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盡羅乾造謠誣衊之後的董文華。
淫亂歹毒的前政法委書記羅幹。 【人民報消息】4月20日新華網首頁的「論壇」刊登了一篇矚目文章《董文華衝破謠》,內文題目是《董文華究竟承受了多少謠言和髒水?》,作者是「人民網強國論壇 秦首」。 「秦首」的諧音是「擒首」,與給董文華造謠和潑髒水的原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有直接關係了。作者暗示了一個重大消息:羅幹要不自在了。 ● 董文華不被羅幹潛規則 惹禍上身 董文華,大連人,1962年6月29日出生於瀋陽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1977年,15歲那年,她從工人住宅區的低矮平房中走出來,以獨唱演員的身分考上了瀋陽軍區前進歌舞團,1989年27歲那年畢業於解放軍藝術學院,進入解放軍總政歌舞團擔任獨唱演員,被評爲國家一級演員。紅極一時,2001年董文華的獨唱生涯已經過去24年,而她才39歲。這個年齡加上她的演唱經歷,正是黃金時代,但一夜之間,她被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利用職權打入地獄。 爲了什麼?因爲賴昌星求到名歌唱家董文華,走後門去給羅幹送申訴材料,羅幹貪涎的肥肉送上門來,當然決不放過,於是暗示董文華,與他上床作爲回報,不管董文華是真糊塗還是假糊塗,反正羅幹未遂。得罪了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董文華釀下了大禍,羅幹在2001年利用黨的中央機關報把董文華「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 羅幹並不是第一次使用這種手法,2000年羅幹就曾要求陝西省委用男女關係搞臭胡耀邦祕書、70歲的林牧。 胡耀邦的祕書林牧生前是這樣評價中央政法委書記羅乾的:品質低劣,無恥下流。林牧說:最令人髮指的一件事是2000年的時候,羅幹到西安發號施令,佈置如何鎮壓羣衆。他跟陝西省主要領導談到如何對付我時說:「對付這個人,你們不要去抓他的政治問題,如果抓他的政治問題,國際上就要造反,你們就抓他的經濟問題,製造男女關係的緋聞。」 2001年6月4日出版的第23期《新民週刊》說,根據「來自中央4.20專案組的第一手資料」披露:「有個以專門演唱革命歌曲著稱的『豪情萬丈的著名女歌唱家』,始終不理解中央爲什麼要『動』遠華公司,在北京多次爲賴昌星鳴冤叫屈:『賴老闆,多好的一個人哪,爲什麼要查他呢?』據說這名歌唱家只是陪賴歡娛數夜,賴竟給了她1000多萬元的『感情費』!」 董文華昔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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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四個月,2001年10月11日,中共黨報人民日報刊登了一篇極不尋常的文章,題爲《賴昌星和女人──查處廈門特大走私案紀實》,裏面露骨的寫道:「與賴昌星交往且有曖昧關係的女人中,有個紅極一時的女歌星,身份特殊,擅唱主旋律,長着一張娃娃臉。賴昌星由喜歡她的歌到喜歡她的人。賴昌星除了錢一無長處,很難理解這位並不缺錢的歌星怎麼會淪爲賴昌星的獵物,讓賴昌星『如願以償』。」誰都知道,說的是董文華。人民日報還說:「據云,賴昌星贈送給她的『感情費』是在京城一幢價值700多萬元的別墅,外加兩三百萬元現金。賴昌星案發,女歌星在京城爲他到處說情遞信喊冤,竟忘記了自己的身份。令人可悲可嘆可惜。還據說賴昌星付給她的這些『感情費』均被依法沒收,到頭來落得個竹籃打水一場空!」 ● 羅乾的造謠太離譜下流 當年,賴昌星在加拿大接受《遠華案黑幕》一書作者盛雪採訪時披露道:「我是通過董文華向政法委書記羅幹反映的。我請某記者寫好材料以後,我就交給董文華,通過董文華把這份材料送給羅幹。」當盛雪問道:「你爲什麼要通過董文華送材料給羅幹呢?她能有這個辦法?」時,賴昌星強調道:「她跟羅幹很熟,她跟中央領導都熟,沒想到她如今也受了牽連。」 2009年2月23日鳳凰衛視採訪了賴昌星,記者問道:「你跟董文華的關係一度被傳得紛紛揚揚,內情到底如何?」 賴昌星說:「我沒有文化(賴的文化程度是小學三年級),怎麼可能跟董文華有什麼關係?」賴昌星言下之意,雙方地位背景太懸殊,不可能發生江澤民宋祖英那樣的事。 「不過,我也承認和董文華確實是好朋友。跟她交往四五年,感到彼此合的來,於是就做朋友,沒有壞心。僅此而已」。賴昌星表明自己沒有非份之想。 「那時候,『遠華』有些項目開張,邀請她來演出,給她報酬她都不要,因爲是朋友幫忙。她甚至對我說過,做生意週轉急需錢的時候,她可以幫忙。」「我覺得輿論對董文華不公平。外邊的傳言太離譜下流。」 ● 「擒首」透露一個非常重要的消息 新華網論壇轉載了「擒首」的文章。文章透露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消息:董文華與賴昌星的醜聞「組織」上早就做出過結論,但卻被壓住沒有傳達。 文章說:「前些時,看了強國博客博友王南方《董文華婚姻往事揭祕》的文章,好似董文華也並不是謠傳的那個樣兒。」 文章還說:那段時間是董文華最難熬的。只要她出門,認識她的人都會對她指指點點。一次,她到商場買東西,一轉身就聽到售貨員說:「這不是董文華嗎?怎麼還沒關起來呢?」這樣的言語深深刺傷了她的心,她只好閉門不出。張楠最理解妻子,擔心她在家裏憋出病來,就勸她出去走走。董文華說:「你不知道外面是怎麼看我的嗎?」張楠說:「嘴長在別人身上,你管得了嗎?只要組織作出結論,外面再怎麼說有什麼可怕的!」但董文華依然沒有勇氣走出去。 「擒首」意味深長的寫道:至於組織上是怎樣結論的,一般人可能很難知道(好像也沒有公佈)。所以,不管那一段時間還是乃至近些年關於董文華的傳聞,尤其是以涉黃爲主流的緋聞,依然揮之不去。 董文華是總政歌舞團一級演員,領導經過調查證明她是冤枉的,並做了結論。 文章接着說:其實,在遠華案爆發之初,我就對董的緋聞心存懷疑。因爲我想,一直以樸實、純真、善良的賢妻良母的形象出現的董文華,除非是腦袋進水和神經發癲,才會與賴昌星劈腿。再說董肯定不差錢,傳說賴50萬美元就把董拉下水,我想這不太可能。莫說小小50萬美元,就是5千萬和5個億,能買得來董的好名聲?董難道就不懂得自己的價值?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錢對她就真有那麼大的吸引力?她難道不懂天生麗質難自棄?一代名歌手就會被幾個臭錢打瞎了眼?若其僅僅是「說情」,能保持自己的好名聲,像現在的明星們大肆代言廣告,哪裏還會差什麼錢呢? 宋祖英和董文華都是晴雨表,江系讓宋祖英出來張揚是爲了表示江澤民還有權勢,羅幹不讓董文華出來演唱是爲了表示自己還有影響力。 2013年4月20日新華網刊登此文章透風兒要「擒首」。江當政時期的政法委書記羅幹別以爲現在退休了,乾的壞事就不追究了,沒那事兒。△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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