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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無水電 開發商:再交50萬元(圖)
【人民報消息】最近,鹽城市十多位通過法院競拍成功的別墅業主遇上煩心事。他們手捧合法房產證,卻被開發商百般阻攔,水、電、氣始終不給通,就連小區出入口都被建牆封路,有家不能回…… 據北青網2018年6月25日報導,位於鹽城市通榆南路5號的「龍湖美墅」小區,共有136套別墅,環境優美、小區綠植鬱鬱蔥蔥,很適合居住。 但從2015年起,開發商遇資金困難,導致數十套別墅被法院拍賣。 2016~ 2017年間,郭先生和其它十多位買房人看到該小區一期別墅的拍賣信息,他們以每平米4,000~ 6,000元不等的房屋單價,買下十多棟別墅,而且兩證齊全。 以一棟房屋面積291.13平米,車庫面積22.23平米的別墅爲例,一拍價格約爲176萬元、二拍價格降20 %約爲141萬元、三拍價格再降20 %爲113萬元,如果三輪流拍後,最終變賣的價格即三拍價格。 水電不通 無法入住 2017年,十多位通過司法程序購買別墅的業主準備裝修入住,可沒想到的是屋內水電氣不通,裝修無法進行,入住更無從談起。 業主劉先生表示,我裝修肯定想住的,(原來住的)老房子已經列入拆遷規劃了。評估的時候,沒有水電氣配套,嚴格的講房產的價值是體現不出來的。後來爲這個事,法院裁定書上明確寫着,是含水電配套的。 在2017年和2018年的近兩年時間裏,業主們多方反映情況,進行維權,問題始終未能解決,無法改變現狀。 「從拍賣拿到這房子那一天開始,相關的職能部門基本上都走遍了,走了12個部門,走到現在終點又到起點了,幾圈了,沒有結果啊!」業主無奈地說。 供電公司表示無能爲力 爲了證實這一說法,採訪當天,業主劉先生當場撥通鹽城市供電公司市場部長的電話,對方表示,他們同情業主的遭遇,但是要想通電,還需要開發商出面解決。 鹽城市供電公司市場部長表示,目前我們和你們業主沒有法律上的合同關係,我們跟項目建設單位籤的工程建設合同,我跟他是法律關係,只有他向我報驗,我才能裝表,所以我們想幫你們也不好來做這個事情。你現在水電氣都是矛盾的。 小區道路被阻斷 有家不能回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更令業主們意想不到的是,2018年5月底,開發商在小區的出入口建牆封路,業主們回家遇阻,有家不能回。 龍湖美墅小區十多位在法院合法競拍到別墅的業主,爲何遭遇如此現狀呢?龍湖美墅的開發商——大地房地產有限公司負責人,開發商爲什麼不給業主通電、通水、通路呢? 6月13日,記者找到大地房地產有限公司股東史正華,他認爲,業主通過法院競拍的房產,只是別墅本身,並不包含小區的公用配套設施部分,因爲競拍價格遠低於當時單價過萬的市場價,購買法院拍賣別墅的業主已經佔了很大便宜;另外,法院拍賣房產中也註明了。 開發商股東史正華對記者說,他評估的不是整個小區,他評估的是你這一套房產,而且我這個費用不是我瞎說的,是有物價部門備案的。 記者詢問費用是指整個小區公共部分所有管線的材料費、施工費以及需要接通的規費嗎? 史正華表示,對,這個是的的確確存在的費用,一分錢不給,還要我給你把水電氣通起來,你說哪有這種道理呢?什麼便宜都讓他一個人來討! 而對於業主反映的建牆封路問題,史正華響應稱,小區管理需要成本投入,開發商又沒有現金流,再加上龍湖美墅小區尚未整體驗收交付,所以他們就把小區封閉起來。 「就像前面幾個月我們一直在管理,每個月4到5萬元,如果對於正常企業無所謂,因爲我們這個企業沒有現金流,我投入人力的話也是要成本的。」 開發商:要想入住再交50萬元 史正華表示,這些業主每戶再交50萬元的公共設施費用給開發商,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不過,部分業主不同意。 其實,矛盾的焦點就在於,開發商認爲龍湖美別墅一期業主低價競拍的只是別墅本身,不包含小區公用設施,業主想入住,還需補交錢。 法院當初拍賣的房產價格是否包含小區公用設施部分?司法拍賣買房人遇到此類矛盾,法律能提供怎樣的保障? 法院未接受採訪 表示可以協調 6月14至15日,記者連續兩天與別墅拍賣方——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方面進行聯繫,不過該單位未能就此事接受記者採訪。 該院宣傳部門工作人員解釋,院領導的意見是執行局將與開發商協調此事,之後視協調情況再決定是否接受採訪。 看看網友的評論: 法院是講法律的地方,法院拍賣的東西還要跟別人協調,笑死人。 法院必須出面強制執行,法院的不作爲導致開發商耍無賴。不會是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交易吧? 有關部門幹嘛去了?開發商怎麼不敢欺負法院啊!其實開發商應起訴法院賤拍小區戶產,但他們不敢,只好要求業主交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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