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胡溫上臺後,爲加強反腐敗力度,強調輿論監督,因此,儘管中央媒體無法直接監督中央,但卻可利用「中央喉舌」的名號對地方實施一定程度的監督。但中共現任軍委主席江澤民當政13年,從中央到地方大力扶植親信勢力,地方腐敗與江系人馬的牽連縱橫交錯、千絲萬縷,以致「喉舌」們稍不留神就可能給江家幫引出大麻煩。「上海首富」周正毅案就是由中央媒體到地方調查後捅出的,並讓上海幫多位大員好好的驚恐了一場。因此,最近江澤民的親信,負責宣傳及意識形態政策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治下中宣部已形成十條「主流意見」,規定以後中央媒體到地方報道,必須先跟地方政府「打招呼」。 據亞洲時報記者馮良8月24日報導,最新一期《了望》披露,中宣部已經形成了十條所謂「主流意見」,對《黨內監督條例》第八節有關輿論監督的部份如何進一步細化爲更具操作性的規範作出建議。 這十條建議中,最具爭議性的當數第九條。該建議認爲:「中央媒體在進行輿論監督時,要注意與地方政府溝通,取得地方有關部門的支持。」「拿不準的重要稿件,要請主管部門看一看。」 必須指出,過去不少重要的大案,例如遼寧劣質奶粉案,廣西南丹錫礦透水事故,遼寧有毒豆奶案,上海周正毅案等,在地方都遭到宣傳部門封殺,若不是有中央媒體到地方調查並揭露真相,涉案人等隨時可以逍遙法外。 有中國記者認爲,假如這項建議最終落實,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打了招呼,則一切調查都不可能,而把「拿不準的重要稿件,要請主管部門看一看」,更是等於扼殺了輿論監督。有人又關注到,一些中國的地方勢力似乎是得到某些中央領導的支持,他們害怕腐敗行爲被中央媒體揭露,於是想盡辦法收緊控制媒體。 可圈可點的是,《了望》的文章也不點名指出:有一些黨政機關及某些負責幹部對新聞輿論監督的意義認識不足。文章認爲,某些幹部「過於擔心新聞輿論監督可能產生的副作用,因此總是左顧右盼,顧慮重重,怕這怕那,缺乏勇氣」。 該文又不點名批評「某些負責幹部」,指他們怕新聞輿論監督會「影響團結」、「傷害同志」;怕揭露問題、批評缺點會「給黨抹黑」、「給國家添亂」。有的則因爲自身有短處、有瘡疤而懼怕批評。 《了望》補充:抱有這樣一些認識,自然不會主動拿起新聞批評這一銳利的思想武器,自覺運用輿論監督這一有效的民主形式。 事實上,有關的所謂「主流意見」,立即引來「李長春自打嘴巴」的猜疑。原來,2004年4月1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在看望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組全體人員時指出,曾親口說:「輿論監督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事實上,有關的所謂「意見」,肯定是違反了中國中央領導的精神。2004年1月1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中強調,要堅持以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爲重點,緊緊抓住易於滋生腐敗的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綜合運用黨內監督、國家專門機關監督、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等多種形式,努力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 2004年4月26日,李長春也曾出席了胡錦濤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體學習。當時胡錦濤再度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各項監督制度建設,把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監督、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緊密結合起來,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爲人民謀利益。 胡錦濤當時指出,把輿論監督作爲權力運行機制的重要建設內容,確保「權爲民所用」,將輿論監督作爲依法行政、從嚴治政的重要保障,作爲建立市場監管體系、金融監督體系的重要內容。有一種意見認爲,假如有關建議落實,只證明了一點,就是李長春對胡錦濤的講話是陽奉陰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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