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在北京申辦奧運的過程中,針對國際社會的批評聲浪,中國政府作出承諾,2008年夏季奧運會期間,外國記者可以享受充分的新聞自由。外界有人便將此視爲中國政府即將開放新聞自由的信號。果真如此,中國能夠實行新聞自由的意義肯定將超出奧運會在北京舉行的意義。其實,在1949年以前的中國曾經出現過有限的新聞自由,在國民黨統治時期,中國共產黨充分的利用了新聞自由,它不但有公開的刊物出版,還建立了自己的電臺和通訊社。新聞自由在中國大陸是1949年隨著中共在大陸的統治而完全中斷的。1989年5月中旬,中國大陸曾出現過幾天短暫的新聞自由,但是在當權者的話語系統裏,這不是新聞自由,而是"資產階級自由化"、是"反革命動亂"。在同樣是中國人生活的香港和臺灣,原有的新聞自由,如今卻在北京全面統戰的蠶食之下,正以各種形式"轉舵"──開始自律,出現了向中共獻媚邀寵,向中共作利益交換的怪像。 事實充分證明,中共集權統治在本質上是與新聞自由不共戴天的,兩者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關係。對於北京當在申奧的特殊場合下所作的承諾,不同立場的人完全可以有不同的解釋,這就要看你怎麼定義新聞自由了。儘管中國監獄中關押著世界上最多的新聞記者,儘管中共統治集團對新聞輿論的壟斷性控制是史無前例的──所有新聞媒體都成了黨的喉舌和工具,但是中國當權者從來不承認對新聞自由及其追求新聞自由的工作者的壓制。它甚至還恬不知恥的標榜自己擁有西方國家所沒有的真正新聞自由。 不過,中共在"新聞戰線"一直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對於外國記者和國內記者是作了嚴格的區分的,當權者的一些重要政治(政策)講話,往往都是有意先對外國記者透露的,從毛澤東、鄧小平到現在的江澤民,無不如此,爲了利用外國媒體和記者既有的影響力,以達到爭取外資、進行國際統戰、塑造國際形象的目標。所以,外國記者在中國雖然無法享受正常的新聞自由,但是他們卻擁有某些"特權",例如在同一個泄露國家機密的案件中,外國記者除了遭到有關部門的"詢問",最嚴重的也就是不再延長其工作簽證而已,但他的中國同事卻要付出把牢底坐穿的代價。外國記者的特權這也許包括了2008年他們享有"充分的新聞自由",果真如此,也算是中國政府履行了自己的承諾。 但如果真正了解中國的現狀,人們對中國的新聞自由也許就不會那麼樂觀了。就在申奧活動揭曉前夕,中國各級政府還專門增加了打壓新聞媒體的力度,《南方週末》、灕江出版社等一批新聞媒體及其工作人員遭到了嚴懲;並重申新聞媒體必須置於馬克思新聞理論指導之下,置於中共的絕對領導之下。如果中共官員在申奧過程中對新聞自由作出承諾是"真心誠意"的,那充其量也只是繼續排除中國新聞媒體及其從業人員享有新聞自由的資格,只是爲外國人的特權作了背書而已;更不用說中共在兌現自己承諾方面的信用,早已是衆所周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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