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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早報:香港遣返案遭法官強烈質疑
文章說,政府的辯護律師馮華金(音譯,Fung Wah-kin)是在審理此案的法官邁克爾-哈特曼(Michael Hartmann)質疑說「即使是旁觀的外行都會發現有銷燬證據的情況發生」後才供認不諱的。 哈特曼法官強調說他並不是在暗示政府企圖掩蓋證據,不過(在有關部門)連一份關於爲什麼要禁止學員入境的說明性文件都查找不到,他認爲實在是有些蹊蹺。 文章說,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到香港參加法輪功會議的學員被滯留在海關,並被告知他們是由於「安全原因」被阻止入境的。四名臺灣籍的法輪功學員要求對事件進行調查,法輪功香港發言人和香港法輪大法協會也作爲原告參與起訴。 他們希望法庭作出裁決,判定港府禁止法輪功學員進入香港是非法行爲,而且作出在遣返過程中香港警方過度使用暴力的法庭宣判。 文章引用哈特曼法官的話說:「原告在事件發生六週之後就開始提出起訴,可是(在我們展開調查時)海關的主管竟然沒有任何相關文件,這真是令人費解。我這已經是重話輕說了。」 哈特曼法官還說,在香港政府的堅決要求下,有些文件不能公諸於衆,只能由調查人員祕密審閱,可是即使這些被視爲機密的文件也沒有任何舉足輕重的內容。 哈特曼法官質疑說:「八十個人被禁止入境,而這個團體在香港又是如此敏感的議題,怎麼可能會沒有文件呢?這隻有兩種解釋:文件被銷燬了,或者禁止入境的文件從來就沒有存在過。不過,如果文件從未存在過,海關的主管又怎麼會以特定的安全隱患爲由禁止學員入境?僅僅在事件六週後在政府部門的檔案裏就查不到任何紀錄,荒唐之處,路人皆知。」 政府的辯護律師馮先生說,如果某人不再是監視名單上的一名,相關的紀錄很快就會被銷燬掉,這是政府的慣例,港府對待這些法輪功學員也是這樣。 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鮑爾-哈里斯(Paul Harris)反駁說,所有的相關材料都被銷燬,這讓人難以置信。他說:「如果文件真是被銷燬了,這說明法輪功學員入境根本就不會帶來什麼安全隱患。香港的有關部門銷燬所有事關『嚴重安全隱患』的文件,這實在是不可思議。」 --------------------------------------- 新唐人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精彩簡介及全球29城市售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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