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时至今日,中共腐朽透顶,已到了最后的疯狂状态,对每个阶层的公民包括军人,已无所不用其极。军人无枪,枪在“核心”手中,枪在专制者手中。军队一旦成为一党私权的工具,就不具国格与人格,没有光荣,只有耻辱相伴。 1998年12月3日星期四,深圳市武警支队少尉排长刘瑞贵和他的战友小赵乘车来到贺州市沙田镇,由该镇武装部负责人陪同对应征入伍的新兵进行家访。下午2时,他们车行至沙田镇龙进村路段时遇上了交通堵塞,一辆大货车打滑侧翻横在公路上,造成车辆拥塞无法通行。 一辆白色小轿车从后面风风火火急驰而来,在众目睽睽之下超越已停靠的车辆,一直往前开至不能再开时才插入右边停着的车行中。但因车位不够未能摆正,影响了对面开过来的一辆中巴车的行驶。这辆白色轿车,正是贺州市政法委书副书记张宝安的“座驾”,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是他的办公室主任李某。 任务在身、心中焦急的刘排长下车走到前方察看情况,看到刚才抢路往前开的那辆白色小轿车的尾部挡住了左边来车的行驶路线,很看不惯,便走到轿车左前门前,拍着窗玻璃,示意李某把车调整好。 李某推门下车,问:“你敲门干什么?车又不是我开的。”刘说:我是接兵干部,要赶时间,请你把车调整一下。”李说:“什么接兵不接兵的,我是政法委的。” 刘排长有些火了,便用右肘关节推了李某说:“政法干部更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时,下车踱步的张宝安走回来,李某抢先对张宝安说:“刚才他打了我。”转而对刘说“他是我们市政法委的副书记。” 张宝安听了,厉声质问刘排长:“你为什么打人?”并推了他一下。刘排长对张的蛮横很反感,脱口说道:“副书记也要遵守交通规则”。一个小小的排长,居然敢如此顶撞,张大怒,上前推刘,刘也还手推了张宝安,双方相互推搡起来。 停着的车里纷纷伸出头来看热闹,张宝安感到脸面全无,不禁怒从心中起,他“嗖”的一下从腰间拔出随身携带的六四式手枪,将子弹推上膛,枪口指向了刘。 刘一见政法委副书记公然将枪指向自己,不禁愤怒地说:“你敢开枪打我?你开枪呀!”说着指指自己的胸口。 张、李二人又推搡刘排长,致使刘排长的军帽掉在了地上,滚落到公路边的水沟里。刘指着军帽对张说:“你给我捡起来!” 张宝安手里握着枪,傲慢地睥视着刘,刘气愤难当,就朝张宝安打了一巴掌。 此时,只听张宝安“哼”了一声:“我要让你付出代价!”话声刚落手起枪响。 中弹倒地的刘排长,挣扎了好几次才从地上爬起来,他掏出警官证向张宝安出示:“你打中了我,你要救我。”张宝安不仅置之不理,还不解恨地对刘说:“看你还敢打我……” 刘排长中弹后立即被他人送往医院。由于救治及时,手术顺利,刘排长终于奇迹般从死亡线上挣扎着活了下来。 刘排长被送走后,张宝安回到白色轿车内,此时的他并无负罪感。老练的他深知要减轻罪责,首要的是必须取得顶头上司的谅解,因而在第一时间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拨通了市委某领导的电话,报告自己“开枪误伤了一名武警军官。”接下来,便是和李某串通,共同定下“在与对方争执中枪支走火造成误伤”基调。 诚如《奥克兰宣言》所称,不要再对中共抱有任何幻想。丢掉幻想吧,执法者的子弹已射入军人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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