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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治下,畫豬頭也要坐牢(圖)
 
新高地
90後女孩張冬寧用畫筆創作「豬頭人身」系列漫畫,兩次被中共以「尋釁滋事罪」入獄。(網絡圖片)
【人民報消息】在習近平執政的時代,中國言論空間被壓縮到令人窒息的地步。一個年輕的90後女孩張冬寧,只因為用畫筆創作「豬頭人身」系列漫畫,諷刺社會熱點和時政,就兩次 被以「尋釁滋事罪」投入監獄,總計坐牢兩年。這不是孤案,而是這個政權對異見零容忍的典型縮影:連畫豬都要坐牢,足見其脆弱與荒謬。 張冬寧,1997年生於安徽淮南,自幼喜愛繪畫,曾赴日本創作。她以「豬頭人身」的藝術形式,創作300餘幅漫畫,借動物形象影射現實中的權力濫用、社會不公和熱點事件。這些作品在網絡上引發廣泛討論,卻觸動了當局敏感神經。2019年5月,她持旅遊簽證從日本回國不久,便被淮南警方抓捕。當局指控她的漫畫「刻意歪曲中國歷史」「醜化中國人形象」「辱華」,甚至將其標籤為「精日分子」。同年7月,她被正式批捕,最終以「尋釁滋事罪」判刑1年,於2020年5月出獄。 出獄僅半年,2020年11月,張冬寧又因評論「江歌案」——用漫畫形式表達觀點——再次被捕。法院仍以同一罪名判處她1年有期徒刑,直到2021年11月才獲釋。兩次入獄,皆因言皆因畫,她的作品從未涉及暴力或直接號召,卻被解讀為「惡毒攻擊中華民族」,足以看出當局對諷刺藝術的極端敵視。 張冬寧的遭遇並非孤例。在習近平治下,「尋釁滋事罪」已成為著名的「口袋罪」,被廣泛濫用來壓制任何不滿聲音。類似案件比比皆是: 2019年前後,當局曾集中抓捕一批被指「精日」或「辱華」者,與張冬寧案同期,還有發布其漫畫的盧某寧被捕,罪名同樣涉及網絡「辱華」。 山東網友王江峰,僅因在聊天群戲稱領導人「習包子」「毛賊」,就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22個月。 無數普通網民因轉發或製作「維尼熊」相關圖片——暗諷領導人形象——被行政拘留或刑事追究。維尼熊本是無害卡通,卻成了禁忌符號,相關 meme 一經傳播,便可能招致警方上門。 廣的例子包括公民記者張展因報道武漢疫情被判4年、維權人士許志永丁家喜等因和平呼籲民主被重判,皆落入「尋釁滋事」或類似口袋罪的範疇。 「尋釁滋事罪」的荒唐之處在於其極度模糊和彈性。本來,這個罪名源於1979年刑法中的「流氓罪」,旨在懲治街頭鬥毆、任意損毀財物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可2013年最高法、最高檢司法解釋將其擴展到網絡領域:任何在網上「辱罵、恐嚇他人」或散布「虛假信息」,若「情節惡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即可入罪。問題在於,什麼算「辱罵」?什麼算「惡劣影響」?全由執法者說了算。沒有明確標準,沒有客觀界限,權力可以隨意往這個「大口袋」裡裝任何東西。 這種濫用直接踐踏了中國憲法第35條保障的言論自由和第47條保障的藝術創作自由。諷刺藝術本是人類表達不滿的普遍方式,從古至今,從喬納森·斯威夫特到現代政治漫畫,無不如此。可在當今中國,連豬頭人身的隱喻都成了「攻擊中華民族」的重罪。這不僅荒謬,更暴露了政權的極度不自信:它害怕任何鏡像,害怕民眾通過藝術看到現實的醜陋。 張冬寧兩次從海外歸國即遭抓捕,也給所有海外華人敲響警鐘:在這個時代,回國可能意味著失去自由。聲援張冬寧,不是同情個體,而是聲援我們自己——聲援那份本該屬於每個人的表達權利。這樣的暴政,容不下一個女孩的自由書畫,又怎能長久?唯有推翻這種以「尋釁滋事」為工具的專制控制,言論與藝術才能真正自由。 (作者X賬號) △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5/12/18/9338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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