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請立即發往有關部門(本組織警告相關部門及人員,在接到本通告後繼續犯罪者,將受到嚴厲懲罰)
對廣西玉林市餘興祥、趙炳火、李家東等人的追查通告 2005年3月3日廣西省玉林市610辦公室和國保支隊自1999年7月以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多次非法大規模搜捕。警察利用搜捕和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機會對法輪功學員罰鉅款和掠奪私人財物,衆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勞教和判刑。2004年10月25日,法輪功學員張武在散發真象資料時遭到巡警當場嚴重毆打致傷。2004 年11月,王慶文、陳麗勤夫婦發法輪功真象傳單時被綁架,隨即被掠奪私有財產價值近15,000元。2004年12月,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勞教二至三年。 2005年2月中旬,玉林市610辦公室和國保支隊連續綁架了30多名法輪功學員,幾乎所有被綁架的學員都被非法勞教。610辦公室和國保支隊聲稱,春節後要辦洗腦班,把法輪功學員全都抓去洗腦。 本組織的宗旨是:「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基於誰參與迫害,誰負責的原則,重點追查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個人,特別對廣西省玉林市以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單位和個人發出追查通告: 玉林市委副書記:餘興祥(主管政法委、公、檢、法、司) 玉林市政法委書記:趙炳火 玉林市政法委副書記:張國標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長:李家東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國保支隊,隊長:張智,指導員:莫有坤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公安分局一科,科長:黃立業;副科長:何豹裕、黃森(原洗腦班校長):蒙永健 玉林市博白縣610辦公室:周繼全 玉林市博白縣公安局一科:鄒文偉 「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將上述人員列爲重點對象進行立案追查,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爲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人員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舉報參與非法扣押、沒收法輪功真相讀物與信件的相關人員。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附件:「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國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國總統布什在華盛頓簽署法案,授權司法部追蹤那些犯有戰爭罪、酷刑、羣體滅絕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權的外國人,限制其入境或將其驅除出境。根據新的法案,曾經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羣體滅絕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準此種人入境,或將其從美國驅逐。法案還擴大了禁止入境和驅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國外參與實施酷刑和殺人的外國人;(2)「羣體滅絕」和「特別嚴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 美國移民歸化法第212(a)(2)(G) 條規定,外國政府官員在過去的兩年中從事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爲,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國。 被告 起訴地點及機構 起訴時間 被告罪行 江澤民、曾慶紅、羅幹 北京 2000年8月29日 違反國家憲法 江澤民、曾慶紅、羅幹 聯合國酷刑委員會 2002年10月17日 酷刑迫害法輪功 江澤民 美國 2002年10月22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羣體滅絕罪 江澤民、曾慶紅及610辦 國際刑事法庭 2002年10月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羣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幹、李嵐清 比利時 2003年8月20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羣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幹 西班牙 2003年10月15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羣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幹、李嵐清 臺灣 2003年11月17日 殘害人羣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江澤民等16名中國官員 德國 2003年11月21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羣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幹 韓國 2003年12月26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羣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幹 加拿大 2004年3月 殘害人羣罪、酷刑罪 江澤民、李嵐清和羅幹 希臘 2004年8月5日 酷刑、虐待罪 江澤民 新西蘭 2004年10月 酷刑罪、殘害人羣罪 江澤民 澳洲 2004年9月 殘害人羣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江澤民、羅幹 波利維亞 2004年11月 殘害人羣罪、酷刑罪 江澤民、李嵐清、羅幹 智利 2004年11月 殘害人羣罪、酷刑罪 江澤民、李嵐清 荷蘭 2004年12月 殘害人羣罪、酷刑罪 羅幹 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 2003年9月8,11,16,18日 羣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周永康(公安部長) 美國 2001年8月27日 酷刑虐待、非法監禁、反人類罪 李嵐清 法國 2002年12月4日 酷刑罪 李嵐清 加拿大 2004年11月 殘害人羣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劉淇、夏德仁 美國(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2年2月7日 濫施酷刑、殘忍、反人類罪行 趙志飛(湖北610頭目) 美國(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1年7月1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吳官正 塞浦路斯 2003年10月2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潘新春(中領館副領事) 加拿大(法庭已經宣判罪行成立) 2003年8月1日 誹謗罪 孫家正(文化部部長) 法國 2004年1月28日 煽動屠殺和迫害罪 《華僑時報》 加拿大 2001年11月1日 誹謗和煽動仇恨 《星島日報》 加拿大 2001年12月19日 誹謗、過失及煽動仇恨 所有參與迫害的之中共官員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2004年2月 酷刑罪和羣體滅絕罪 《僑報》《星島日報》 美國 2002年5月23日 挑起仇恨和誹謗 劉京(公安部副部長) 加拿大 2004年3月11日 殘害人羣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王渝生(中國反邪教協會理事) 瑞士日內瓦 2004年4月16日 酷刑罪和羣體滅絕罪 薄熙來(原遼寧省省長) 美國 2004年4月22日 酷刑罪、羣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王太華(安徽省委書記) 美國 2004年5月24日 種類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 王旭東(前河北省委書記委書記) 美國 2004年6月21日 種類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 趙致真(原武漢市電視臺臺長) 美國 2004年7月14日 教唆酷刑、教唆仇恨 陳至立(國務委員、前教育部長) 坦桑尼亞 2004年7月19日 酷刑、虐殺罪 李長春(政治局常委) 法國 2004年7月2日 酷刑罪 王茂林(中央"610辦公室"主任) 加拿大 2004年11月 酷刑罪、非法拘留 黃菊(前中國國務院副總理) 愛爾蘭 2004年11月 酷刑罪 賈慶林(前北京市委書記) 奧地利,西班牙 2004年9月 酷刑罪 蘇榮(甘肅省委書記) 贊比亞 2004年11月 酷刑罪、反人類罪 郭傳傑(中國科學院610主任) 美國 2005年2月 酷刑罪、羣體滅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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