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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交警隊殺死3人 警方自認免責(圖)
 
2018年12月6日發表
 
10月26日發生一家3口命喪交警中隊的辦公室。

【人民報消息】血案發生在10月26日下午3時22分許,地點在深圳交警支隊龍崗大隊南灣中隊。 這起血案緣於一起交通事故:10月22日,王小飛的妹妹駕駛小轎車載着父母,與劉某的貨車發生刮擦,雙方數次協商無果後,交警通知雙方於10月26日到交警中隊處理。 交警離開辦公室去取相關文書時,劉某持刀捅向3人。案發後12分鐘,第一輛120救護車趕到現場,經查,3人已無生命體徵。 王小飛提出質疑,劉某帶着管制刀具進到交警隊,交警沒有做好安檢,兇案發生時,有警方人員看到了,但未及時制止。對此,交警中隊一負責人告訴王小飛:「處理過程中沒有爭吵,太突然了,沒有任何徵兆。」 據《重慶晨報》12月4 日報導,3日記者從深圳警方了解到,兇手劉某已被檢方批捕,交警是否涉嫌瀆職,市公安局督察支隊第一時間已介入調查,目前尚無結論。 兩車刮擦交警認定貨車負全責 這起交通事故,只有車輛受損。 王小飛介紹,10月22日上午,妹妹開着小轎車行駛在龍崗區盛寶路上,車上載着父母。突然,一輛同向行駛的大貨車與小轎車相撞。大貨車跑了,但妹妹記下了車牌號。報警後,民警很快就查到了是25歲的劉某開的車。當日下午,妹妹、父母3人與劉某來到交警隊,警方建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10月23日和10月24日,雙方電話、短信協商,無果。 11月7日,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此次事故系劉某疏忽大意,無證據證明王小飛妹妹有導致此事故發生的過錯,劉某應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一家3口接連遇刺 10月26日下午,接到通知後,事故雙方再次來到交警中隊協調。 王小飛介紹,接到惡耗後,他查看了監控視頻顯示,下午2時54分,妹妹和父母來到交警中隊辦事大廳,劉某和一名同事一起來的,雙方在交警的帶領下進入辦公室內。 下午3時22分,這名交警走出辦公室,大約20秒後,劉某的同事驚慌失措地跑了出來,邊跑邊回頭看,還用手指着辦公室。不一會,王小飛的父親跑了出來,雙手捂脖,渾身是血,第三個出來的是王小飛母親,衝出來後摔倒在地,接着倒在了樓梯間內,第四個跑出來的是王小飛妹妹,40秒後,交警回到門口。 「我媽衝出來的時候,有協警看到了,他們沒有上前。」王小飛說。 辦公室內究竟發生了什麼?「我想查看完整的視頻,但交警說辦公室裏的視頻壞了,我只看到了這些。」王小飛介紹。 和劉某一起到交警辦公室的同事叫袁某。12月1日,王小飛給袁某打了電話,袁某心有餘悸地說:「辦公室裏就我們6人,協調時,雙方話不多。交警說要去取文書就離開了,劉某就掏出刀來,看見他行兇,我嚇得跑出來了。」 多段談話錄音顯示,王小飛所描述的劉某行兇經過,深圳警方沒否認,警方只是稱過程很短暫,事發很突然。 劉某手段兇殘,被殺的3人脖子上都有刀傷。3人隨後被120送往醫院。根據到場的120醫護人員表示兇嫌「手段很殘忍,可以說刀刀斃命。」 賠償程序談不攏 劉某行兇動機與賠償有關。 一名在現場的人介紹,行兇後不久,劉某接受警方的簡單詢問,劉某表示,談了好幾次,談不攏,刀早就買了,這次再談不攏,就一不做二不休。 記者了解到,10月22日第一次協調時,雙方就是否是逃逸和2萬多元的賠償金的分歧意見很大,劉某認爲一旦認定逃逸,保險走不了,公司會不管,這錢要他自己出,王小飛父親並不願意配合劉某,他認爲司機有逃逸行爲,保險公司肯定能查出來。 10月24日,劉某發短訊給王小飛父親:「王先生,希望您能夠同意,我來走保險,因爲實在沒有錢,如果把人逼急了,我想誰都不會幸福美滿地生活,您的命總比我的命值錢吧?」 「劉某想走保險,我爸有多年駕齡,知道劉某在現場跑了又走保險可能有麻煩,就告訴劉某去4S店修,花多少錢劉某先墊,票給劉某,劉某自己去走保險。」王小飛說。 袁某稱,劉某湖南人,是該公司倉庫的臨聘人員,到公司不到兩個月,還沒有正式入職。 案發後不久,警方向家屬通報:劉某認爲自己的經濟能力捉襟見肘,無法達到王小飛父親提出的2萬餘元修車費,「帶刀去,有蓄謀作案的跡象。」 警方有沒有責任? 王小飛失去3名至親,他強打着精神處理善後事宜,提出兩點質疑。 11月29日,王小飛來到南灣交警中隊,他看到辦事大廳門口豎着一塊牌子,上面寫着:「進入辦公區域,請配合安檢」。 「劉某帶着管制刀具進到交警隊,再行兇殺人,當時安檢了沒有?警示牌是案發前設置的,還是案發後設置的?」12月3日,記者詢問龍崗大隊王姓負責人,他並未回應。 「這個問題很少遇見,是個極端案例,目前來看,中國絕大多數基層交警隊並沒有安檢措施,不過這個案子暴露出的問題值得思考。如果安檢,那老百姓來辦事會不會更麻煩?不過劉某能帶着刀進到交警隊,這確實很尷尬。」多名交警系統的民警向記者表示。 王小飛還介紹,監控視頻顯示,在他父親跑出辦公室後,有警方人員看到了,但他們並沒有及時衝進辦公室內製止。 對此,深圳市公安局回覆王小飛說,就命案發生本身而言,交警部門確實沒有責任,嫌疑人事先預謀,充分準備,誰都沒有辦法事先預見,更不能說是因交警部門的工作導致受害人遇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檢察機關批捕,案件仍在偵辦過程中。 在某個網站的中截止發稿爲止有110,111則帖文,其中「哈哈哈監控又壞了。天大的諷刺,在警察的面前任由壞人能殺死3個人!」得到了12,936則的跟帖。然後才是罵兇嫌的帖子。 有網友說,司機這行業賺的是不多,上次被碰了一下,他也只能拿出20元賠償就算了。這新聞也太可怕了,本來只是車子撞壞的事,成了以命相逼。 「兇嫌選擇極端。我雖然不同情行兇者,但這事如果好好談應該是另一個結果,做人留給人一條活路,也是我們中國人的美德啊。又何必得理不饒人,把人往絕路上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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