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邓小平提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理论很有思想深度和现实意义。有了「中国特色」这个法宝,吃改革饭的,既可以「摸着石头过河」,也可以大著胆子贪污。河是哪条河?平头百姓没有资格过问。但中国的腐败,老百姓都看在眼里,记在心头,甚至有些人多少也玩过一把,所以感同身受,都有许多话要说。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出来的东西,无论工、农业产品,还是思想产品、劳务产品,中国有的,其它国家也有,所以这些东西都不具备中国的特色。看来看去,一定要找些稀罕的物件──只有腐败,那才真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其特色或怪异性至少表现有三。 中国的腐败,其实就是官吏犯罪。但是,中共偏偏要说是腐败。这个腐败和中共常说的「官僚主义」一样,可大可小,随风变化。说得轻,好像是违纪、是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问题,说得重,又可以像成克杰一样杀头。中国的《刑法》没有腐败罪,但成克杰却因腐败而成死罪。腐败的词意含糊,完全没有法学上的明确定义,现在却李代桃僵,要总括从玩忽职守到色情关系、从私设金库到贪污巨款,林林总总的刑事罪行。外国也有官吏犯罪,但好像没有转弯说「腐败」的。如有例外,还请识者教,这是其一。 官员犯罪,按常理也就劳驾大理寺问案。但是中共偏不,有着检察院不用,却让纪委调查。这个由全国人大辖下的检察院,好像是美蒋特务,党中央就是信不过,非要越俎代庖、另搞一个党内的检察院(名谓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可。浪费财帛不说,凭空生出许多衙门,还说要精简机构。这是其二。 最荒谬的是中共关于官员犯罪原因的理论。以前说这是资产阶级思想作祟,后来又有一种新论,说这是由于制度弊病太多。这种新论与邓小平有关。邓以前总结文革教训时说,文革的发生与中共的制度有关。有些人听了这句话觉得很深刻、很过瘾,以为这是批评到根子上去了。其实这是误会。邓说得很清楚,这个制度不是指根本制度,而是指「具体制度」。有些坏事做了,谁来担当?谁都不肯负这个责,于是就有那个「具体制度」来领罪。邓小平就是用这个蒙太奇手法处理文革和其它中共的历史问题的。邓小平是中共高人,哄得过去的迫害者和被迫害者都欢天喜地。然而回过头想想,这个「具体制度」原来是子虚乌有。这是其三。 前些日子在网上看到鲍彤为《美国之音》写的《中国的腐败是制度性腐败》,还是中共文化的思想定势。鲍是这样说的:「谈到中国的腐败,大家都摇头叹气,忧心忡忡。有人主张严加惩处,有人主张深入教育。我看用意都非常好,都没有错。可是从严惩处、反复教育,早已提倡多少年了,成效不大。只要孳生腐败的制度不变,成克杰们就阴魂不散,随时随地都能借尸还魂。我主张通过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腐败问题。」 这里鲍说的是「提倡多少年了」,而没有说力行多少年了。这是有区别的。中共多年来,非但没有真正严惩,而且是姑息养奸,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官吏犯罪。没有力行过,怎么就能说严惩没有成效呢?近来江、朱开始有选择地打击腐败,虽有倾轧之嫌,打与不打就是不一样。 把成克杰犯罪的原因归咎于制度,似乎深刻,其实并不真实。鲍49年前就参加中共革命。那时年轻人也以为一切的乱七八糟,都源于当时的国民党政治制度。结果,国民党被赶走了,制度是好像变了,犯罪却更猖狂。将罪归于政治和将功归于政治一样,都不脱突出政治,陷入政治第一的窠臼。政治在社会发展的诸多因素中,常常不是根本性和决定性的因素。 还有,如果中共不能力行严惩官吏犯罪,怎么可能实行难度更大的制度改革呢? 人们更感兴趣的是:鲍彤个人对「6.4」的经验教训,曾经有没有人谋不臧或操之过急的失误?有没有该负的责任?仅仅说共军太狡猾或太凶残是不够的。鲍先把这些事向世人交代了才对得起历史和旧主,才是君子所为。 --摘自民主论坛(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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