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察遭秘密起诉 陆委会批评中共未审先判
2025年3月1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台湾八旗文化出版社总编辑李延贺(笔名富察)赴中国失联两周年前夕,传出已遭到秘密起诉。中共国台办直到3月17日下午才证实,富察已经在一个月前一审公开宣判,然而,官方并未公布刑期等相关细节。
台媒《自由时报》16日引述消息人士透露,富察已被中共依「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起诉,中共法院尚未宣判,但被最高检列入重大危害案件,恫吓台湾意味明显。
中央社报导,中共国台办17日回应表示,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李延贺(富察)犯煽动分裂国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于2025年2月17日一审公开宣判。
陆委会批评富察案未审先判
对此,台湾的陆委会晚间回复表示,陆委会皆有掌握,但为顾及家属意愿,不便对外说明细节。对于国台办声称本案是「公开审判」,其实完全保密,且早已被中共当局拿来当宣传样板,未审已经先判。国台办所谓「充分保障李延贺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云云,完全是谎言。
陆委会指出,中共关押富察的根本目的是要造成台湾文化、学术界寒蝉效应。本案清楚显示中共专制统治的本质,也再次印证台湾人赴陆一定要有风险意识。
李明哲:中共公开审判说法没有意义 未来富察恐被公开表态
「所谓的一审公开宣判说法是没有意义的。审判对谁公开?依据为何?富察到底为何犯罪?」曾遭中共依「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的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提出他的质疑。
李明哲表示所谓的「公开审判」定义,是让外界都能看到媒体报导判决。但是「中共式公开审判」,仅有当事人富察、检察官与律师,甚至不一定有人旁听,怎么能宣称是「公开审判」。
「中共并非主动向外界告知富察的宣判结果,今天是被动回应所谓的『秘密审判』质疑。再者,中共认定富察涉及『台独』,但是,在中共政府的定义中,只要不支持『一国两制』就等于是『台独』,」李明哲预期富察一审审判后,中共还会有后续的操作,尤其近日中共在「反分裂国家法20周年座谈中」多次提及将依法严惩「台独」,未来富察可能会被要求公开表态。
曾建元:富察审判缺乏细节 中共国台办空口说白话
华人民主书院协会常务理事曾建元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按照台湾或是民主国家审判程序,法院会订定宣判日期,让公众能通过公告及时了解判决的结果,判决也会公告,让当事人及关心特定案件的新闻媒体了解判决内容。然而,国台办答复语焉不详,判决书是否公告、富察是否获得上诉的机会,这些细节都并未充分揭露。
「国台办宣称的公开宣判是什么样的形式?直到一个月后,大家才知道,上个月已完成一审宣判。像这样在国际高度关注的案件,媒体与关心的人权组织都无从得知判决,国台办简直空口说白话,明目张胆地说谎,」他说。
中共对富察身份认定 影响刑满后返台可能
据中共的《刑法》第103条第2款规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明哲分析,所谓的刑期「5年以上」到无期刑度非常宽广,过去还能依赖相关案例研判富察的刑期,但是,习近平上台后越来越难容忍异见者,再加上对于「台湾人」判刑有诸多不同考量。他举例,台湾民族党副主席杨智渊被以「分裂国家」罪名重判9年,大大超出外界预期。
「我最担心的是,富察在中国服完刑后,能否顺利返回台湾。因为富察两年前回中国本来是要放弃中国户籍随即失联,所以富察现在仍保有中国的户籍。」李明哲继续说道,「中共要把富察当做台湾人或中国人,都是政治操作的考虑因素。如果中共把他当作中国人,那富察刑满就不可能返台;如果被当作台湾人,刑满后有机会返台。」△(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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