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一团伙组织幼女卖淫被市民曝光,案件涉及小学生和初中生。

【人民报消息】就在重庆当局发起「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后不久,当地一起团伙组织幼女卖淫案被市民曝光,案件涉及小学生和初中生。然而,重庆警方命令举报人删帖遭拒后,又发动举报人的亲友出来做工作,「希望别把事情闹大」。此事被曝光后引发网民愤怒。 近期,重庆酉阳县的毛先生在微信聊天群里无意中看到一条招嫖信息,「抱着好玩的心态」便加了对方微信了解情况。 令毛先生想不到的是,对方发来的都是12岁左右的女孩裸照,并附有价格:500元(人民币,下同)二十分钟,700元一个小时,900元两个小时,1,500元包夜。毛先生看到后非常震惊。 毛先生说,对方说提供服务的都是小学生和初中生,发给我的图片里面十二、三岁的都有。对方一直强调见面不要跟女孩子谈钱,我感觉女孩子可能是被强迫的。 毛先生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选择报警。 《济南日报》旗下媒体「新黄河」报导,根据毛先生提供的警方回执单显示,2022年3月19日10时15分,接市局转警:匿名举报称微信网友在龙潭镇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派出所警察核实系:龙潭镇居民李某某于2022年3月19日14时许,介绍未成年人高某某在龙潭京某宾馆卖淫。拟立刑事案件,案件侦办中。 毛先生自己对回执单上所述内容并不认同,「约定见面的地方是恒某大酒店,而回执里面写的却是京某宾馆,还故意把幼女写成未成年人,混淆视听。」 毛先生多次找办案警察询问案件办理进度,有没有抓住组织卖淫的人?对方回复称,人已经确定,正在找人。 此后几天,毛先生再发信息询问,对方却不再回复消息。 「他们说在抓人,有没有抓住,任何信息都不给我们透露,理由是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到底是在保护未成年人,还是保护犯罪分子?这就是避重就轻,在乱搞。」毛先生无奈之下只能通过在网络上发帖的方式引发关注。 令毛先生没想到的是,自己在网上发帖没多久竟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龙潭派出所所长」,命令他「马上把帖子删掉」。但是,毛先生希望派出所能尽快将组织卖淫的人抓获,便在电话里表示拒绝删帖。 随后的几天里,毛先生的亲戚朋友和一些社会上的人士来做毛先生的工作,「希望别把事情闹这么大」,都被毛先生拒绝。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毛先生向警方举报重庆组织幼女卖淫案前,据中新网报导,3月6日,重庆市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高级法院的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历时一年。 据报导,当局将严厉打击猥亵儿童,组织强迫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等八类犯罪。当局声称,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案必查、有罪必惩」。 上述消息引发网民关注和愤怒。网友表示,真的骇人听闻,这哪里是人民警察,是为权贵助纣为虐的打手,成了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的保护伞。 「女孩12岁就会主动卖淫?12岁是幼女范畴,把12岁弱化为『未成年人』是要掩盖什么?12岁和17岁都是未成年人,但恶劣程度一样吗?」 「之前甘肃幼女强奸案,法院有个『口子』,就是如果男的说不知道对方是12岁以下,双方自愿就不算犯罪,现在还是这样吗?」 「不知道各位还记不记得当年百色助学网案件吗?当时通过该网站资助孩子的秋楚,通过受资助人了解到百色助学网创办人王杰胁迫贫困女童卖淫。我觉得这种向幼女伸出的毒手已经组织化了。」 「举报人能够在警方的恐吓下、亲朋的劝说下依旧坚守信念,他比派出所的警察们更有资格当警察,要是能多一些这种人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