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13日訊】在中國的歷史上, 惡人當道,顛倒黑白的時期屢屢可見,文化大革命剛剛過去,難道沒有給人們留下任何教訓嗎?幾個別有用心的人把一箇中國攪的天翻地覆,好人蒙冤,甚至多少國家領導人被殘酷迫害致死,可這些參與迫害好人的公、檢、法人員最後結局如何呢? 一九七六年打倒四人幫以後,中央對那些迫害過革命老幹部的「三種人」進行內部清查。新上任的軍委祕書長羅瑞卿、王震和前公安局長馮基平等人爲慘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們討回公道。 在追查之前,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軍管的北京公安局長劉傳新趕緊自殺了,他知道那些冤魂是不會放過他的。 北京公檢法系統抓了十七個典型,都是手上有革命幹部血跡的看守員或審訓員。對他們內部審訊之後祕密槍決,王震和馮基平親自去監場。 理由是很充足的:在井岡山時代中共中央已經規定,不準以肉刑求供,下達了正式文件,以後又三令五申,在文化大革命中,周總理也下達了以毛澤東的「要把犯人當人看」的語錄作爲導言,宣佈不準在監獄中對犯人施以肉刑或變相體罰。這十七個人被槍斃了,並沒有經過公開的法律程序,只是「知法犯法,家法制裁」,也沒有在社會上進行宣傳。 據說北京公安系統的這次清理後,對被清理的這些人的家屬只是宣佈因公殉職。可是勞改系統的幹警們都知道是怎麼回事,這對他們震動很大。此後他們在看管犯人時都會仔細考慮一番。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關於在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軍隊幹部調回部隊的通知》,軍管會時期留下的七百九十三名軍隊幹部全部撤離北京市公安局。 這次清理是在北京公安系統的軍代表都已經回到軍隊去了以後進行的,那些手上有革命老幹部或幹部子弟鮮血的軍人也沒有因此逃脫。 據說軍隊也按同樣的模式進行內部清理,把一批軍人押解到雲南祕密處決,也以「因公殉職」通知家屬。 摘自《孫維世的故事》(http://renminba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