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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見乘客攻擊司機 需要民衆見義勇爲(圖)
 
2018年11月4日發表
 
57歲女乘客鄧某用手提的整箱牛奶擊砸司機手部。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陸瀟亭綜合報導)現實中,司機與乘客發生衝突並不罕見。就在這幾天,北京市豐臺區警方通報,10月29日上午,678路公交車行駛過程中,57歲女乘客鄧某因自己坐過站,要求司機停車,遭司機以「已駛出公交站」爲由拒絕,鄧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擊砸司機手部,司機躲閃中,公交偏離正常行駛方向,緊急剎車後,仍與左側車道小轎車發生剮蹭。事後該乘客被刑拘。 新華網11月4日報導,遼寧省瀋陽一法院近日接連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機案:汲傳明、吳玉香及李文等3名被告人因拉拽司機的行爲致使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失控,司機或乘客受傷,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4年不等的刑罰。 據《人民日報》11月2日報導,因種種原因致乘客與公交司機衝突引發事故,這樣的事例每年都有發生,而錯過下車地點而與司機引發衝突則是普遍原因之一。類似因乘客和公交車司機衝突而引發事故的公開報導事件屢見不鮮。 2016年2月25日,在上海14路無人售票公交上,一名六旬老太,因誤投20元無法立即找零,便搶奪方向盤致公交失控,車上一名女乘客撞到扶手後骨折。該老人也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5年12月,同樣在重慶萬州22路車上,同樣是女乘客坐過站與司機發生爭執,幸運的是此事並未釀成慘劇,涉事女乘客搶奪方向盤致公交車撞上行道樹,車頭受損,乘客不同程度撞傷,最終被警方刑拘。 2015年11月,林某某乘坐公交車行至福州路東小區車站時,因發現自己坐錯車後即要求司機停車。與司機拉扯,導致車輛失控撞上路邊停靠的公交車,兩車受損。林某某因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不得假釋。 2015年4月,宋某在乘坐公交車時,因酒後搶奪司機方向盤,導致公交車失控撞到路邊樹上,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宋某也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 《人民日報》11月3日也報導一則新聞。二年前,武漢過江公交車上發生過一起類似事件,結局卻大不相同。 武漢610路公交車司機戚婷婷回憶,事發當天,當車輛行駛到長江二橋中部時,有位中年婦女突然起身不停地朝她喊:「師傅,停車!」這時,其他乘客紛紛主動勸阻說橋上不能停車。「但她不但不聽,反而走到駕駛室邊,再次要求我停車。」 當時戚婷婷反覆好言相勸,哪知這名婦女突然撲向她並拼命搶奪方向盤。 車子正行駛在長江二橋橋面的公交專用道上,車的左邊是密集的車流,右邊橋下就是滾滾長江,當時車速是時速40公里。 危急時刻,坐在車廂後部座位上的男乘客吳燁猛地衝上前,死死抱住正在拼命搶奪方向盤的那位中年婦女,並將其拖離駕駛室。 隨後在其他乘客協助下,吳燁等乘客一起將該中年婦女圍在座位上。由於乘客的見義勇爲,避免了一場災禍。 近日發生的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中15條鮮活的生命瞬間消逝,教訓極其慘痛。這個事件中雙方要多能退讓一步,慘劇斷不會發生。現在說什麼都晚了,生命不會再給那些無知、任性、不講規矩、不講道德、不計後果而鑄成大錯的人第二次機會,只是可惜了那些陪葬的無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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