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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爲何不敢依法辦案?
 
秋不曲
 
2010年7月2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民主社會里法官往往各有個性,不管面對怎樣的案件,他們都只按自己的風格辦理,不管怎麼辦理,都不會超越法律的界限,都在法律的框架內。權勢、新聞、金錢等等想影響案件是幾乎辦不到的事兒。可是在號稱依法治國、在自稱法治的中國,法官就如同被「閹割」了一般,法律就視同兒戲。政治案件那麼由政治說了算;高官發話的案件,那麼高官說了算;美女上床之後,案件就由美女說了算;金錢到位了,那麼自然就由金錢說了算。所以,中國的百姓真是苦不堪言。遇上官司,只有等法官、等二傳手「宰割」。長此以往,法官被殺案會越來越多、被報復案會越來越多。

再黑暗的社會,總還有一些正義者。同樣法官中會有良知尚存者,會有清醒者,但是在主題是黑暗的環境中是起不了大作用的。中國的法官可以說是全世界最沒有性格、最爲奴性、最不依法辦事、最沒有作爲的法官。爲何呢?

首先,不要說法官,中國的法院都是不獨立的。一是人事不獨立,二是財政不獨立。有此二者的不獨立,中國的法院只能是黨、政府或權勢人物的傀儡。法院的院長副院長是由很偷雞摸狗的各級組織決定的,中下級法官的人事、升遷則是由很偷雞摸狗的院長或上頭的組織部長、書記們決定的。在目前整個中國的人事都處在很偷雞摸狗的情況下,法院與全國各地各行各業一樣,混亂不堪。一個廉潔奉公的法官、一個有個性的法官、一個敢於依法辦事的法官,往往得不到提拔,得不到重用,走不到一定的位置上。現在這大環境中,不去跑不去送的法官太少了。這部份人都是有良知或是沒權沒勢沒錢而又膽小者。無論是堅持正義而從不去跑官要官者,還是其它原因不去跑送者,都幾乎不可能被提拔任用,也就是不可能走到院長副院長等等有權有責的重要位置上。而一旦跑官要官了,就有了把柄,也就完全被控在那些爲他升遷出力的人手裏。

眼下,中國的腐敗無孔不入,幾乎沒有沒人找的案件。中國人一旦有官司纏身,首先想的不是法律,而是找關係。那麼找什麼人呢,就找爲那個法官升遷出力的人,那是最直接最得力最有效的。有這些權勢人物出面,還會有什麼公正、公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言嗎?而權勢們要的就是聽話的法官,說幹什麼就幹什麼的法官。就連當初的中共總書記江賊民都是這樣乾的,明火執仗地讓法官對法輪功亂定罪亂判。他想鎮壓法輪功,但於法無據。全中國的哪個法官不知對法輪功那樣定罪、判刑無法可依?但是十一年了,不是每個案件都判決下來了嗎?中國有哪個法官敢依法裁定、敢堅持原則說法輪功是無罪的,我就不判!現在全中國有越來越多敢爲法輪功作無罪辯護的律師,但法官隊伍中還沒傳出敢公開判法輪功無罪的人物。再說法官的錢是哪來的,是地方政府給的。不給錢當然是不可能的事兒,但給多還是給少,順順當當的給還是吃拿卡要後給,這都不一樣。

一句話,法官的「糧草」是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頭上的。還有法官們都生活在一個地方,其子女就學就業升遷等等都在該地,法官不可能不受到地方種種腐敗的制約。敢堅持原則的法官,其親屬等可能就立即有了麻煩。

有此種種腐惡,法官還能依法辦案嗎,還敢依法辦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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