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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理由怪异 核工业地质人员告江(图)
 
2015年11月18日发表
 
李建魁向最高法院递交控告状,控告江泽民的罪行,要求把江绳之以法。

【人民报消息】习近平针对在20多个国家以「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名被起诉的江泽民,提出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2015年8月,甘肃核工业地质212大队66岁的退休职工李建魁控告江泽民,请最高检察院依《宪法》、《刑法》、《劳动法》、《民法》等的规定追究江泽民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 李建魁在控告信中提到,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在工作的过程中染了多种疑难疾病,如硅肺病等,甘肃核工业地质212大队专门给他发了工伤残疾证书。工伤使他以后的生活痛苦不堪,如︰烟、酒味,只要是刺激性的气味都不能闻,闻到后头晕眼花,甚至晕倒,嗓子出血,刺激性的食物也不能吃,每天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李建魁说︰每到冬天,天气寒冷,门窗全部敞开,总是感觉到呼吸不够舒畅,还有长期失眠。有病乱求医,有名的医院(包括地质系统医院)看了好多次,可是都失望而回。病痛分分秒秒煎熬着我,真有生不如死的感受。在这无助的时刻老天有眼相助,一块工作过的朋友,从千里之外寄来了法轮功书籍《转法轮》,当时我在地质系统医院看病,书中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时刻按书中「真、善、忍」的要求去做,身体渐渐的恢复起来了。家里人和邻居朋友从我身上看到效果了,都跟着学。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开动国家机器全面镇压法轮功以后,李建魁好好的一个家庭没能过上一个安稳的日子。他本人多次被非法拘禁,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先后冤判五年和六年刑期;品学兼优的小女儿李萌炳被迫辍学;儿子李学贻、女儿李永兰,分别被冤判、非法劳教、非法拘禁;妻子多次遭到恐吓。 1999年7月20日早上,甘肃省临夏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王宪龙(别名小马)来李建魁家将李建魁骗走。那天从他家还抢走了大量的财物(电视机、放相机、录音机等)。 2001年秋收季节,以临夏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苏小文为首的一行人强行把李建魁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禁七十多天.期间所长徐海刚毒打李建魁脸部,用皮带在脸上打。徐海刚拿手铐对李建魁进行猴担(左手从肩膀而过,右手从后背而上)并戴背铐,在铐子底部夹进木棒,直到加不进去为止,腿上用力踏揉,拔头发,手捏住手铐往起提,痛的钻心。 就这样李建魁被看守所非法拘禁了半年之久,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平安台劳教所。劳教所五大队大队长马某,也因李建魁不放弃信仰,用同样的方法进行折磨,还指使在押犯人毒打。 2003年3月份,李建魁与妻子张万兰正在地里撒粪,由临夏县警察抓走,被临夏县法院非法冤判五年后转兰州监狱非法拘禁三个月,又被劫持到临夏市监狱,监狱政委郭志豪传达江泽民的指示,说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 2012年6月9日,在李建魁、张万兰二人回家途中,被南原乡派出所所长李某带领多名不法警察在村边公路上绑架到北原派出所,他们强行让李建魁脱掉鞋、裤捆绑在铁椅子上一夜。第二天李建魁被送进临夏县看守所。 刚进看守所门,看守所指导员善玉龙照李建魁脸打一拳,然后将他拉到了一个空房间,像发了疯一样对头部、脸部、身上拳打脚踢。第二天早晨,看守所所长林进喜和指导员善玉龙把李建魁从监号使劲拉出,两个人联合起来对他毒打。第三天警察胡培兴把李建魁从监号里拉出去,又从他抽屉里拿出在水里泡了很长时间的麻绳,在李建魁的腿上使劲的抽打。 经历这三天的酷刑,李建魁的身体开始一天不如一天。大约二个月后,从一号室被调到七号室,随后昏迷,什么也都不知道了。 当李建魁明白过来时,已经躺在了临夏州医院的病床上,胳膊上输着液体,头上插着管子,才知道头上也动过手术,从左面脑子里抽出瘀血二斤多,右面也有。据医生说,他被打的脑瘀血,再动手术就有生命危险。 看守所想推脱责任,把李建魁送到州医院,勒索了家人4千元现金,说是办取保候审,就溜走了。李建魁在州医院度过44天后出院回家,头昏脑胀,四肢无力。这些忠实执行江泽民指令的恶警把他打成残废还不放过,居然到他家中非法开庭判刑六年。 2015年8月李建魁向最高法院递交控告状,控告江泽民的罪行,要求把江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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