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到底誰該受審?
 
飛鳴
【人民報消息】日前長春當局要對插播有線電視的法輪功學員判重刑,並引用法律的某條某款指控他們犯了所謂的「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和「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但我們稍加思索,就會發現這兩個罪名用在大陸獨裁者江澤民頭上才是最合適不過。

在中國大陸,「廣播電視設施」是用百姓的血汗錢購買和維護的,電視臺工作人員的工資也是來自百姓的血汗錢,所以電視臺是屬於民衆的,應該反映民衆的聲音,應該播放民衆需要知道的信息。可是如今,所有的電視臺都被獨裁者江澤民霸佔爲自己的喉舌,吹噓自己,欺騙百姓,誹謗無辜。在幾天前發生的「南京大毒殺」慘案中,所有的電視報紙都在掩蓋真相,同時繼續兜售所謂「三個代表在基層」之類的假貨。這些野蠻的做法才是真正的「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

至於說「破壞法律實施」,這更是非江氏集團莫屬。爲了迫害法輪功,江澤民從中央到地方設立了一個610辦公室系統,這個系統可以凌架於法律之上任意對法輪功學員判刑,任意綁架法輪功學員進所謂的學習班進行野蠻洗腦、酷刑折磨,該組織完全是類似納粹蓋世太保之類的恐怖組織,江澤民的恐怖活動才真正是「利用邪惡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記得99年底「人民日報」發表一篇匿名評論員文章,告訴人民「邪教的幾大特點」,可是海內外一致認爲這幾大特點簡直是對中共量體裁衣定做的。如今,被獨裁者操縱的法院(其實是枉法之院)所拋出的兩個罪名同樣是對江氏集團再合適不過的描述。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2/9/21/23080b.html
打印機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02年9月21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古成 胡玉 王未來 顏純鈎
 
方圓 張幸子 羅正豪 撣封塵
 
雷鳴仁 金言 楊寧 張菁
 
陳義凱 來褕鎬 畢穀 曉觀天下
 
莘月 蒂紫 甄桂 英慧
 
點睛 宇清 慧泉 陶罔錄
 
吳明則 胡立睛 張亦潔 鴻飛
 
苗青 夏小強 高茹之 李力平
 
趙文卿 姜平 李達成 青晴
 
鮑光 姜青 蕭良量 門禮瞰
 
喬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華華
 
戚思 喻梅 肖慶慶 陳東
 
辛馨 蘇撬阱 屈豆豆 張目
 
吳萊 馬勤 伊冰 齊禪
 
諸葛仁 李曉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華鎮江 梁新 三子
 
倪醜 董九旺 紫巍 許靈
 
於星成 諸葛青 欣欣 林凌
 
單京京 子慧 李少華 嬌嬌
 
一位太子黨 霍湘 於沛 盧笙
 
趙大兆 張崗 張祁 肖自立
 
劉藝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