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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韓出醜 警方言辭頗耐人尋味
 
2006年12月1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楊嘯12月13日報道)十二月十二日,一輛掛着外交車牌的中共駐南韓大使館座車,因拒絕臨檢酒測,竟於當晚九點五十分,在首爾市梨花女子大學附近,與南韓警察一直僵持至另日清晨六點二十分。時間長達八個半小時之久。

車內似乎藏着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南韓電視新聞畫面顯示,這輛中共使館掛有「083」開頭的外交車牌的銀灰色韓國產SONATA座車,由於長時間不開門窗,所有玻璃蒙上一層霧氣,看不透車內人的面孔。

事件最終經南韓外交通商部和中共大使館派員交涉後,才結束了這場超長馬拉松式的對峙局面。

對於此一風波,南韓新上任外交通商部長官宋旻淳今天在首爾外交部大樓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雖然外交官可以依據「維也納協定」享有外交豁免權,但基本上,外交官有義務遵守駐在國的法令,希望在主張豁免權之前,應該先聽說明以致力遵守駐在國的法令。

南韓KBS、MBC、SBS和YTN電視臺,以及「聯合新聞通訊社」與第一大晚報「文化日報」,今天紛紛報導了中共這一醜聞。

據報導,當臨檢酒測的南韓警察要求這輛銀灰色駕駛出示身份證並接受酒測時,車裏的四人擡出「維也納協定」,強調擁有外交豁免權,而拒絕接受酒測。

雙方僵持不下的情況下,直到今天清晨六點二十分,南韓外交通商部和中共大使館派員趕往現場交涉,並事後證實前述車輛係爲中共大使館「張姓」三等祕書駕駛,且保證給予南韓當局書面說明後,終於結束了長達八個半小時的對峙局面。

南韓首爾市西大門警察署有關人士接受南韓媒體採訪時,言辭頗耐人尋味,「假如是正常的外交官,是會主動出示證件來證實身份的。」

首爾市西大門警察署負責外事的幹員表示,「即使是外交官,在韓國道路上駕駛車輛,就得遵守韓國的道路交通法。對於外交官適用治外法權的領域包括公館、身體、寓所及文件等,僅僅要求出示證件,就將之視爲對身體的侵犯,實在過於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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