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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舊金山市長中國行看美國對官員的監督
在美國,爲了防止政府官員腐敗,市長在海外的免費政治旅行是被禁止的,除非市長本人出錢。對市長提供免費政治旅行常常會被認爲是不當賄賂,加州民選官員只能接受不超過440美元的禮物,但海外旅行一般都會超過這個上限。 2009年,舊金山的「紅色教母」白蘭就曾經安排了三位舊金山市議員去中國免費旅遊,這種行爲觸犯了加州非法籌資法律,受到加州公平政治行爲委員會警告。之後,這三名被安排訪問中國的市議員被迫償還了中國之行的費用。 這次,市長李孟賢的中國之行花費11,970美元,也由白蘭通過她所控制的舊金山中華總商會出資。但是,這些費用可能是由41人名義上分攤,每人出資440美元,少於加州規定的440美元的禮物上限。這41人中,大部分都隨團去了中國。但是如果這些錢最後還是由一個或少數人來付,這41人只是出個名頭,也算是違法。 2011年9月舊金山市長競選中,當時的市長候選人李孟賢競選團隊收到Go Lorries公司23名員工共計11,500美元捐款,是由公司經理在背後出錢,但是用了公司23名員工的名頭分攤,每個人表面上都沒有超過500美元的捐獻上限。 紐約市劉醇逸募款活動可能也涉嫌同樣類型的違法。他競選的主要募款人潘心武和競選前財務主管侯佳都官司在身,因爲涉及使用「幽靈捐款人」的方式,用名頭分攤大宗的捐款,以減少到800美元的競選上限。現在發現許多「幽靈捐款人」都不存在,而且填寫人都是同一筆跡。如果罪名成立,侯佳將面臨最高可達60年監禁,潘心武將面臨最高20年監禁,劉醇逸本人可能也難逃其咎。 這次市長李孟賢的中國之行的捐款方式,可能作爲一種隨團的代價或交易,花費掉的11,970美元真的是由41人來分攤。這樣做,表面上沒有觸法,實際上是涉嫌鑽空子,合夥給民選官員提供了免費政治旅行。這裏的關鍵是,這些合夥湊錢的人,是不是真的作爲一種隨團的代價或交易。對於美國政府專管官員的機構,如加州公平政治行爲委員會(Fair Political Practices Commission),這樣的案例還真是需要仔細考慮的:因爲法律是良心的體現,就是爲了杜絕政治人物被人賄賂和操控。這樣的合夥給民選官員提供了免費政治旅行的做法,到底合適不合適? 不過話也要說回來,美國的市長在用錢上真的還是被選民管的很嚴,不像中國市長那樣可以隨便揮霍和腐敗而不受制約。說美國的市長是選民的僕人沒錯,市長應該服務於他的主人。上面談到的可能的非法捐款的問題都是舊金山居民和媒體不懈的努力,依仗美國的法律的力量,使得一切都清清楚楚:舊金山市民們都能夠了解市長李孟賢的中國之行的經費的來源和出錢的每一個人的名字和背景。當然,私心可能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有點,犯罪觸法走漏洞的人每個社會也都有,但是,從舊金山市長中國之行,大家也可以看出美國社會對官員監督的嚴厲和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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