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苹果日报社论:警方要在香港制造白色恐怖吗?(图)
 
【人民报消息】难道警方认为用手铐把市民的知情权锁扣起来还不够,还要用手铐把市民的表达自由、集会自由锁起来吗?图:警方高调入屋拘捕示威者,被谴责为“制造白色恐怖”。

除了是赤裸裸的秋后算帐、政治迫害外,实在想不到警方有甚么理由、有甚么需要突然在昨天清晨派重案组探员上门拘捕四五行动的梁国雄先生及学联成员冯家强先生。

■赤裸裸政治迫害

正如有法律学者指出,梁国雄先生(绰号“长毛”)及冯家强先生并不是甚么“极度重犯”,没有干犯甚么严重的罪行,更绝没有潜逃海外的意图;警方完全可以发出传票甚至透过电话要求二人到警署报到,再提出起诉,现在警方居然因非法集会这样轻微的过犯而出动重案组上门拘捕长毛及学联成员,这不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又是甚么呢?

不管在回归前或回归后,香港都有不少未经事前申请而举行的集会、游行、抗议;例如最近就有猪肉买手、贩商发动大批货车到屠场门外聚集抗议、反对五丰行偏袒超市集团;而在八九年六四前后,更有大量各种各样的自发性游行、集会,事前也没有申请。既然是这样,警方为何千挑万选,硬是要针对长毛及冯先生举办的那次人数不多的游行呢?更何况当日的游行及集会过程都是和平、非暴力的,完全没有引发甚么暴力冲突或混乱。像这样和平的集会警方还要“死咬不放”、“秋后算帐”,这不是政治迫害又是甚么呢?

根据《基本法》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香港居民享有集会及言论的自由及权利。这些权利及自由只能在特殊的情况下例如引发暴力冲突、危害国家安全下才应受到限制;而在其他情况下,市民的言论及集会自由都是优先的,是不应受压制的。而警方及执法人员的责任是要协助市民有效行使权利,安排人手以维持秩序;警方并没有、也不应有否定市民和平集会及和平表达意见的权力。

可现在警方却以行政的理由、以集会未经申请为理由,拘捕及检控和平集会、和平表达意见的市民,这等于把整个权力关系颠倒过来,让警权凌驾市民的基本权利,令市民要向警方“乞求”才能行使《基本法》及国际公约所赋予的权利,这不是对市民、对公民权利最大的侮辱及压制吗?难道警方认为用手铐把市民的知情权锁扣起来还不够,还要用手铐把市民的表达自由、集会自由锁起来吗?难道警方及特区政府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充满白色恐怖、人人不敢作声的社会吗?

■必损港国际声誉

我们认为,警方今次的不寻常拘捕及检控行动不仅是对长毛及学联成员的政治迫害,也是对市民基本权利的严重侵害,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我们强烈要求特区政府停止打压及无理限制市民的权利及自由,否则不仅香港的国际声誉会受损,更会令社会变得愈来愈不稳定。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2/5/9/20796.html
打印机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2002年5月9日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颜纯钩 晓观天下 古成 张菁
 
张幸子 方圆 莘月 蒂紫
 
金言 甄桂 英慧 罗正豪
 
王未来 陈义凯 雷鸣仁 杨宁
 
掸封尘 点睛 宇清 慧泉
 
陶罔录 吴明则 胡立睛 张亦洁
 
来褕镐 鸿飞 苗青 夏小强
 
高茹之 李力平 赵文卿 姜平
 
李达成 青晴 鲍光 姜青
 
萧良量 门礼瞰 乔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华华 戚思 喻梅
 
肖庆庆 陈东 辛馨 苏撬阱
 
屈豆豆 张目 吴莱 马勤
 
伊冰 齐禅 诸葛仁 李晓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华镇江
 
梁新 三子 倪丑 董九旺
 
紫巍 许灵 于星成 诸葛青
 
欣欣 林凌 单京京 子慧
 
李少华 娇娇 一位太子党 霍湘
 
于沛 卢笙 赵大兆 张岗
 
张祁 肖自立 刘艺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