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15日訊】近日,廣東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嚴一林親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爲謀財而殺人碎屍的被告人蘇訓泉故意殺人案,當庭作出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蘇訓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廣州日報11月15日報道,今年8月6日,被告人蘇訓泉的同鄉楊寶德攜帶人民幣21萬元來到中山市,借住蘇家中。楊寶德將10萬元現金交給蘇訓泉保管,又將其餘的11萬元存入蘇訓泉的存摺內。被告人蘇訓泉爲謀取上述鉅款,產生了殺死楊寶德的惡念。 8月10日中午,被告人先後購買了鐵錘、鋼鋸、牆紙刀、菜板皮箱等作案工具,於當天下午在中山市某酒店開了一個房間。當天晚上,蘇訓泉帶楊寶德入住該房, 次日凌晨5時許,蘇乘楊熟睡之機從床下拿出鐵錘朝其頭部猛擊兩錘,用枕頭蓋住楊頭部噴出的鮮血。又用手猛卡楊的頸部直至其死亡。隨後,蘇訓泉將楊的屍體拖入浴缸內,將其頸動脈割斷放出血液後,再將屍體肢解成十多塊。爲避免屍體被發現後辨出身份,還用牆紙刀剝下了楊的麵皮。後即用床單和膠袋將屍塊包好放入事先準備好的皮箱內,把現場清洗乾淨。又打電話叫其弟蘇智從家中帶來一個皮箱,將屍體分裝到兩個皮箱裏提至家中,準備在晚上將屍塊運出中山拋棄。 當天上午10時許,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後來公安人員在蘇住宅和其單位的工具箱裏找到了被害人的屍體並繳獲了全部的贓款和作案工具。(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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