在江泽民总书记力保下过关。中共内定副省级以上涉案者只内部处理,不诉诸法律,据《一周刊》报道,贾庆林起初否认收受利益,到去年4月才承认曾收受名表、奥地利水晶、意大利油画及钢琴,到12月再承认曾以一万两千元低价从远华公司购入四座市值约六百三十万元的别墅,太太林幼芳由远华提供三十万元去欧洲、香港考察,据此贾庆林夫妇受贿至少已近一千万元。 再者,据英文香港《网络邮报》1999年8月14日报道,江泽民办公室主任贾廷安也涉入厦门走私案。江泽民八十年代初任电子工业部副部长时贾廷安就当他的私人秘书。江已在进一步调查前将贾撤职,其工作由一郭姓私人秘书接替。但后来没有进一步消息,看来贾廷安也被保下来了。 今年8月,江泽民在北戴河会议期间接见中纪委“四·二O”调查组时表示:对此案要严格依法审理,不管是苍蝇还是老虎,犯了法都要依法惩处。这个案子要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谁。否则腐败之风煞不住,也难以服众,不好向人民交代。江还说领导干部一定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朱镕基在接见该组时也说“不管清查到谁,都要一查到底”。“要是我朱镕基有问题,就从我查起”。江朱二人不知谁说的是真话,还是都没有说真话。他们信誓旦旦,说过硬话一个月以后,却传出中共高层有意缩小查办范围,有的政界人士说:“远华案不能一查到底,只能尽量缩小,否则火会烧到自家门口。”一批较早前被传可能涉案的高级官员,如公安部前部长陶驷驹、福建省委副书记赵孝敏、中央候补委员、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等都将“脱事”。而前解放军总参情报部部长姬胜德并不列入远华案起诉,而另外处理。后又传出远华案的公开审判只锁定在地市厅局级以下干部。 9月27日,多维新闻社报道:中共中纪委日前发出内部通报,对十名涉及违法乱纪的正部级官员做出党内处分,其中有原河北省长纽茂生、原纺织部长吴文英、原公安部长陶驷驹等。消息人士讲,中共党内部分人士对这种采取内部通报批评,党内处理代替刑责的方式表示不满。北京观察家指出,中共高层有人主张不宜公开处分太多,以免造成大陆无官不贪的印象,应尽量采取党内处分方式。与此同时,据英文《香港网络邮报》报道,厦门远华走私案的律师曾接到当局“三不准”的命令:不准在审判中提及中央和省级主要领导干部的名字;不准涉及政治问题;不准挑战审判中的司法程序。此外,当局还禁止绝大多数媒体采访审讯,命令只能采用新华社的统一稿子。这样,中共领导就以自己的行动戳穿了他们坚决反腐肃贪,进行公开、公正审判的诺言。他们处理远华案完全是选择性办案,法律顺从政治,成为政治的奴隶。而政治即是维护当权者的利益。这也就是江泽民在一次党内会议上所说的,对涉案的领导干部“要区别对待,该打的打,该保的保。”最近,中共中央以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应对福建发生远华案负有领导责任为由免去其省委书记职务,由人事部长来宋德福继任。很显然,陈明义做了贾庆林的替罪羊。 前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供出陶驷驹将免一死 公安部作为执法机关,本来是反走私的主管部门,其高级干部特别是第一把手竟然涉入远华走私案,所谓“执法犯法,罪加一等”。这表明中共党该组织的腐败已经严重到连根烂掉的程度,前公安部长、中央委员、现任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陶驷驹及其妻陈焕芳(原公安部一局即政治保卫局局长)于今年初被宣布停职审查。据报道,陶交代任职公安部长期间主要问题:一是他曾批准挪用经济实体的资金、没收走私货款五亿五十万元在京、津、沪等十五个城市购买三百二十套豪宅、别墅,低价售给国务院领导、各部位领导以及退休党政军高干及其家属子女;二是收取地方海关、公司走私、贩私、骗出口税等款项一亿五千多万元,部分用于供高干及其家属出国旅游购物之用;三是用一千七百多万元通过在港中资集团购买三百多块名表以处理没收走私物品为名,低价售给中共高干及其家属。陶本人除拥有四幢住宅、别墅、三块名表、二辆轿车等之外,还收受贿赂二百十多万元人民币、债券、七万美元等。据陶交代,公安部党组十一名成员中有七人(包括两名副书记)都收受过现金、债券、轿车、手表等贿赂。八届国务院(李鹏内阁)各部位办中、大部分部长均在住房、名表上沾过光,李鹏等人的夫人都曾以低价从陶那里捞到过一至两块名表。据悉在招供后,这些夫人才将名表上交。 今年11月初,中纪委宣布对陶驷驹的审查处理:免予起诉,仅仅停止中央委员,人大常委委员职务,给予留党查看二年的党纪处分,陶驷驹被保下来的原因显然不是由于他罪行轻微,而是他的交代和招供,爆出了中共高层普遍腐败的内情,牵涉部门之广、人数之多、级别之高堪称“世界纪录”。如果处理必然伤筋动骨,一党专政的名声势将扫地以尽,所以一定要保下来(见岳山《陶驷驹招供与获保内情》,原载《争鸣》2000年12月号)。 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系副总监级高级警官(相当部队的中将)。于1998年朱镕基南下掀起反走私风暴时被揭发。同年12月在北京医院看病时被中纪委调查组“双规”(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代问题,实即过去实行的“隔离审查”)。1999年初正式批准逮捕。4月宣布免职并开除党籍。李的罪行是利用负责边防、出入境管理、打击走私犯最等职权之便,为走私犯罪集团开大门,从中收取各种形式贿赂达数千万元。李纪周同成克杰、胡长清一样也有情妇。这些赃官将妻儿或情妇送往海外,以此为自己留一条后路。据悉李纪周的情妇已逃匿澳洲。由于李包庇走私不仅限在厦门,还有湛江等地,因此李纪周已另案处理。原来人们根据有关当局对远华案处理意见中凡受贿五百万元以上者一律处决的原则预测李纪周难逃一死,但最近有消息传出,李将判处死缓。理由是交代、揭发问题态度较好。据说陶驷驹的问题就是李纪周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许甘露揭发出来的,再有一点是李的罪行已仅限于受贿,其包庇走私罪已不再提,因为李在招供中提出每件走私都有“上面”的批条,他只是“奉命行事”而已。 总参情报部长姬胜德涉案,赖昌星乃其走卒 姬胜德是中共第一代外交官、曾任副总理、外交部长和港、澳办公室主任的姬鹏飞之子,一直从事军方情报工作。1992年由驻外大使馆武官升任总参二部(情报部)部长,主管情报大权。由于牵涉到1996年捐款给美国民主党三十万元(实际上只捐了五万元,余额被中间人钟育翰私吞)一事,中共军情人员秘密活动在美曝光,姬胜德被调往军事研究院,听候处理。此时他属下的一个名叫杨政清的大校被捕,供出姬胜德和深圳海关官长赵玉存的问题,杨政清原是深圳缉私大队长,下海经商之初主要倒卖海关缉私物资,后被姬胜德封为大校,成为解放军高级情报官员,并以此身份掩护走私活动。走私车都使用军车牌照。杨的供词上报后,姬胜德被“双规”。据说姬鹏飞就是为此气死的。后查出姬胜德私自挪用巨额情报经费炒股敛财,并私自接受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行贿高达三千万元,合计贪污、受贿和渎职涉及金额一亿元人民币,乃被中纪委上报江泽民批准逮捕,由军事法庭起诉。人们原来预计姬胜德会判死刑,最近传出由于其母徐冰寒四处求情,很可能免于一死。 姬胜德一案暴露出中共军情将士即搞情报又搞钱,利用特权和情报工作缺乏监督,疯狂谋取暴利,形成中共官场又一新的腐败现象。此外,前中央军委副主席刘华清之长女刘超英,原任职长城工业公司,系军火商人。姬胜德同钟育翰在香港见面即由刘超英安排。刘经钟介绍出席过美国民主党筹款会,还曾与克林顿总统握手合影。刘清华的儿媳郑莉(其长子刘继明之妻)乃姬胜德手下人员,并于今年9月被捕,最令人吃惊的是远华案主犯赖昌星在这次审案中被揭开原来也是中共军情人员,据悉同杨政清大校一样属于总参二部,乃姬胜德下面的走卒。 主犯赖昌星在加拿大被捕后 据报道,赖昌星及其妻曾明娜已于11月23日在温哥华被加拿大移民局以违反移民法罪名逮捕。朱镕基已表示将透过外交途径将赖引渡回大陆受审。据说赖昌星是1999年8月下旬逃离香港经菲律宾持香港护照进入温哥华的。但他的行动一直在“四·二O”专案组掌握之中并得到加拿大警方的很好合作。“四·二O”专案组人员还曾将赖的哥哥带到温哥华去与赖见面,威胁他如不自动回国接受审查要把他二兄弟杀掉。虽然中加两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而且加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通常不会将嫌犯送往有死刑的国家,但在北京压力下这一次很可能将赖送回大陆,现在的问题是在赖没有回国招供之前,中共当局即已匆匆忙忙将远华案14名案犯判处死刑,显然有杀人灭口的意图。如赖昌星将贾庆林等高级官员重大犯罪事实如实和盘托出,对大陆政局将会引爆出什么严重后果(香港媒体已披露远华案幕后隐藏江朱内斗),这是值得人们密切注视的。 远华案给中共敲响警钟:政治改革不容再拖延下去了 当前大陆在中共统治下贪官腐败的严重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退出大陆时的国民党。人们认识到中共的贪腐已是制度性的、系统性的、结构性的,远远不是个别现象,几乎是无官不贪,遍布每一部门。整个官僚机构已经遍体生疮,正在腐蚀溃烂之中。这一点,人们从远华特大走私案中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大陆有一首用众党官姓名谐音写成的歌谣说得好:“贪污腐败成系统(陈希同),反腐倡廉未见行(尉健行),国营企业无帮国(吴邦国),法治建设理难清(李岚清)。” 中共领导人江泽民、朱镕基虽然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经常以“这样下去要亡党亡国”向下面干部说教,但无论是严刑峻法,大开杀戒,还是搞什么“三讲”、整风教育,却都毫无效果,贪污现象有增无减,愈益严重,这究竟是什么道理呢? 英国政治哲学家阿克顿熟爵早就说过:“权力必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则是绝对的腐败。”他这句名言曾多次被人们征引和复述。大陆的问题就出在一党专政。因为专政恰恰是不受制约的权力统治。金钱和女色,只有掌握权力的人才有可能猎取。大官则大贪,小官则小贪,无官则想贪也贪不起来,这是明显的道理。西方民主国家,虽然也有贪污腐败,但只是个别现象,而且轻易发现和纠正。由于实行三权分立,权力受到平衡和制约,只能互相的而非绝对的。加上人民享有不受干预的新闻自由,所有官员的一举一动都时时刻刻受到议会、媒体和民众的监督,美国尼克松前总统由于水门事件下台;克林顿总统因绯闻案几乎下台,至今还被司法机关和媒体揪住小辫子不放。但在大陆,江泽民多次坚决声言不搞西方民主、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司法独立徒有其表,一切受党控制。如远华案的调查范围限制在哪一级官员,哪些人要惩办,哪些人要保住,全凭中共领导人,甚至江泽民一个人一言为定,以党治即人治代替法治。新闻媒体要受党的控制,中共甚至不允许民间组织反腐败、如大陆唯一民间反腐败组织“中国腐败行为观察”负责人安均于今年4月就被河南省信阳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罪”判处四年徒刑。凡此种种都说明专制必然导致腐败,这已是一条铁的定律。因此,只有进行民主化的政治改革,才能根除腐败,杜绝贪污,釜底抽薪根本解决问题。否则,依照大陆当局的做法,不但贪污腐败无法解决,去了陈希同,又来了贾庆林,杀了成克杰、胡名清,还有陶驷驹、姬胜德。而且反腐肃贪还极易成为内部权力斗争的工具。由陈希同案的江李之争到远华案的江朱之争,于事无补,反而使国力内耗,使国家和人民蒙受重大损失。 其实,上面所说的道理,中共领导人也不是完全不懂。据报道,中共中央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于11月上旬在中纪委工作会议上在听取了社会上对远华案第一批案犯一审判决的反映后做了重要讲话。他认为腐败继续恶化的症结就是现行的政治体制,机制和制度。这必须经党的改革着手,这说明中南海仍有头脑清醒的有识之士。人们希望他的这一见解和主张能在中共高层占据上风,从而痛下决心,毅然立即进行政治制度的改革,建立民主和法治。须知他们的来日已经不多,不容再拖延下去了。 (作者为本刊顾问、中国大陆著名法学家、前中国公安部群众出版社社长,现旅美国居洛杉矶) 转自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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