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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乞丐的器官可以被活摘(圖)
2007年7月3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非同尋常的案件。起訴書稱:「2006年11月9日晚,被告人王朝陽夥同王曉輝、劉會民、王永良(均在逃)將被害人仝革飛(乞丐)捆綁至行唐縣上方村南的廢棄舊變電站院內的房子中。王朝陽用事先準備好的工具將仝革飛拘禁,之後王朝陽與醫生陳杰等人聯繫買賣人體器官的具體事宜。2006年11月15日凌晨5時許,被告人王朝陽在廢棄舊變電站內先將仝革飛勒死,之後欺騙醫生陳杰等人稱是被法院剛執行完死刑的人員,讓其將腎臟、肝臟器官摘取,王朝陽得贓款1.48萬元。」 從乞丐仝革飛之死,我們可以看到「器官移植」這個新出現的特殊暴利行業的一些端倪。 一. 存不存在「活體摘取器官」的情況? 2007年08月21日,新華網轉載了「東方寬頻」(SMG)《七分之一》欄目播出的《乞丐之死》,該節目隱去了仝革飛被摘器官時還活着的細節,但一個月前(7月 24日)的羊城晚報轉載的《南風窗》的詳細報道中,提到了被告人王朝陽在法庭供述裏的講的一個駭人情形:「正切割時,仝革飛突然抬起手臂抓了一個醫生的臂膀一下,有名醫生踩住仝革飛的胳膊,很快就弄完了。」 其實,器官移植中,供體的質量是最關鍵的一環,而從活體上摘取就是質量的重要保障。中共取死囚器官時,也是近距離開槍,故意偏一點,打成深度昏迷。這幫人既然是有備而來取仝革飛的器官,當然也不能把受害人先真的弄死了。 二. 如何保證活摘器官的手術環境? 很多人想象活摘器官,一定要在夠什麼檔次的消毒無菌的醫院才能進行。看看仝革飛的器官是在什麼條件上摘取的呢?是在廢棄舊變電站院內的房子中。據羊城晚報報道,「藉着手電筒的光線,器官摘除順利完成,大約花了20分鐘。」 可以說條件是簡陋地不能再簡陋了,什麼無菌,什麼手術燈,什麼都沒有,就是最原始的手電筒。 三. 醫生自己報案說明了什麼? 可是,那些摘死囚器官的,怎麼沒有人去報案啊?因爲醫生們覺的那不是犯罪。同樣,如果被摘取的對象是被共產黨打成最大的敵人的法輪功學員,是連基本人權比普通的死囚都不如的人,是被中共抹黑得讓人無比仇恨的人,醫生們下手還會有犯罪感嗎?至少,他們沒有法律上的後顧之憂。這種法律上的安全感正是殺害仝革飛的幾個醫生所沒有的。也許,這是他們主動報案的動機吧。 自去年海外媒體披露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一案之後,雖然證據非常多,很多人還是覺的「匪夷所思」。中共媒體曝光的這件活體摘取乞丐器官的駭人聽聞之事,這對於人們了解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慘烈案件有了來自中共自己的佐證。 我們必須注意,中共此時把乞丐之死披露出來,把責任全部推到一個「做什麼都失敗」的無業遊民王朝陽身上,不追究涉案醫生的責任並故意爲他們粉飾,不排除中共是在爲國際上反對其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之事尋找替罪羊而製造輿論。 事實上,自從國際壓力加劇之後,中國醫院裏的供體來源急劇下降。據《南方週末》報道,在2006年,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創造出了一年完成600多例肝移植手術的紀錄,而稱在2007年,近半年的過去,這家號稱亞洲最大的器官移植中心總共才做了15例肝移植手術。該中心常務副主任朱志軍解釋說「主要是沒有供體」。 一個問題不禁浮上人們的心頭:在2006年,那600例的肝供體是從哪裏來的呢?法輪功學員呼籲中共允許國際團體獨立調查,難道不是最起碼的要求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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