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世界日報記者汪莉絹/特稿: 儘管大陸當局近年來一再表示要切實保障臺商投資的合法權益,但臺商因投資出現糾紛而蒙受經濟損失的案例卻有增無減,一些臺商更因大筆投資金額被扣押在大陸,無法取回,最後落得血本無歸。 在江蘇無錫投資的臺商吳義瓊就因與大陸客戶發生經濟糾紛,在大陸纏訟五年,使他對大陸司法體系「人治色彩」、「以權謀私」的情況感到失望。 早在一九九三年,吳義瓊就到江蘇無錫投資,成立海天國際期貨公司,並領取江蘇省有關部門批准的營業執照,正式營業。一九九四年因中國大陸國務院整頓金融秩序,改變對期貨業的政策,被迫停業。 停業之後,該公司與大陸客戶發生經濟糾紛,對簿公堂,大陸客戶要求該公司賠償所有損失,無錫中級法院基於各項證明文件,一審判決海天公司勝訴。但二審時,江蘇省高等法院卻不採納中國大陸駐紐約總領事館開具,來自紐約期貨交易協會證明文件的公證,又以公司不具主體資格(即不合法),判海天公司敗訴。 吳義瓊指出,大陸司法體系人治色彩,首先是,江蘇高等法院於一九九八年、一九九九年曾對另一家期貨公司案件作出勝訴判決,同樣的法律條文、兩個完全相同的案例,卻因不同審判人員而出現不同的判決結果。 其次,該公司領有無錫政府發給的營業執照,法院居然以該公司不具主體資格,判該公司敗訴。另外,二審判決居然拖了五年才宣判,也令吳義瓊不解。(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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