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程曦報導)本來應該在1月30號開庭的楊蘭蘭案,在1月23號卻意外迎來了第五次庭審。這次庭審應該是因爲當地媒體的一篇報導而觸發。1月15號,《每日郵報》記者蹲守在玫瑰灣(Rose Bay)警局外,看到依照保釋條件前往警局報到的「楊蘭蘭」身分可疑,在記者追問下,這名女子承認自己不是楊蘭蘭,而是「其他人」。
1月16號,警方前往悉尼市區一處住宅,向楊蘭蘭送達出庭通知書,要求她就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出庭。
1月23號,楊蘭蘭本人終於現身在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她身穿深色服裝,臉上佩戴了碩大的香奈兒墨鏡和醫用口罩,幾乎遮擋了全部面容,她非常忌諱被外界看到真容。但這也讓人很難確認,到底她是不是楊蘭蘭本人。

1月23號,楊蘭蘭本人現身在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網絡圖片)
在法律團隊的簇擁下,面對一大推的媒體,楊蘭蘭沒有回應,一言不發地走進法院。庭審結束後,她迅速登上一輛等候的特斯拉離開了。
當天庭審的核心議題並非車禍本身,而是關於楊蘭蘭「違反保釋條件」的程序性問題。
據法庭信息披露,楊蘭蘭此前居住在悉尼著名的富人區屈臣氏灣的一處豪華頂層公寓內,但未經報備就擅自搬家,更換居住地址,違反了保釋條件。
在法庭上,楊蘭蘭承認「違反保釋規定」。但其律師團隊辯稱,這次違規是誤會,是因為「律師團隊內部傳遞信息出現偏差」,導致楊蘭蘭以爲自己的保釋條例放寬,可以直接更換地址而無需報備。
其代理律師表示,此次違規行為背後存在「合理解釋」,並非當事人的重大過錯。法庭接受了這一解釋,也沒有要求楊蘭蘭搬回原住處,並確認她的保釋地址的變更程序已在22號補辦完成。
當天的庭審耗費了較長時間,只是圍繞搬家、住址,誤會之類的,雙方在唇槍舌戰。庭審也沒有提及那位冒名頂替的女子究竟是誰?她是不是楊蘭蘭安排的替身?如果她不是楊蘭蘭,爲何警方會接受她的報到?如果是楊蘭蘭,她又爲何向記者否認呢?諸多的疑點,都無法解釋。旁聽的民衆感嘆,又是聊了一地鷄毛,關鍵的事情都沒有說。
楊蘭蘭案將在1月30號再次開庭。法律界人士預測,律師團隊利用各種程序規則和技術細節,成功地將案件拖入了漫長的拉鋸戰。這種「攪混水」的策略,讓下次的庭審依舊不會有實質性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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