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接上) 现在我们来看看吴弘达先生写于6月9日,发表于7月19日《中国观察》的那篇《法轮功/苏家屯事件之我见》。他列举了被媒体广为报导的三位“证人”的证词,并由此展开了他的“分析与评论”。 「第一个证人彼得(Peter ),他的身份是从事对中国新闻报导的一位日本记者。彼得声称2006年1月28日曾被辽宁省国家安全局扣留,2月8日被保外就医,2月9日跑回日本。然后为了摆脱由于披露苏家屯事件而引起的压力,包括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找他的麻烦,他不得不来到了美国。」 「第二个证人:安妮(Anne)女士,她介绍自己是苏家屯辽宁省血栓中西结合医院做后勤统计工作的职工。她和她的前夫1999至2004年之间在这家医院工作,其前夫是一名脑外科医生。她和前夫于 2004年离开中国,辗转了两年,安妮于2006年到了美国,其前夫去了加拿大。」 「第三个证人『一名老军医』,自称是沈阳军区后勤部下属的资深军医,但至今未透露其真实姓名、地址、职务和背景资料。」 如几家媒体所报导的,上述三位证人,一位是外籍记者,历经磨难后勇敢地站了出来,履行一个记者的职责;一位是苏家屯事件当事人的前妻,出于关切同胞生命的良知而挺身而出,说出她所知道的内情;第三位的情况更加特殊,可谓“身陷虎穴”,但他似乎不顾个人安危,不断地向外部世界披露此事件的更高层的相关信息。 显然,这三位证人都是在非正常的环境中,通过非正常的机遇获得了他(她)们所公布的信息的。对于这样看起来“性命攸关”的、并可能涉及到成千上万同胞生命的信息,稍具常识的人都会以十分谨慎的态度对待之,何况像吴弘达先生这样具有与中共多年打交道经验的资深人权研究专家和劳改基金会主席,更应该郑重处之。 但是,吴弘达却不是这样。苏家屯事件3月9日被大纪元首次曝光,3月22日他就给向他谘询的多位美国国会议员写了信,以“作为长期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研究者,我对于有关“苏家屯集中营”的报导持相当怀疑态度”为由,迅速而轻率地下达了“不可信”的判语,并在信尾告诉国会议员:“我并且质疑消息编造者的意图。” 我不知道吴弘达的这封信对美国国会发生了什么负面的影响,只看到了美国国会与白宫对此事件的迟疑态度,以及那次走马观花般的“调查”。 到了6月9日,吴弘达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又撰写了这一篇《法轮功/苏家屯事件之我见》。拜读之后,与那封信相比,我并没有发现什么新的反证内容,只是以“据我所知”、“据我们调查”为由,逐条否决了三位证人的一些关键性的指控。在此文中,吴弘达下达的否定语是这样的──“像这样的信息报导,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则不足以信。”并且一连重复了十几次。 然后,在此基础上,吴弘达说出了他的七点结论,归纳起来主要有三方面,一、这三位证人没有提供相当充足的,令人信服的证词。他们没有提供相关的文件、照片、证人可供进一步查证;二、人们不能依照这样一个推理,即:中共是一个邪恶政权,它有无数暴行,法轮功一直在受迫害,所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理所当然是事实,从而得出苏家屯集中营一定是事实的结论;三、人们也不能因为对相关证人及证词有质疑就被指责为“企图阻碍调查”、“为了某种利益配合北京政府”。 (详见《观察》该文) 此文的结尾,似乎是吴弘达先生真正想说的话:“目前,法轮功的报导是一场政治性的宣传运动。”这句话,与3月9日之后语塞了二个星期的北京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语气,何其相似!在我看来,这是一句必须对历史和千千万万生命负起责任的话语,我不知道,吴弘达先生为什么要如此急不可耐地、轻率地说出? 加拿大前国会议员和外交部亚太司前司长、曾经作为检察官的大卫.乔高和著名的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他们二位作为独立调查人并不是被指控“活摘器官”的受害者的同胞,但他们的态度与做法,却与吴弘达先生有天壤之别。他们在2006年5月24日接到了“帮助调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和雇员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杀害当事人的指控”的请求,他们“鉴于这些指控的严重性和我们对世界各地人权的责任”,接受了这份要求。 经过近二个月严肃认真的调查取证,他们于7月7日向公众媒体公布了长达54 页、并附有14项取证附录的《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这个报告由导言、工作方法、指控、取证的难度、取证方法、证据和反证、想像的威胁、迫害政策、煽动仇恨、大规模逮捕、镇压、身份未经确认者以及失踪者、器官移植的来源、验血、缺少器官的尸体、供认、招认、等待时间、网上罪证、采访受害人、普遍违反人权、财务上的考虑、腐败、立法、证人和调查者的信誉、建议做进一步调查、结论、建议、评论、附录等30个部份组成。可以看出,这二位独立调查员,在这一段时间中付出了多少辛勤劳动和多么巨大的努力! 这一历史性的调查报告甫一问世,就引起西方社会,包括联合国、各国际人权机构、美国、英国、欧盟、香港与台湾的高度重视,是顺理成章的。我相信,作为活跃的人权专家和劳改基金主席,吴先生也应该读到了这份调查报告。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的同胞吴弘达先生(虽然他已加入美籍),却选择在此报告发表12天后(碰巧是中共镇压法轮功七周年前夕),将他的写于6月9日的上述文章《法轮功/苏家屯事件之我见》发表了出来。 我想请教一下吴弘达先生,你是不是仍坚持你此文中告诉世人的“法轮功的报导是一场政治性的宣传运动”这样的结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你是不是想以此来全面否定加拿大二位独立调查员的《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 看起来,吴弘达先生昨天在《中国观察》上抛出这二篇文章的意图,似乎没有其它的动机可以解释。 2006.7.20.宁波 (未完待续)(转自大纪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