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年关将至,那些手握大大小小权力的官员们,又将面临各类“糖衣炮弹”的考验。北京媒体报道说,有近两成受贿的贪官,都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跟行贿人第一次搭上关系。 《北京青年报》昨天在头版引述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反贪局官员的话说,虽然年关时节行贿人请客送礼的数额一般不太大,够不上犯罪标准,“但腐蚀官员的危险性很大。” 据检察院的官员介绍,元旦、春节前后,是行贿人积极活动的一个“好机会”,特别是那些与职能单位负责人以前没有联系,想搭上关系,混熟后再办事的行贿人。他们一般并不赤裸裸地直接送钱给“目标人”,而是用给孩子压岁钱、看望老人、拜年时送昂贵的礼品等“变相行贿”的方式“笼络感情”。 按照中国法律,行贿罪、受贿罪的定罪标准是5000元人民币(约1087新元)。而年关时的这些红包、礼品一般到不了这个数。行贿人也不会提出什么具体的要求,只希望与有实权的人建立起“朋友”关系,这就使某些官员心安理得地“笑纳”了这些来自“朋友”的礼物。 不过,等到送礼和收礼的双方真成了比较熟悉的“朋友”,行贿人送上的钞票会越来越厚,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要求受贿人为“朋友”行使手中的权力了。 丰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列举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个私营煤厂的小老板想让一家大型国有煤厂帮自己代销。小老板费尽心机找到该厂的厂长、财务科长、经营科长等一些“实权”人物,先是过年的时候上家里拜年,给孩子的红包也在千元左右,后来发展到平时也不时登门造访、探望老人。大家关系熟了后,他提出代销的要求,厂长、科长们自然没有拒绝。他送的红包也越来越大,代销的煤也越来越多。案发时,小老板已经挣了150多万元人民币,受贿最多的一个厂长拿了13万元人民币。结果是这个厂的5名干部一起因为受贿罪进了监狱。 5年来查处干部近85万 长期以来,以贪污受贿为主要内容的腐败现象在中国难以遏制。根据中纪委的统计,从1997年10月到今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干部84万615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万8996人,厅局级干部2422人,省部级干部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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