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反腐败中,无论如何打虎杀猫,总给人一种隔鞋搔痒的感觉。杀,亦不足以平民愤。何故?盖因只及其表,不及其里。是谓治标不治本也。 近年来,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力度不可谓不大。虎没少打,猫没少杀。可腐败却一浪高过一浪,其分子也前扑后继。贪污数额愈发巨大,腐败手法愈发鬼密。而反腐反贪,似已成了打击异已的政治工具。生杀与否,没了个谱。也因此而民愤难平。 何谓本?本者,根也,腐败之源也。腐败分子最基本的特征是手中有权。而这权的大小,又与贪腐的程度成正比。大者成虎,小者为猫。 呜呼,为官者,党员也。党员受党纪的第一层保护。当后台不硬时,党伞才洞开。倒霉的腐败分子才有可能交司法部门法办。而这司法部其时并不司法。从上到下,青一色的党员,亦受党纪的约束。这时,党纪的备用伞张开,各方游说工作及角力才真正展开。命不该绝的,尽是那些平时大方分享“劳动成果”者。正所谓“吃了别人的口软,拿了别人的手软”。该出手时不出手,可别怪“受害人”把你也给端了。有了这样的双保险,腐败能不”前扑后继 “吗?因为被法律制裁的概率实在很小,风险极低,而回报惊人,足以诱使良心犯罪。此乃腐败的温床。 所以,反腐败要想反得彻底,就必须同时将党纪与国法分开。此为本也。对任何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 交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且不以是否退还所贪或金额的大小为标准,而免于刑事处罚。更不能以党纪处分代替法律制裁。斩草必须除根。不然,反了腐败还是腐败。转自(万维读者论坛 )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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