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據大紀元新聞中心報導,去年30多名教授、專家、議員推薦李洪志先生爲2001年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人。 今年,10月21日法輪功在舊金山舉行美國西部交流會。大會公佈了一大學法律系的教授致諾貝爾委員會,推薦李洪志先生獲2001年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信。 這個倡議已經得到海內外三十多名教授、專家、議員的大力支持。 下面是文件全文: 致諾貝爾委員會的提名信: 正義、和平是世界所有善良人們的心願
尊敬的諾貝爾獎評選委員會: 和平是生命本性善良一面的表現。對於國家而言,和平是人類的理想,是人類得以和諧相處並共同進步的最佳文明狀態。對於個人而言,和平是一種精神,是一種美德,需要對他人的(有)偉大的善心和理解,需要強大的內在的勇氣和力量,特別是當面對爭議和矛盾的時候。 在二十一世紀的開端,整個世界更加渴望着正義、健康與和平。李洪志先生,法輪功的創始人恰恰在這個領域作出了驚世的貢獻。通過講解和傳播「真善忍「原則,李洪志先生使人們更深刻地認識到和平所體現的美德和精神。他給予了人們巨大的內心力量去實現和平,使人們不僅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在面臨及其嚴重的身心迫害時,同樣能夠和平,慈悲地對待一切。 自1992年起,李洪志先生不知疲倦地在世界各地傳揚「真善忍「的修煉原理。教授給世人獲得和平健康身心的根本方法。在李先生看來,美德與和平是不可分割的。他給人類提供了一種處理矛盾和衝突的全新角度:遇到任何事情都用」真善忍」之美德從自己找錯誤和不足。短短八年中,他的教導有效地使億萬之衆把各樣的矛盾和衝突化解爲和平。 爲了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的原則,李洪志先生不畏艱辛,走遍世界,不分種族、年齡、性別、貧富、貴賤,不計報酬地向所有人敞開了身心修煉的大門。他用傳統的中國道德觀念和他自己證悟到的「真善忍」原則在促進人類和平事業的進步方面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貢獻。 我認爲在這充滿暴力、爭鬥的社會中,李洪志先生教授的原則將是世界持久和平事業的基石之一。過去一年多來他的學生們引人注目的實踐,已經證實了這一點。 1999年7月,中國開始了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學生們的和平、詳和、善良之舉,使全世界爲之驚歎。一個令人驚歎的現實,已經漸漸展現在人們面前。他的中國及海外學生經歷殘酷迫害,依然持續和平,維護正義人權。在過去的一年裏,面對非人道的鎮壓,他們一直保持着冷靜,慈悲,和平的做法,爭取通過和平對話解決問題。這過去的一年,中國官員要求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引渡李洪志先生,運用國家媒體惡毒詆譭他的名譽,燒燬一千萬收繳來的法輪功書籍,有組織地迫害他傳出的功法。對此,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學生們以驚人的毅力承受着。他們沒有以憤怒和暴力來回應。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用自己內心的和平狀態以及典範性的和平舉動向世界展示和平的內涵與境界。這樣的非暴力運動是空前的。他們無怨無恨地承受着,沒有仇恨與暴躁,取而代之的是善心。學員們以慈悲注視着逮捕他們、折磨他們的人的眼睛,竟然讓許多鎮壓者感動得留下了淚。 儘管過去的一年中發生了鎮壓,儘管隨時冒着失去工作、住房、家庭、自由乃至生命的危險,中國的法輪功學員堅持和平請願,這不僅是爲了他們的人權和公正待遇,也是爲了所有中國公民和精神團體。 不知怎麼,這些法輪大法學員們看上去幾乎不像受害者。他們沒有自憐,相反,他們爲了更多人的權益在不知疲倦、不畏艱難險阻地努力付出着。每天,總有一些學員們冒着一切危險向他們的政府和世界發出呼籲,據媒體報導,迄今爲止甚至至少六十人已因此而付出生命的代價。 諾貝爾和平獎作爲人類社會的最高獎勵,以其公正、中立、無私的特點,褒獎對人類社會作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學生們已成爲捍衛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信仰自由基本人權的一種象徵,成爲反映民衆渴望人權與公正心態的一隻偉大和平力量。許多人權、社會團體對他們的結社和貢獻讚揚有加。中國官員堅持說,在中國正在發生的這場對法輪功和李先生的打壓是中國內政。我希望世界著名的諾貝爾機構用實際支持向中國政府表明:這樣嚴重踐踏基本人權的行爲不是內部事務,而是任何國家和民族都無法忽視的,不可接受的。 爲證實和稱頌李洪志先生的努力和影響,我現在以XX大學法律學教授的名義,推薦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學生們爲2001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候選人。向李洪志先生頒發諾貝爾和平獎,將使全世界愛好和平的心靈得到極大鼓舞。同時,會真正地促進有十三億人口的中國的和平進程。 在過去的一年裏,由於畏於中國的政治和經濟威脅,許多政府、政治人物,甚至媒體都已經無法根據自己的良心來採取捍衛和平的行動。然而,我堅信諾貝爾獎委員有魄力做正確的事情,因爲你們過去就是這樣做的;爲了促進和平,不畏批評和風險。 最真誠地希望諾貝爾委員會能夠就李洪志先生對世界和平所做出的傑出貢獻予以嘉獎。這個嘉獎將會幫助喚醒整個世界對「真善忍「的認識以及對和平的更深理解,爲世界的長期和平與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 歷史將證明,授予李先生這一榮譽會是諾貝爾委員會給予人類的最偉大禮物。 大學法律系教授某 (姓名略) 2000年10月18日
由於各種原因,我們擬不公開這位提名人的姓名和所在學校,我們在此謹向他表示感謝!(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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