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中国有个成语故事『五十步笑百步』,讲的是:「在打仗中一个逃了五十步的士兵嘲笑一个逃了100步的士兵。」在美军虐囚事件上中国新闻媒体最近连续报导,又请了甚么专家评论,乐此不疲,使人未免感到有一种『一百步笑五十步』的感觉。虐囚是有罪的,美国的人权状况也确有要改进的地方,但是由于民主社会不乏监督和舆论的自由,因此一个事件能够迅速地曝光并采取法律行动调查和追究犯罪者。一个没有新闻自由和没有法治的中国,中国新闻媒体在嘲笑虐囚事件时有没有想这是一个『一百步笑五十步』的做法呢? 罪恶是曝光还是封杀 率先披露虐囚案的是一名来自宾州的名叫达比的陆军军士,达比对虐囚的披露不但没有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而判刑,还受到了上司的表扬。 中国的『专家』在评论虐囚事件时说:『这次虐俘事件之所以得到这样广泛的报导,是由于数码相机、由于互联网,所以这样大量的图像资料被摄取下来了。』可是在中国大量迫害人权的案例,为甚么没有能够在国内的媒体曝光呢?像天安门母亲、蒋彦永等人对『六四』事件的揭露为甚么被封杀;南方都市报因为曝光了孙志刚事件而导致高层三位吃官司;法轮功学员陈子秀被打死,其女儿将她母亲被迫害致死的事件在海外媒体曝光而被判劳教。虐囚案被曝光到底是技术原因呢还是新闻自由的原因呢?曝光和封杀相比哪个国家更有人权呢? 是个人行为还是专制独裁者的行为 调查虐囚事件的塔古巴将军说:我们未发现证据显示这是个政策。当美国参议院深具影响力的军队事务委员会决心要找问题的根源以及谁负有责任时,塔古巴的答复非常简短:「从准将指挥官以下的各级领导,都有失职的责任,纪律涣散,缺少训练,更没有监督。欠缺督导是非常普遍的,这些就是我的评论。」 而在中国的劳教所里,警察却一再向扬言:「我们有死亡指标!江泽民说了,打死算法轮功学员自杀!」,「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给联合国递交了大陆当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百多种酷刑,使至少有90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死。中国宗教迫害真相调查委员会主席李世雄提供的迫害证据也证明其迫害的程度远超出虐囚案的基督徒受当局虐待的照片。这种迫害是专制独裁者利用手中权力,操纵整个国家机器进行迫害。 相比之下个人行为的违反人权和独裁者实施群体灭绝罪的违反人权哪个危害性更大呢?何况这些迫害都是对信仰自由这个基本人权的扼杀。 是法治还是人治 虐囚案曝光后,美国总统布什透过电视向阿拉伯语系民众保证,虐待伊拉克囚犯的美军将被绳之以法。布什说:「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制度,但是在民主制度之下,犯错会被调查,犯罪者会被绳之以法,而在萨达姆时代,经过训练的打手欺压善良从来不会受到惩罚。」 美国参议院也通过一项「谴责美军虐囚」决议案,并向受害者及他们的家属道歉。这项决议案指出:虐囚士兵有罪,必须送交司法审判。 如果「虐囚事件」发生在中国,那会是一种甚么结果呢?第一是封锁消息,死不承认;第二是颠倒黑白,让当局控制的各种组织、团体表态发言,证明当局的行为是得到举国上下一致拥护的,是非常及时正确的;第三是指责国外的『反华势力』的各种阴谋;第四是发表白皮书指责对方的人权劣迹,并在国际人权会议上用各种方式(主要是经济利益的诱惑)搞不动议案逃避谴责。 中国承认过对『六.四』镇压的错误吗?承认过对法轮功镇压的错误吗?承认过对中国宗教迫害的错误吗?没有。没有道歉、没有纠正,有的只是监控的加剧和迫害的继续。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没有监督的国家中人权怎么会好呢? 当中国的媒体在虐囚事件上喋喋不休发表评论时,在英国访问的温家宝却拒绝评论虐囚事件。甚么原因拒绝评论不清楚,也许是不想『一百步笑五十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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