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廈門特大走私案首批案件中被判處死刑的王金挺等7名被告人,今天已分別在廈門、福州、泉州三地被執行死刑。 走私犯罪分子王金挺、接培功、黃山鷹、莊銘田於1996年至1998年間,分別與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相互勾結或事先通謀,採取進口貨物不報關、僞報貿易性質、僞報貨物品名等手法,或合謀出資,或直接積極實施走私犯罪行爲,或爲走私收買碼頭作業人員、或參與銷售走私貨物,分別大肆走私香菸、汽車、成品油、天然橡膠等貨物。 判死刑者: 王金挺走私進口成品油,偷逃稅款人民幣3579.4萬元 接培功走私進口天然橡膠、熱水器等貨物,偷逃稅款人民幣2660.16萬元 黃山鷹參與進行香菸走私活動,參與偷逃稅款人民幣57.8億元 莊銘田非法購買、銷售走私香菸和走私汽車活動,偷逃稅款人民幣9655.6萬元 罪犯李土專組織、介紹他人爲走私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63份,偷逃稅款人民幣1571.9萬元。 廈門海關東渡辦事處船管科原科長吳宇波,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賴昌星等人賄賂人民幣874.7萬元,放棄監管,造成大量成品油走私入境,並組織銷燬、藏匿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有關犯罪證據。 中國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原行長葉季諶,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摺合人民幣295萬元,並有491.48萬元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廈門、福州、泉州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上述案件,並於去年11月8日作出一審判決,於今年2月12、13日分別作出裁定,駁回王金挺、吳宇波等7人的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對上述7人的死刑。 另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消息:廈門特大走私案首批25起案件一審判決後,楊前線、莊如順、藍甫等49人和1個被告單位也提出了上訴,劉豐、賴昌圖等28人和9個被告單位沒有提出上訴。由於楊前線、莊如順、藍甫、方寬榮等人在二審期間提供的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的線索尚在覈查中,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待有關部門查證後,再依法作出二審裁決。 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是建國以來查處的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案情極爲複雜、危害極其嚴重的走私犯罪案件。 此次處決七名走私案犯,在徹查廈門特大走私案中雖然只能算只「小老鼠」,但在兩會之前,中央政治局要向全國人民做個交代,貪污腐敗禍國殃民者,殺無赦! 這樣看來,對江澤民的審判不會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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